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医院 急诊科 编写 牟建华 审核 牟建华 批准 李红兵急诊分诊病情分级标准分级范畴 特征描述及处理危急立即进入抢救室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如心跳呼吸骤停、剧烈胸痛、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中毒、老年复合伤等危重小于 30 分钟立即监护重要生命体征潜在性危及生命的可能,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腹痛持续 36 小时以上、突发剧烈的头痛、开放性创伤、儿童高热等紧急小于 60 分钟安排急诊流水优先诊治 急诊症状不能缓解病人,如高热、寒颤、呕吐、闭合性骨折不紧急大于 2h 安排急诊流水顺序就诊 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病人,如哮喘持续状态、小面积烧伤感染、轻度变态反应等。非紧急 4-6h 解释 非急诊病人,如低热、感冒、便秘等。文件编号: 页码/页数:1/1主管部门:急诊科 修订年限:必要时文件类别:制度 适用范围:全院发行日期: 已修订次数: 次文件名称:急诊分诊病情分级标准最近修订日期: 版次: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