1、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修订)Green Design Standard for Public BuildingDGJ08-2143-20*J11399-20*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7 年 XX 月 XX 日2017 年上海前言根据上海市城乡住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标定2016589 号文下达的2016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二批)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任主编单位,对上海市绿色公共建筑设计标准DGJ08-214
2、3-2014 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为了更好的与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 接轨,进一步明确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专业在设计中采取绿色建筑技术的规定与要求,各专业绿色设计标准的条文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条文基本得到对应;结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 梳理调整了附录 A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技术组合方案。本次修订取消了附录 B。修订后的主要内容为: 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绿色设计策划;5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6 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7 结构设计;8 给水排水设计;9 暖通设计;10 电气设计;附录 A。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3、,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0 号,邮编:200092) ,以供修订时参考。主 编 单 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参 编 单 位 : 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一七年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绿色建筑策划与绿色设计文件 .44. 1 一般规定 .44. 2 建筑专业策划
4、.44. 3 结构专业策划 .54. 4 给排水专业策划 .54. 5 暖通空调专业策划 .64. 6 电气专业策划 .74. 7 绿色设计文件 .85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95. 1 一般规定 .95. 2 规划与建筑布局 .95. 3 交通组织与公共设施 105. 4 室外环境 115. 5 绿化与景观设计 136. 1 一般规定 166. 2 室内环境 186. 3 围护结构 206. 4 建筑用料及装修 217 结构设计 237. 1 一般规定 237. 2 地基基础设计 237. 3 主体结构设计 247. 4 工业化建筑 258 给水排水设计 268. 1 一般规定 268. 2
5、 节水系统 278. 3 节水设备与器具 298. 4 非传统水利用及雨水控制 299 暖通空调设计 .19. 1 一般规定 .19. 2 冷热源 .19. 3 水系统 .29. 4 风系统 .39. 5 计量与控制 .410 电气设计 .510. 1一般规定 .510. 2供配电系统 .510. 3照明系统 .610. 4电气设备节能 .710. 5计量与智能化 .8附录 A 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技术组合方案 10本标准用词说明 .1引用标准名录 .2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34 Green D
6、esign Planning and Green Design Documents.4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4.2 Architectural Planning.44.3 Structural Planning 44.4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Planning54.5 HVAC Planning.54.6 Electrical Planning.54.7 Green Design Documents65 Site Plann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7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7、75.2 Planning and Building Layout.75.3 Traffic Organization 75.4 Outdoor Environment 75.5 Greening and Landscape Design .86 Architecture Design and Indoor Environment.96.1 General Requirements .96.2 Indoor Space and Environment .96.3 Building Envelope .96.4 Building Material and Decoration .107 Stru
8、cture Design 11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17.2 Structural Optimization Design .117.3 Structural Material Selection .118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138.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8.2 Water Saving System.138.3 Water and Energy Saving Fittings and Products .138.4 Non-traditional Water Treatment an
9、d Utilization139 HVAC Design149.1 General Requirements .149.2 HVAC Heat and Cold Source149.3 HVAC Water System 149.4 HVAC Air System.159.5 HVAC Automatic Control and Detection1510 Electrical Design16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1610.2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1610.3 Illumination .1610.4 El
10、ectrical Equipement Energy Saving.1710.5 Metering and Intelligent System1711 总则1. 0. 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上海市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制定本标准。1. 0. 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条文说明】标准的公共建筑是指除住宅以外的所有民用建筑,包括公共性质的居住建筑,如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宿舍、招待所、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和疗养院的住宿楼等。凡是创建绿色星级建筑的各类公共建筑,均应按本标准要求设计。1. 0. 3 绿色设计应统
11、筹考虑公共建筑全寿命期内,满足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自然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 0. 4 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 0. 1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of public building在公共建筑设计中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措施,在满足公共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2. 0. 2 总绿地面积 total green area建筑用地内公共绿地、建筑旁绿地、公共服
12、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面积,包括满足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2. 0. 3 非传统水 non-traditional water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雨水、河道水、再生水、海水等。2. 0. 4 绿色能源 green energy绿色能源也称清洁能源。狭义的绿色能源是指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和海洋能等。这些能源消耗之后可以恢复补充,很少产生污染。广义的绿色能源是指在能源生产及其消费过程中,选用对生态环境低污染或无污染的能源,如天然气、清洁
13、煤和核能等。2. 0. 5 可见光反射率 visible light reflectance在太阳光可见光谱(380nm 780nm)范围内,玻璃或其它材料反射的可见光对入射可见光的比值。也可称为可见光反射比。2. 0. 6 环境敏感建筑物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buildings对噪声、反射光、废气、废水等环境变化易产生反应的建筑,主要指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等建筑。33 基本规定3. 0. 1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应进行绿色建筑策划,明确绿色建筑目标。【条文说明】绿色设计是指采用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措施进行的建筑设计,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措施与建筑的规模、
14、性能、品质和经济造价有关,应该针对公共建筑的特点综合考虑建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实用等因素,进行绿色策划,确定合理的定位目标,避免因片面追求过高的星级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绿色设计策划是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必要的内容。3. 0. 2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结合上海市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应符合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各类用地性质,建筑用地得到城市土地和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建筑设计,是判断场地建设有否破坏当地文物、自然生态、基本农田的基本条件;在场地设计中,新建建筑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是绿色建
15、筑在场地设计中必须遵守的规定。3. 0. 3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技术与经济特性,使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技术组合方案应按照本标准附录 A 确定。【条文说明】绿色设计应该综合考虑在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内所采用技术的合理性和经济性,有些技术、设备和材料虽然初期投入的成本较低,但在建成后运营中维护、管理成本会很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技术其实也是一种浪费;而有些技术、设备和材料虽然初期成本较高,但却减少了运营使用中的维护成本,提高了使用效率,故综合分析比较非常重要。建筑的形式更应考虑其与环境的适应性,内部平面空间利用的
16、合理性。3. 0. 4 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应包括绿色建筑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应编制绿色设计专篇,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还应明确对绿色建筑施工和运营管理的主要技术要求。【条文说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建筑设计不可缺少的三个阶段,绿色设计应融合贯穿于各阶段设计中,通过编制绿色设计专篇强调建筑的绿色设计重要性,并在每一个设计阶段逐步深化技术内容,保证绿色设计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各专业协调一致,保证绿色技术的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专业提出本项目绿色技术对施工和运营管理的要求,用以指导施工和运营管理。3. 0. 5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专业
17、应紧密配合,结合公共建筑特点,选择适用、经济合理的绿色设计技术。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的评价应用详见附录B。44 绿色建筑策划与绿色设计文件4. 1 一般规定4. 1. 1 公共建筑设计应在方案阶段进行绿色建筑策划,绿色设计文件应体现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三阶段全过程中。【条文说明】建筑设计方案阶段是建筑设计的第一阶段,项目分析、场地分析、功能分析、材料分析等是建筑设计方案阶段不可缺少的实施步骤,对于具有绿色建筑目标的项目,应在上述分析中同步进行绿色设计策划,确定建筑设计方向、技术路线和概算投资控制,以确保绿色设计真正融合在建筑设计的全过程中。4. 1. 2 绿色建筑策划应包括建筑的
18、设计阶段和运营管理阶段。【条文说明】对建筑的绿色设计而言,不存在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之分,绿色设计是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绿色建筑的策划不应仅停留在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提出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最终是为了落实在运营管理阶段,同步策划建筑设计和运营管理的绿色技术措施,通过设计解决运营管理阶段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为运营管理打下基础,应避免“贴标”式的绿色策划。4. 1. 3 绿色建筑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前期调研。2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1)项目自身特点和需求分析;2)达到的现行国家或上海市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等级或
19、要求;3)适宜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可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3 绿色建筑能源与资源高效利用的技术策略分析。4 绿色技术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条文说明】我国的绿色建筑可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标准,不同星级的要求采用的绿色技术及经济成本或有区别。前期调研收集资料,可有针对性确立绿色建筑的定位与目标,根据目标定位选用绿色建筑技术,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以满足投资概算的控制,绿色设计策划内容相互关联,缺一不可。4. 2 建筑专业策划4. 2. 1 前期调研应对场地条件、区域资源等进行调研:1 场地条件调研应包括: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周边物理和生态环境、道路交通、人流、绿地构成
20、和市政基础设施等规划条件进行分析。提出远离污染源、保证日照条件、促进自然通风、满足公共交通、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场地声、光、热物理环境的技术措施;2 区域资源调研应包括:对场地可再生能源可利用情况及建筑自身节能需求进行分析,以确认符合区域条件及建筑特点的能源利用节约方案。34. 2. 2 建筑专业策划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51 远离污染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2 场地总平面的竖向设计及透水地面和控制场地雨水外排总量的规划;3 改善室外声、光、热、风环境质量的措施及指标;4 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5 公共交通及场地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规划;6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措施及指标;7 可再生能源的利用;8
21、绿色建材的利用;9 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措施;10 建筑遮阳的技术分析和形式;11 保证室内环境质量的措施及指标。【条文说明】建筑策划包括总平面设计及建筑单体设计。场地污染源不仅有用地本身及周边的影响,公共建筑本身也会因空调、采暖、停车、餐饮、医疗、实验等使用功能产生新的污染源,如废气、废水、废物和垃圾等,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公共建筑采用玻璃幕墙以及夜间的景观照明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反射光影响,在前期的策划方案中应明确具体措施,保证室外环境质量;场地交通组织不仅应考虑基地内的道路和停车场布置,还应根据场地周边的公共交通站点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基地人行出入口位置,就近到达公交站点。4. 3 结构专业策
22、划4. 3. 1 前期调研应对项目所在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处理方案等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4. 3. 2 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特点进行对比与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小、资源消耗低、材料利用率高的结构体系,充分考虑节省材料、施工便捷、环境保护等措施。4. 3. 3 当具备经济、技术条件时,宜采用可工业化建造的建筑结构体系。【条文说明】工业化建造、装配式建筑是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在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中,建筑结构体系应与可工业化建造的装配式建筑相适应。装配式建筑可根据经济技术条件选择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木结构。4. 3. 4 结构专业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
23、 地基基础设计方案。2 结构选型及相适应的材料。3 高强度结构材料应用的可行性。4 设计使用年限。【条文说明】结构选型应策划装配式建筑的可行性,对于改、扩建项目,应根据原有结构的抗震鉴定报告及检测报告,选择合理的后续使用年限,并尽可能保留和利用原有的结构。4. 4 给排水专业策划64. 4. 1 前期调研应对区域水资源状况进行调查,遵循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区域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应采用合理的水处理技术与设施,提高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条文说明】水资源状况与当地的区域地理条件、气候条件、城市发展状况等有密切相关。应在区域规划的同时,对当地的水资源状况
24、、水量和水质进行调查、估算与评价,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4. 4. 2 给排水专业策划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配合建筑专业合理规划场地雨水径流,通过雨水入渗、调蓄和回用等措施,减少开发后场地雨水的外排量。2 制定雨水、河道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综合利用方案。3 当生活热水供应采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或余热、废热时,应与建筑、暖通等相关专业配合制定综合利用方案,合理配置辅助加热系统。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条文说明】上海属于水质型缺水地区,可再生利用的水资源包括雨水、河道水和中水等。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应有先考虑雨水资源的利用。当采用河道水作为非传统水源的原水时
25、,应调查河道枯水期的水质,确定合理的水处理工艺。条文强调,在规划可再生能源利用时,应重视可能出现的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4. 4. 3 应合理规划人工景观水体规模,景观用水不应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条文说明】应根据非传统水供应情况,合理规划人工景观水体规模,并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应优先采用雨水作为补充水。4. 5 暖通空调专业策划4. 5. 1 前期调研应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所在地的常规能源供应情况,可供利用的余热(或废热)等能源资源条件;2 适用的电力价格,当地电力供应部门能否给予分时电价等优惠政策;3 适用的燃气价格,当地燃气供应部门能否给予优惠气价等政策,燃气参数及供应能力;4 可
26、供利用的可再生能源条件,包括项目场地与周边的可利用地表水资源、地埋管场地资源和其他可利用资源;5 国家、地方政府对公共建筑采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奖励、补贴政策。【条文说明】常规能源条件包括:电力、燃油、燃气、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等。如考虑采用蓄能空调系统,应根据空调总冷(热)负荷的估算值和空调系统的运行时间及运行特点,按照蓄冷空调工程技术规程JGJ 158 的规定,对项目所在地的电力供应情况和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查。如考虑采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及热电冷联供技术,应按照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TJ08-115 的技术要求,对项目所在地的燃气供应情况和燃气价格进行调查。可再生能源利用,
27、如考虑采用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应按照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GB 50366 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119 的规定,在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研,宜结合工程地质勘探,对浅层地热能资源条件进行初步分析。地表水资源种类包括:江、河、湖水以及污水等。74. 5. 2 暖通空调专业策划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空调冷热源形式;2 输配系统方式;3 末端系统形式及区域划分;4 计量与控制要求;5 室内环境质量控制指标;6 适宜采用的各项节能技术措施;7 能否采用能量回收系统的技术合理性分析;8 是否适合采用蓄能空调系统、分布式供能系统以及利用可再生能
28、源等的可行性分析。【条文说明】空调能量回收系统形式包括:空调冷凝热回收(空调水侧) 、空调排风热回收(空调风侧)等。如考虑采用蓄能空调系统或分布式供能系统,宜初步分析全年空调负荷特点,研究系统配置方案和运行策略,作初投资和运行费用的经济性分析。宜策划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系统形式。如考虑采用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宜初步分析项目所在地已有的浅层地热能资源资料;当考虑采用土壤源热泵形式时,宜初步了解可供埋管的场地情况,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效依据。4. 6 电气专业策划4. 6. 1 前期调研应对项目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分析。【条文说明】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是最常
29、用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冷热电联供具有靠近用户、梯级利用、一次能源利用效率高、环境友好、能源供应安全可靠等特点,是一种成熟的能源综合利用技术,该技术的应用将配合空调动力专业进行前期调研。前期调研时应结合项目特点及设施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对建筑外观,环境质量影响作出正确的评估,需要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是否采用此类技术。公共电网通常比用户自备的电源更为经济也更为可靠,所以正常情况下应把公共电网作为常用电源,可再生能源和冷热电联供仅作为补充电力能源。4. 6. 2 电气专业策划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确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并合理选择配变电所的设置位置及数量,优先选
30、择符合功能要求的高效节能电气设备。2 合理应用电气节能技术。3 合理选择节能光源、灯具和照明控制方式,满足功能需求和照明技术指标。4 对场地内的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进行评估,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宜将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冷热电联供等作为补充电力能源,并宜采用并网型发电系统。5 根据建筑功能、归属和运营等情况,对动力设备、照明与插座、空调、特殊用电等系统的用电能耗进行合理的分项、分区、分户的计量;评估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的可行性。【条文说明】在方案策划阶段应制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方案,优先利用市政提供的可再生能源,并尽量设置变配电所和配电间居于用电负荷中心,合理规划电气
31、线路,减少线路损耗,提高供电质量,优先选择符合功能要求的效率高、损耗低的节能技术和电气设备,确保绿色设计真正融合在整个设计过程之中,保证绿色设计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各专业协调一致,保证绿色技术的落实。8LED 半导体照明节能效果明显,已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应用,如何在满足功能的需求和确保照明效果是电气方案策划的重要内容,应对 LED 半导体照明光源、灯具和照明控制方式等技术和经济性进行评估,合理选择成熟的 LED 半导体照明产品,满足所要求的照明技术指标。当建筑所处环境适合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绿色能源的应用时,可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是否采用此类技术。公共电网通常比用户自备
32、的电源更为经济也更为可靠,所以正常情况下应把公共电网作为常用电源,可再生能源和冷热电联供发电仅作为补充电力能源。当项目地块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系统、冷热电联供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优先采用并网型系统。根据建筑功能特点和运营情况,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评估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的可行性,能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高效利用资源、灵活管理、应用方便、安全舒适等要求,并可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4. 7 绿色设计文件4. 7. 1 方案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筑策划书。【条文说明】绿色建筑策划书应由建筑设计单位编制或由设计单位与绿色建筑专业咨询机构共同编制。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
33、阶段或投标的方案设计应根据需求进行绿色设计策划,所编制的绿色设计策划书,也可作为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投标方案或方案设计说明中的绿色设计专篇,并应在投资总额中计入绿色技术的经济造价。4. 7. 2 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设计专篇。应明确绿色建筑设计目标和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策略,分专业阐述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材料选用和设备选型;宜明确所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增量成本。【条文说明】对于确立绿色建筑定位目标等级的建筑项目,绿色设计应作为初步设计中专项设计内容之一,在初步设计中由建筑专业牵头,汇总各专业的技术措施,统一编制绿色设计专篇。本阶段的绿色设计专篇,可为业主或开发商施工招标和主要设备采购提供技术依据
34、。4. 7. 3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分专业编制绿色设计专篇,主要内容应包括:1 绿色建筑定位目标。2 绿色建筑技术指标和技术措施。3 选用材料的性能指标。4 设备选型的技术指标。5 施工管理的技术要求。6 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条文说明】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应结合各自独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按专业编制专项说明,明确各专业设计应落实的技术措施和施工要求,明确为项目建成后运营管理中预留的管线和设施及使用要求。95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5. 1 一般规定5. 1. 1 总体规划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建筑基地的绿地率和停车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
35、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规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要求。【条文说明】本条对应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 中选址合规的控制项。公共建筑设计中有关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总量等技术经济指标是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这些技术经济指标是绿色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建筑设计中只能优于规划提出的指标而不允许降低指标,凡是不满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建筑设计就不具备绿色建筑的基本条件。5. 1. 2 场地规划应考虑室外环境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与建议,通过建筑布局改善总体环境,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场地安全。【条文说明】本条对应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
36、78 中场地安全的控制项。场地规划应考虑场地现状对建筑的影响及建筑布局对建筑室外风、光、热、声、水环 境和绿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场地环境设计的重要依据,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因素,利用建筑周围及建筑之间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进行总平面布局。对于原有工业用地改性作为办公、文化娱乐、商业建筑用地时,应通过采取植物补偿、土壤改良等处理等措施,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调节功能并保持系统的健康稳定;对于周边环境影响或建筑本身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应采取技术措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如城市道路的噪声影响,可通过设置植树防护隔离带或利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作为隔声屏障。5. 1.
37、3 有日照要求的公共建筑应根据日照分析确定建筑间距,满足自身日照要求,且不应影响相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条文说明】本条对应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 中日照标准的控制项。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对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的日照要求有相应规定。新建及改造的医院病房楼、大中小学校教学楼以及公共居住建筑应满足日照规定,并应避免遮挡上述类型建筑及居住建筑,以保证其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5. 2 规划与建筑布局5. 2. 1 建筑容积率指标应满足规划控制要求,且不宜小于 0.5。【条文说明】提高容积率是节地的有效措施。公共建筑因其种类繁
38、多,应符合上海市土地和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容积率及所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容积率的高低与绿色建筑设计的定位标准有关,容积率不小于 0.5 是评价绿色建筑的基准线,建筑容积率高可在节地评价中获得较高的分数,当容积率达到 3.5 及以上时,可获得该项指标的最高分。105. 2. 2 总平面设计中应合理布置绿化用地,建筑绿地率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绿化主管部门的规定,位于地下室顶板上计入绿地率的绿化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1.5m,其中 1/3 的绿地面积应与地下室顶板以外的面积连接。绿化用地宜向社会开放。【条文说明】总平面布置中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区域环境、调节小气候、缓解城市热
39、岛效应等作用。设计中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对不同地段或不同性质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规定绿地指标,公共建筑往往设有满铺地下室,并利用地下室顶板设置绿化或绿化广场,种植土的厚度对保证种植物种的存活与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故对计入绿地率的地下室顶板覆土做出规定。本条提出的绿地率是基本要求,绿地率高于 30%可在土地利用的评分项中获得分数,绿地率达到 40%及以上时,可获得该项指标的最高分。为鼓励绿地或绿化广场设置休憩、娱乐等设施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共资源共享措施,还可另外获得分数。为便于计算和控制绿地率,本条所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内集中绿地和房前房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40、但应考虑建筑外墙勒脚、排水明沟和散水等设施占用的位置,计算绿地面积应从距离外墙边线不小于 1m 起算;位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地区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折算后的屋面地栽绿化面积可计入绿地率,其他地区的屋面地载绿化面积计入绿地率应得到所在地区绿化管理部门的同意。5. 2. 3 总平面规划布局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面积不宜小于建筑总用地面积的 50%,且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不宜大于总用地面积的 70%。【条文说明】近年来地下空间的利用发展很快,已从地下车库、设备机房发展到地下商业、办公、影剧院等多种功能用途,地下建筑层数也在增加。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
41、,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利用也应有度、科学合理。地下空间的利用应考虑基地地质条件、结构类型和使用性质的诸多因素限制,不应盲目的为绿色建筑达标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建设项目,可不考虑本条规定。本条对地下空间利用的面积比是评价基本要求,面积比高则评价分数也相应增加。5. 2. 4 建筑总平面布置应避免污染物的排放对新建建筑自身或相邻环境敏感建筑产生影响。【条文说明】本条对应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 中无超标污染源的控制项。公共建筑产生的气态、液态、固态污染源应经处理达标排放,公共建筑产生的污染源通常为餐饮厨房产生的废气(油烟)
42、 、废水和餐厨废弃物,地下车库的废水,生活、商业、办公垃圾等,医院、疗养院、科学实验类公共建筑还会产生医疗或实验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这些污染源不仅必须按照规定处理后达标排放,还应考虑产生污染源建筑的布局,其中污水处理、油烟、废气排放应考虑相应的间距、高度和方位。5. 2. 5 应合理布置垃圾用房,垃圾储存空间应干湿分离,餐厨垃圾应单独存放。【条文说明】总平面规划中应布置垃圾用房,也可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地下、地上垃圾用房不仅有容量的要求,还应考虑垃圾分类要求、装运场地、回车场地的基本尺寸要求。115. 3 交通组织与公共设施5. 3. 1 总平面规划应结合所在地区的公共交通布局,基地人行出入
43、口应结合公共交通站点布置,并宜在基地出入口和公交站点之间设置便捷的人行通道。【条文说明】本条所说的公共交通包括地面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总平面规划应调查核实建设用地周边的公共交通设施配置情况,总平面图纸应反映公交站点位置。基地的主要人行出入口靠近公交站点布置,通过减少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满足交通便捷的要求。在绿色建筑评价中以基地出入口与公交站点的距离作为得分点,基地出入口距离公交车站 500m 或距离轨道交通站点 800m 时,是绿色建筑评价的基本分值,当基地出入口 500m 范围内有 2 条或以上的公交线路站点可加分。基地人行出入口位置宜充分利用城市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便捷的人行通道布置,可
44、方便、安全到达马路对面公交站点。5. 3. 2 基地内人行道应采用无障碍设计,并应与基地外人行通道的无障碍设施连通。【条文说明】基地内的人行道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特别是医院、商业、观演和博览等大型公共建筑,应保证无障碍通行,且应与城市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形成连续。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包括盲道、高差变化处的轮椅坡道等。自行车停车场地、路边植树以及室外展场等均不应占用无障碍设施。5. 3. 3 停车场(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置应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 的规定。2 停车库(场)布置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数量应符合现行
45、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相关规定。3 宜采用机械式停车或停车楼方式。4 非机动车库(场)设置位置应合理,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场应有遮阳防雨设施和安全防盗设施。【条文说明】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 和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及评审结论是执行本条的主要依据,中心城区受到用地限制,其停车数量可以规划批复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为准。停车以地下车库为主,提倡采用机械式、停车楼的停车方式以及限制地面停车数量,主要是为了集约用地,不仅可保证地面交通畅通,还可减少地面停车对环境造成的空气污染。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和电力、燃气等助力车。有些总平面设计虽然
46、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库(场) ,但停车位置与建筑出入口相距较远不能方便使用,属于设置位置不合理。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应考虑遮阳防雨设置棚架,满足此条要求可获得相应的评价分。在设计图纸上可做到地面停车位不应占用行人活动场地,但在施工落实和物业管理上往往会发生改变,导致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时失分,设计人员应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提出对施工、运营的要求,确保落实设计要求。室外非机动停车场的安全防盗设施主要指场内安装监控探头,必须在投入使用前得以落实,也应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提出对施工、运营的要求,避免在设计阶段得到的评价分却在运营阶段评价中失去。停车库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解决相邻地区的停车紧张问题,提高停车场
47、使用效率也是一种绿色环保的措施,施工图设计可提出此项运营要求,由开发商或运营方得以落实。5. 3. 4 会议、展览、健身、餐饮、车库、设备机房等公共设施或辅助设施宜集中布置、资源共享。基12地内的公共设施、体育设施、活动场地、架空层、架空平台等公共空间宜满足对社会开放使用的要求。【条文说明】会议设施、展览设施、健身设施、公共交往空间、休息空间、公共厕所、学校建筑的文化、体育运动设施等均为公共空间或公共设施可向社会开放,做到资源共享,虽然如何开放、开放时间一般取决于运营管理方,但在总平面规划设计时应为今后可对社会开放使用做好交通流线设计;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是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当总平面设计考
48、虑对社会开放使用,可得到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但设计应对运营管理明确要求,确保落实。5. 4 室外环境5. 4. 1 建筑立面采用玻璃幕墙应符合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GJ08-56 和上海市地方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幕墙采用的玻璃可见光反射率不应大于 20%,采用的金属材料应为漫反射材料。2 弧形建筑造型的玻璃幕墙应采取减少反射光影响的措施。3 建筑的东、西向立面不宜设置连续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且不应正对敏感建筑物的外墙窗口。4 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幕墙设计应符合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专项评审的结论意见。【条文说明】上海市为了减少和避免玻璃幕墙的反射光对城市环
49、境产生不良影响,先后出台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GJ08-56 和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7 号)对建筑设置玻璃幕墙提出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医院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其他公共建筑采用玻璃幕墙必须进行反射光环境影响评估,玻璃幕墙对环境的影响从源头上得到了控制。为了保证环境质量,本条对幕墙玻璃和其他反射材料提出了要求。弧形玻璃面会形成多个反射光源,对环境影响较大,故当建筑造型为弧形时,应采用平面玻璃直线过渡成弧面,可有效减少反射光影响,也可设置玻璃分隔装饰构件或在玻璃外侧设置花格、遮阳等装饰构件,通过减少玻璃的受光面达到减少玻璃的反射光影响。东、西向太阳高度角低,反射光的角度接近人的正常视角范围,东、西朝向立面若设置连续大面的玻璃幕墙,就会使反射光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眩光危害较大,太阳高度角低的时间一般为上午 6 点9 点,下午 4 点6 点,正好是居民在家时间,幕墙玻璃正对住宅建筑的窗口,其反射光直射户内,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5. 4. 2 室外夜景照明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有关光污染的限制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玻璃幕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