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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电工资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887259 上传时间:2018-09-29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3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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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西山煤电发2010455 号关于下发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运行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运行管理办法二一年九月八日西 山 煤 电 ( 集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件 2 主题词:岗位 绩效工资 管理 通知抄送:集 团 领 导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9 月 8 日印发校对:侯小俊 共印 5 份 3 附件: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工资分配

2、,规范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正确处理各类人员的工资收入关系,健全具有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功能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岗位绩效工资运行机制,根据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及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试行方案、 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试行)、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结合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实际,特制定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工资运行管理办法(简称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现行的工资制度是以岗位工资为核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设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辅助工资等三个单元。第二章 岗位绩效工资结构及计算办法第

3、三条 岗位工资是职工的基本工资,是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主体单元,由岗位系数和岗位工资基值组成。(一)岗位系数是将所有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操作岗位三个序列,并依据岗位劳动评价结果对应确定各岗 4 位的系数。岗位系数最低 1.00,最高 5.80。其中管理岗位 1.405.80,共设十个岗级,每岗五个档次,48 个系数;专业技术岗位1.405.80 共设七个岗级,每岗五个档次,34 个系数;操作岗位1.004.80 共设十个岗级,每岗六个档次,55 个系数。各类岗位的岗位工资系数表见附表 1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岗位系数表、附表 2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系数表、附表 3山西焦

4、煤集团公司操作人员岗位系数表。(二)岗位工资基值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状况、工资总额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随上述因素的变化可上下浮动。(三)岗位工资的计算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值个人岗位系数日工资月岗位工资21.75 天小时工资月岗位工资(月计薪天数8 小时)第四条 辅助工资包括津补贴、年功工资、保留工资和补差工资。(一)津补贴是支付给职工在特殊条件(环境)下工作的补充劳动报酬,包括井下工作津贴、夜班津贴、高温高空津贴、野外施工津贴、有毒有害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民族政策的回民职工伙食补贴。集团现行津补贴项目、标准、执行范围见附表 4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津补贴一览表。月实际津补贴日津补贴标准

5、符合津补贴规定的实际出勤天数 5 (二)年功工资按职工本人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确定。2008 年 11 月 1 日前集团在册职工连续工龄仍按原计算矿龄津贴工龄办法执行,2008 年 11 月 1 日后则按本企业连续工龄的规定执行。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标 准 连续工龄现行年功工资标准见下表(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连续工龄 年功工资标准(元/年)10 年以下(含 10 年) 1011 年15 年 1216 年20 年 1421 年25 年 1626 年30 年 1831 年以上 20在计算年功工资时,对以下四类人员的工龄可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1、从国有煤炭企业调入集团的;2、复转军人

6、的军龄;3、政府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调入集团的;4、从其他单位调入集团的特殊管理技术及高技能人才(要求具备大学学历、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上,并在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 10 年以上)。(三)保留工资按本人现行技能工资标准的 50%确定。 6 (四)补差工资是指 2008 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在岗职工个人净增资额不足 200 元,补足 200 元的差额工资。补差工资只适用于该次工资改革,在今后岗位工资基值调增或岗位变更(由低岗到高岗)中逐步冲销。(五)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按月计发。当月事假天数(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超过七天或旷工超过三天者,停发当月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第五条 绩

7、效工资是根据用人单位经济效益,按职工劳动成果大小浮动分配的奖励性工资。第六条 个人月度工资收入公式:计时人员月度工资收入=日岗位工资实出勤天数+绩效工资+ 辅 助工 资+ 加班工 资计件人员月度工资收入=个人计件工资+ 绩效工资+辅助工资+ 加班工资执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以岗位工资为基础计算工作物等级标准和计件单价。第三章 职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工资处理第七条 集团内部人员调动或调整岗位,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只介绍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调整岗位工资系数,一律从任新岗位(职务)之月起执行。(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调整职务、职称等级,其岗位变更按组织人事部门下发任免(聘任)文件规

8、定时间执行。 7 (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调整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岗位系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同岗次上晋升一个档次待焦煤正式文件下发后执行。(三)操作岗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比现有等级高一级的职业技术等级资格并被聘任后,高级工及以上由集团技能鉴定站出具相关证明,初级工与中级工由单位初评委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变更岗位系数,执行同岗次资格证书对应的岗位工资系数。(四)在科学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操作岗位职工方可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岗位调整分两种情况:一是各二级单位操作岗位职工岗位内部调整,由各单位自主制定变更管理办法;二是集团机关及机关直属单位操作岗位职工岗位调整,须经集团劳资

9、处定额科、合同科签署意见,并经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岗位系数。(五)管理(技术人员)提升职务(职称)等级、操作岗位职工到高于现从事工作岗次的岗位上工作,按新的岗位(职务)确定其岗位系数,反之亦然。(六)凡由集团所属各单位调入集团机关、机关直属的人员,一律执行 3 个月试岗期。试岗期岗位工资执行见习科员(或见习员级)标准,试岗期满考核合格后套入相应的岗级档次。第八条 成建制队组(有正式建制)正职管理者可按就高原则进所辖单位操作岗位序列 C 档,副职和专职技术员进所辖单位操作岗位序列 B 档。 8 第九条 由集团外单位调入的职工按其从事工种(岗位)和本办法规定执行对应岗位工资系数,从煤炭行业调入执行

10、保留工资,从非煤企业新调入职工无保留工资。职工调出时,应将调出人员现行岗位绩效工资等予以介绍。第十条 原试行方案中 规定的“ 管理人员在科员岗位上工作 815 年(含 8 年)者进二级科员 B 档;15(含 15 年)年以上者进二级科员 C 档;操作工人从事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本岗工龄 5 年以上(含 5 年)进 B 档”等规 定属工资改革时一次性政策,工资改革后不再执行,按有关规定进相应的岗级与档次。第十一条 职工办理变动工种岗位后三十天内办理岗位工资变动审批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批后归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工资支付第十二条 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项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绩效工资)、

11、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二)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三)按规定未列入的其他收入。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要求(一)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9 (二)工资必须按约定的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如遇节假日和公休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三)工资发放必须纳入微机统一管理,职工个人工资通过银行进入个人账户,由银行代发。(四)必须书面记录支付职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各单位在支付

12、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一)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内依法参加规定的或企业批准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二)职工按规定应享受婚、丧、产、探亲假的,各种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之和支付。(三)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1、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各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

13、资收入。 10 2、年休假期间,所在单位要比照职工本人正常出勤基本工资计发收入。3、对自愿放弃年休假的职工,或不服从单位年休假安排的职工,视同放弃年休假。(四)疗养、休养期职工经单位批准疗养、休养的,疗养、休养期间工资按本人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之和支付。(五)非因职工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按原岗位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年功工资之和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应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岗位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年功工资之和支付职工工资;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则支付职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0%的生活费。第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14、(一)在职工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1、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职工工资。2、依法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 11 付职工工资。3、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职工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劳动时间并应

15、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二)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要在工资发放表中单列,不得并入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绩效工资或奖金等项目发放。(三)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金,但不支付加班工资。第十六条 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一)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待遇1、 职工受警告处分(6 个月)、记过处分(12 个月)、记大过处分(18 个月)期间停发相应绩效工资,计件单位停发计件超额工资,并不得晋升岗位工资岗级与档次。(1)因安全责任受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停发安全绩效工

16、资。(2)因安全以外责任受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停发经营绩效工资。2、受降级处分(24 个月)期间停发绩效工资,计件单位停发 12 计件超额工资。同时对操作工人降低岗位系数 0.3,对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处分后序列不变,按下一岗 A 档工资执行。3、受撤职处分(24 个月)期间停发绩效工资,计件单位停发计件超额工资。并按本序列最低岗最低档的工资标准执行。4、职工受纪检部门“双规” 期间以及本人原因受 检察院、公安机关强制人身自由,在收容审查、羁押期间未提供劳动的,应暂停发工资。5、职工受到各种刑事处分(含劳动教养)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6、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涉

17、嫌犯罪被公安、检察机关拘留的,在拘留期间停发所有工资。7、凡受处分人员,其处理结果须装入个人档案,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新参加工作职工工资待遇1、新招用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岗前培训期间每日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2、新招用操作岗位人员在学徒期、熟练期执行本岗位 A 档工资的 80%,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学徒期、熟练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所在岗位的工资待遇。3、新招用操作岗位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执行本岗位 A 档工 资的 8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 13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所在岗的工资待遇。

18、4、新分配技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取得双证(毕业证、技术等级)的直接按所取得的职业资格等级对应岗位系数执行;专业不对口者按新招用操作人员标准执行。5、新分配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执行见习科员(见习员级)工资标准。其中,博士生进 E 档,硕士研究生 进 D 档,大学本科生进 C 档,专科生进 B 档,中 专生进 A 档。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执行所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集团在岗职工取得后续学历其岗位晋升由组织人事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后执行。6、新分配从事操作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新招用操作岗位人员标准执行。(三)新安置的复转军人初次上岗不执行试岗期工资,直接执行所从

19、事岗位工种的工资待遇。对服役不满 5 年的按其所从事岗位(工种)的 A 档工资标准执行;对满 5 年的按其所从事岗位(工种)的 B 档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已有职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且与从事工种岗位相同的,按职业技术等级对应档次的岗位工资系数执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四)女职工“三期” 工 资支付 14 女职工在批准的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五)工伤期间工资待遇1、职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内(最长 24 个月),按其工伤前日工资标准乘以停工留薪天数支付工资。职工工伤停工期间保留工资、年功工资、补差工资照发。2、停工留薪期满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一至四级

20、伤残者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者重新上岗工作后,按所从事岗位(工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者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病假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工资待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3 个月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5 年以下 3 个月10 年以下5 年以上 6 个月5 年以下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 18 个月10 年以上2

21、0 年以上 24 个月 15 (2)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职工病假工资支付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支付病假工资(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岗位工资)。其中岗位工资按下列标准执行:工龄 岗位工资比例 工龄 岗位工资比例5 年以内 60% 59 年 70%1014 年 80% 1519 年 90%20 年以

22、上 100%3、病假工资下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七)脱产学习期间工资1、职工申请经单位批准脱产学习六个月以内者,其学习期间工资按原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之和支付; 16 超过六个月者,其学习期间岗位工资按岗位工资的 50%、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之和支付。2、由单位派出脱产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工资按

23、原岗位工资、年功工资、保留工资、补差工资之和支付。3、职工因“三违” 而参加安全培 训的,培 训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八)对长期放假人员及内退人员,仍按现标准规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第十七条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一)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各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支付非全日制职工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15 日。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工资(一)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

24、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用工单位受派遣单位委托负责为提供正常劳动的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严格执行同工同酬,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17 第五章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第十九条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节假日)250 天季工作日:250 天4 季62.5 天/ 季月工作日:250 天12 月20.83 天/ 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时。第二十条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月计薪天数(365 天10

25、4 天)12 月21.75 天日工资月岗位工资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岗位工资(月计薪天数8 小时)第六章 最低工资制度第二十一条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第二十二条 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18 第七章 统计与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资

26、发放统计制度,其统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提供工资统计资料,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商业秘密。对上报的统计资料要认真负责,经单位领导审核签章后上报。必须遵守和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健全内部工资奖金分配的民主监督和企务公开制度,职工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奖金分配办法都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工会有权对工资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第二十五条 工会要牵头组织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本单位工资奖金分配进行监督、检查。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执行。本办法未

27、明确的事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9 附表:1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岗位系数表2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系数表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操作人员岗位系数表4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津补贴一览表5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序列归岗表6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序列归岗表7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操作人员序列归岗表 20 附表 1: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岗位系数表档 次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E D C B A十 5.80 5.60 5.40 九

28、 集团公司副总师 5.60 5.40 5.20 5.00 4.90 八 正矿(处)级 5.40 5.20 5.00 4.90 4.80 七 副矿(处)级 4.80 4.60 4.40 4.30 4.20 六 矿(处)副总师 4.20 4.00 3.80 3.60 3.50 五 正科级 4.00 3.80 3.60 3.50 3.40 四 副科级 3.40 3.20 3.00 2.90 2.80 三 一级科员 2.80 2.60 2.40 2.30 2.20 二 二级科员 2.20 2.10 2.00 1.90 1.80 一 见习科员 2.00 1.80 1.60 1.50 1.40 21 附表

29、 2: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系数表档 次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E D C B A七 特殊专家 5.80 5.60 5.40 5.20 5.00 六 正高 4.80 4.60 4.40 4.30 4.20 五 副高 4.20 4.00 3.80 3.70 3.60 四 中级 3.40 3.20 3.00 2.90 2.80 三 助理 2.70 2.50 2.30 2.20 2.10 二 员级 2.20 2.00 1.90 1.80 一 见习员级 2.00 1.80 1.60 1.50 1.40 22 附表 3: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操作人员岗位系数表档 次F E D C B A岗位等级特级技师

30、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十 4.80 4.20 3.80 3.40 3.20 3.10 九 4.70 4.10 3.50 3.10 2.90 2.80 八 4.60 3.90 3.30 2.90 2.70 2.60 七 4.50 3.80 3.10 2.70 2.50 2.40 六 4.40 3.70 3.00 2.60 2.40 2.30 五 4.20 3.50 2.90 2.30 2.10 2.00 四 4.10 3.30 2.80 2.10 1.90 1.80 三 4.00 3.10 2.70 1.90 1.70 1.60 二 2.60 1.80 1.60 1.50 一 1

31、.60 1.40 1.00 23 附表 4: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现行津贴一览表序号 类别 名称 定义 支付标准 执行范围采掘22 元/工 采煤掘进工作面直接从事煤炭开采、巷道掘砌的职工1井下工作津贴井下当班工作满 4 小时以上,且接触煤尘、瓦斯、二氧化硅等到有毒有害物质者 辅助16 元/工 井下辅助生产岗位工作者井下工作10 元/工 煤矿井下工作的职工地面生产6 元/工 地面生产性岗位工作的职工2夜班津贴夜班区间晚 20:00次日早 8:00,并连续工作满 4 小时以上者地面值班2 元/工 地面管理与服务系统看护、值班等岗位3 元/工达 到 高 温 作 业 分 级 二 级 以 上 的 职 工 (G

32、B4200-84),如 炼 钢 、炼 焦 炉 前 工 ;距 坠 落 高 度 基 准 面 15 米 以 上 的 建 安 工 人3高温高空津贴高温津贴:对在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下工作者;高空津贴:对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者 2 元/工达 到 高 温 作 业 分 级 一 级 、二 级 的 职 工 (GB4200-84),如 燃 煤锅 炉 添 煤 看 火 工 ;距 坠 落 高 度 基 准 面 215 米 的 建 安 工 人6 元/工 距生活基地 300 公里以外的;本省范围外5 元/工 距生活基地 100-300 公里;

33、本地市(区市)范围内4补偿及岗位性津补贴野外施工津贴对工作场所远离其单位生活基地,不能回家食宿的职工实行野外流动施工津贴。4 元/工 距生活基地 50-100 公里;本县、市范围内5 元/工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 4 倍以上,工人接尘时间肺通气量达到 4000-6000 升/日*人以上者;如石料开采工、水泥装袋工粉尘保健津贴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的固体粉尘环境下工作的职工,实行粉尘津贴。 3 元/工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 1-4 倍,工人接尘时间肺通气量达到 4001 升/日*人以上者;如破碎机、球磨机操作工电氧焊保健津贴对使用电氧焊机具从事金属切割、焊接在三小时以上的职工,实行保健

34、津贴。2 元/工 从事切割、焊接工件的工人放射保健津贴对在工作中直接接触 X 射线、带正负粒子等物质三小时以上者,实行放射性津贴3 元/工 直接从事 X 光透视、CT、放射同位素工作人员6 元/工 达到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88)四级者;如焦化厂 炼焦车间工人4 元/工 达到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89)二级、三级者;如膨化、乳化火药制造工,焦化厂化产车间工人5有毒有害津贴有毒物质保健津贴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在作业期间经呼吸、皮肤、口腔进入身体,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从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有毒物质环境条件下工作的职工。 2 元/工 达到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一级者;如矿

35、灯(注硫酸液)、雷管制作及火工生产的其他职工、焦化厂厂区内其他工作人员6 回族职工伙食 补贴 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 5 元/人 月 回族职工 24 附表 5: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序列归岗表岗 级 职 务 (职 位)十 九 集团公司副总师八 正矿(处)级七 副矿(处)级六 矿(处)副总师五 正科级四 副科级三 一级科员二 二级科员一 见习科员 25 附表 6: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序列归岗表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助理级 员级职务系列六岗 五岗 四岗 三岗 二岗工程技术人员 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政工人员 正高级政工师 高级政工师

36、政工师 助理政工师 政工员经济专业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助理经济师 经济员会计专业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审计专业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助理审计师 审计员统计专业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助理统计师 统计员卫生技术人员医疗、预防、保健类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卫生技术人员中药、西药类 主任药师 副主任药师 主管药师 药师 药士卫生技术人员护理类 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师 护士卫生技术人员其它卫生技术类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师 技士法医技术人员 主任法医师 副主任法医师 主检法医师 法医师 法医士高等学校教师 教授 副教授

37、 讲师 助教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 教员技工学校教师文化理论课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 教员技工学校教师生产实习课教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学一级教师 小学二级教师 新闻专业人员记者类 高级记者 主任记者 记者 助理记者 新闻专业人员编辑类 高级编辑 主任编辑 编辑 助理编辑 翻译专业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助理翻译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 管理员档案专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助理馆员 管理员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

38、员 二级播音员 三级播音员艺术专业人员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员) 艺术专业人员舞台技术 主任舞台技师 舞台技师 舞台技术员 实验技术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助理实验师 实验员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二级教练 三级教练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四级律师 律师助理备注: 艺术专业包括编剧、作曲、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美术、舞台美术设计等 26 附表 7: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操作人员序列归岗表类别 岗次 工 种2 岗 自救器管理工 煤场管理员 油脂化验员3 岗五小电器修理工 安全仪器监控工 矿灯管理工 风筒补修工炮泥制作工 井口验收员 井口库工 井口考勤员 煤质化验工

39、矿山火药库工 通风试验工4 岗维修钳工 维修电工 矿山地质工 矿山测量工 压风机操作工支护材料修理工 绞车操作工 电机车司机 电机车修配工矿车修理工 采制样工 摘挂钩工5 岗采 掘 设 备 修 理 工 液 压 支 架 ( 柱 ) 修 理 工 装 载 机 司 机 瓦 斯 泵 工主扇风机操作工 翻车工 选矸工 煤炭装车工 推煤机司机给煤机操作工6 岗 钢缆皮带操作工 主提升机操作工 井口索车操作工 排矸工7 岗井 下 空 压 机 操 作 工 井 下 变 电 所 值 班 员 矿 井 防 尘 工 井 下 信 号 工井下通信工 矿压观测工 井下火工品库管工 井下调度员井下采样工 井下安全仪器监测工 矿井

40、通风工 矿井测风工矿井测尘工 矿山电子修理工 井下安全检查员 防爆检查工井下验收员(施工员) 矿井地质工 矿井测量工 井下考勤员锚杆拉力试验工 井下普工8 岗矿井维修电工 矿井维修钳工 煤矿机械安装工 巷修工矿井水泵工 井下钻探工 瓦斯抽放工 瓦斯防突工井下索车操作工 井下煤库装车工 井下输送机操作工井下翻罐工 井下电机车司机 井下摘挂钩工 井下绞车操作工井筒维修工 煤矿电气安装工 通风工程工 井下搬运工胶轮车司机 井下拥罐工 矿井轨道工9 岗液压泵工 综采集控工 采掘输送机操作工 采掘运料工采掘电钳工 综采维修电工 综采维修钳工 采掘设备安装工采 掘 质 量 验 收 工 采 掘 安 全 检

41、查 员 采 掘 瓦 斯 检 查 工 矿 山 救 护 工原煤生产10 岗采煤机司机 综掘机司机 采煤工 爆破工 液压支架(柱)工支护工 巷道掘砌工 锚喷工 装岩机司机 天井钻机工钻车司机2 岗 换布工 药剂工4 岗 浓缩机操作工 浮沉工 洗选排矸工 压滤机操作工 高压泵工破碎机司机 筛选工 介质泵工 煤炭货配工5 岗 选矿供料工 选煤集控工 脱水机操作工 小洗煤机操作工过滤机操作工原煤洗选6 岗 跳汰选煤工 浮选工 重介质分选工3 岗 煤气户内检修工 粉焦沉淀池工 调压工4 岗熄焦泵工 运焦工 管网巡线工 煤气输送工 煤气净化工煤气户外管道检修工 煤气加压操作工 煤气集控工 硫铵工化学设备维修工

42、 蒸馏工 冷凝鼓风工 除尘工 脱硫操作工煤焦油操作工 5 岗 测温换向工 调火操作工 热修工 护炉铁件工 洗涤工煤气焦化6 岗 粗苯操作工 煤焦车司机 炼焦工3 岗 电 气 试 验 工 发 电 设 备 巡 检 员 电 除 尘 值 班 员 电 除 尘 设 备 检 修 工热控仪表检修工 4 岗 除 灰 ( 渣 ) 值 班 员 汽 轮 机 检 修 工 锅 炉 检 修 工 发 电 水 质 处 理 工 电 气 检 修 工5 岗 点 检 长 主 控 运 行 工 集 控 值 班 员 电 气 值 班 员 锅 炉 运 行 值 班 员汽轮机运行值班员发供电力6 岗 值长2 岗 无损探伤工 化学分析工 物理金相实验

43、工机械制修 4 岗 钳工 车工 镗工 铣工 刨、插工 冲、压工 磨工 制氧工绕线工 钻床钻削工 型砂工 金属下料工 板金工 电镀工 27 类别 岗次 工 种热处理工 皮带托辊制作工5 岗 制造焊工 制造铆工6 岗 锻造工 铸造工 冶炼工2 岗 建安看场工 建材试验工3 岗 搅拌集控工 塑钢门窗制作工 塑料焊工4 岗施工员 油漆工 装潢工 土建力工 建筑模具工 建筑木工防水工 测量放线工 压路机司机 公路养护工 安装电工安装钳工 工程机械维修工 5 岗 钢筋工 混凝土工 塑钢混料工 石工 工程钻探工建筑安装6 岗 瓦工 抹灰工 架子工3 岗 裁纸工 制纸箱工 卷纸筒工 火工品押运工 火工品质检员

44、4 岗 雷管脚线制造工 炒盐烘干工5 岗 雷 管 装 填 装 配 工 乳 化 炸 药 制 造 工 膨 化 炸 药 制 造 工 引 火 药 制 造 工火工生产6 岗 干燥筛药工 三装三压工 起爆药制造工3 岗 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水泥物理检验工4 岗 水泥制成工 水泥均化工 烘干工 水泥熟料冷却工水泥收尘器工 水泥输送机操作工 水泥风机工5 岗 生料制备工 熟料锻烧工 回转窑托轮工 预热分解炉巡检工球磨机操作工 石料开采工水泥生产6 岗 水泥包装工2 岗 铁路充电工3 岗 信号操纵工 铁路线路工 发运员 制动工4 岗 铁路调度员 机车检修工 工务维修工铁路运输5 岗 机车司机 连接员2 岗生活

45、调度员 社区管理员 单身公寓管理员 文娱场所管理员查表收费员 营业员(售票员、收款员) 洗衣工 生活浴池工清洁工 绿化工 服务员 电梯工 茶炉工 乘务员3 岗 保安员 保育员 生产浴池工 炊事员 热转换操作工4 岗 锅炉维修工 房屋修缮工后勤服务5 岗 锅炉司炉工1 岗 门卫 收发员 勤杂工(室内卫生)2 岗地面考勤员 门诊挂号员 衡器操作工 仓库保管员 话务员广电值班员 采购员 消防员 文印录入员 材料员实验仪器管理员 核算员 描图员 环保监测工 水质化验工地面普工3 岗安全检查员 水泵工 计量检定工 产品检验工 变配电值班员水质软化工 污水处理工 广电通信维修工 仪表修理工蓄电车司机 护理员 医药制剂工 医疗器械检修工 装订工印刷工4 岗生产调度员 车辆驾驶员 汽车驾驶员 汽车修理工 电工木工 管道工 天车工 输送机操作工 输送机维修工机电检修工 电气试验工 森林管护工5 岗 木材制材工 送配电线路工 起重工 消防队员 装卸工通 用6 岗 地质钻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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