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1、设立专职质控员、采血员,并指派相对固定人员负责送检标本的交接和质控。2、积极开展新筛健康教育,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宣传新筛项目、目的意义、采集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并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3、严格掌握新筛采血时间,采血在 72 小时并充分哺乳后及,按规定进行采集、送省新筛中心。4、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置于塑料袋中,保存在 2-8 度的冰箱中。5、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民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姓名、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6、因特殊情况未按时采血者,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对退回不合格血片做到及时重新采集送检。7、对可疑阳性病例做到及时追访,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8、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 10 年,以备查。 麻江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