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奖惩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科室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 为中心,以医 疗质量为 核心” 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卫生部从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标准。奖励细则:一、医德、医风、服务态度(一)收到病人或家属的红榜、锦旗、表扬信的(先办登记核实为准)奖励 50 元。(二)年终医院评为先进个人的,科室奖励 100 元。二、科研教学(一)发表文章:个案奖励 30 元,论著及临床研究奖励 50元。三、医疗质量(一)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避免了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经核实的,奖励 200元。(
2、二)在医院举办的各种操作及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奖励100 元。处罚细则:劳动纪律1.无故迟到、早退或溜岗的,根据离岗时间扣发奖金:60分钟以内的,扣发 100 元;60 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2.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的,视为旷工,并视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扣绩效:(1)旷工半天,扣发当月绩效 400 元。(2)旷工一天,扣发当月绩效 800 元。(3)旷工二天,扣发当月全部绩效。(4)旷工三天及以上,扣发三个月绩效。二、医疗质量及安全(一)诊断报告书写错误(如性别、年龄、检查部位、科别等错误),扣发奖金 50 元。(二)报告延时(急诊报告30 分钟),扣发奖金 50 元。(
3、三)医疗安全处罚项目依据医疗安全预警管理制度条款认定。(1)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扣发直接责任人绩效 200 元或并行政处分。(2)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扣发直接责任人绩效 600 元或并行政处分。(3)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扣发直接责任人绩效 1000元或并行政处分,扣发科主任当月绩效 800 元,扣发专业组长当月绩效 600 元,扣发科室绩效 200 元。发生赔偿的,按照医疗争议补偿责任追究条款并处。(四)医疗争议补偿责任追究(1)医疗争议补偿按照性质分为疏忽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足、可避免并发症、不可避免并发症 4 种类型。(2)争议性质由医务科组织医院缺陷管理委员会进行认定。(3)个人和
4、科室承担的比例按照争议性质和补偿金额等级确定。1)疏忽大意:个人承担 20%,科室承担 20%。2)规章制度执行不足:个人承担 15%,科室承担15%。3)可避免并发症:个人承担 10%,科室不承担。4)不可避免并发症:不承担。5)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处分。(4)凡一年内受到处罚金额或累计处罚金额在 500 元(含 500 元)2000 元(不含 2000 元)的,扣年终奖的 30%,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000 元以上(含 2000 元)的或受到行政处分的或违法的,当年无年终奖,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设备管理一、日常使用维修未登记者扣除奖金 50 元。二、损坏仪器,维修费自付 100%。三、严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完成登记者,扣除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