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质量,且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1. 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2.1 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2.2 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
2、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2.3 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2.4 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3. 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3.1 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3.2 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3.3 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3.4 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3.5 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3.6 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3.7 可疑、来路
3、不明的。4自带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做好自备药品的代管登记手续,包括自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5自带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6 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附: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尊敬的患者:
4、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患者使用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不良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1. 患者病情如确需使用自带药品,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2. 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及不良后果,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
5、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及不良后果由患方承担。3. 请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对药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4. 以下情况我院拒绝使用,敬请谅解:拒绝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的;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可疑、来路不明的。5. 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不良后果:输液反应:如寒战、发热、抽蓄、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其它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姓名 性别 年龄科室 床号 住院号诊断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药品来源使用方法使用原因经过医生告知,我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的含义。由于病情需要、治疗方便,我主动要求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使用上述自带药品,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不良后果,签字为证。病 人 意 见: 签名: 病人监护人意见: 签名: 关系: 医 师 意 见: 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