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中国电信广西公司移动基站维护外包考核规范运行维护部二 OO 九年三月目 录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3第二部分 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7第三部分 基站考核细则 10第四部分 室内分布考核细则 15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本考核规范适用于移动基站(C 网及 ETS)、室内分布(含直放站、微蜂窝)的维护外包考核。一、考核评分方法各市分公司与维护外包单位对每月发现问题进行双方签字确认,按月对维护外包单位进行综合管理考核评分,并对基站、室内分布两个项目分别进行评分,汇总计算出考核总分;每月 5日前将上月外包考核总分以公告形式发给维护外包单位。考核总分综合管理考核得分*30%+基站得分*50%+ 室分得分*20
2、%注:每专业满分 100 分,各专业占考核总分的比重为:综合管理占 30%、基站占 50%、室分占 20%、 二、月度考核总分对应支付的外包费(一)月度考核总分作为支付外包费用的依据月度考核总分95 分时,全额支付月度外包费。月度考核得分低于 95,高于 90(含 90),每低一分扣代维费的 0.5%,总 分低于 90,高于 85(含 85),每低一分扣代维费的 1%,总分低于 85,高于 80(含 80),每低一分扣代维费的 1.5%,扣分办法采用分段累加制,低于 80 的,扣代维费 20%。对于维护不良造成的责任故障可按相关维护外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二)直接扣罚:维护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含离
3、职后未正式向电信公司通报的原维护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偷盗电信公司资产,除赔偿并修复外,每起扣 5 分;由于维护外包单位原因(如维护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偷盗、人为故意破坏、操作不当、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未遵守电信方相关规定等)造成通信中断和设备损坏的,除赔偿并修复外,火灾、重大故障每起扣 10 分,严重故障每起扣 5 分。由于上述原因扣分,不受条款 1 的最高扣款的限制,外包费未进行直接扣罚计算所得外包费直接扣罚分数1 外包费总额。(三)外包过渡期外包前期介入阶段定为外包过渡期。外包过渡期期限由外包框架协议确定。外包过渡期的月度考核评分只作为外包质量评定依据,不作为支付外包费用的依据。外包过渡期考核细
4、则不变。三、月度考评合同履行开始按月考核,合同期间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为不合格,将被直接取消外包资格,电信公司有权中止合同。考评级别具体划分如下:优秀级别:月度外包评优成绩95 分良好级别:95 分月度外包评优成绩90 分合格级别:90 分月度外包评优成绩85 分不合格级别:月度外包评优成绩85 分四、月度考评上报(一)各市分公司负责外包项目月度考核评分工作。(二)各市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于每月 10 日前负责将上月外包评分结果上报市分公司网络运营部进行审核。(三)市分公司网络运营部于每月 15 日前负责将上月外包评分结果、当月维护外包基站量等情况上报区公司无线网络优化中心。(四)区公司无线网
5、络优化中心对各市分公司上报的评分结果、维护外包工作量进行核实并汇总,提交给区公司运行维护部审核后进行维护外包结算。五、年度考评合同履行开始到结束前一个月的月度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维护外包单位该外包区域的考评成绩,维护外包单位各外包区域评优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维护外包单位年度外包考评成绩。具体划分如下:优秀级别:年度外包评优成绩95 分良好级别:95 分年度外包评优成绩90 分合格级别:90 分年度外包评优成绩85 分不合格级别:年度外包评优成绩85 分年度评优级别将影响维护外包单位下次招标的入围资格和评标得分。六、其它说明(一)各考核细则中未标明分值上限表明该项目无加扣分上限。(二)综合管
6、理、基站、室分等三个项目的考核均采用扣分制,综合管理得分在月度考核总分中加扣,其余 3 个项目均在项目总分中加扣。(三)评分表参见各专业考核评分表、巡检表、抽查表。第二部分 综合管理考核细则评分采取扣分制,基础分为 100 分。考核每个考核细项的扣分不能超过该细项的扣分上限;每个考核项目内的考核细项扣分总和也不能超过该考核项目的总分值。外包服务质量周期考核表综合外包公司: 考核周期: 考核日期:项目 考核评分标准 扣分 扣分原 因 备注未按合同要求提交人员、车辆、仪器仪表清单,每项每次扣 1 分。 各专业核心技术人员人数(注:未认证前,以各市分公司审定的维护外包单位人员清单为准;认证后,按主合
7、同规定去除未通过认证的人员)未达合同要求,每缺 1 人扣 1 分;维护驻点各专业核心技术人员每缺少 1 人扣 1 分。各专业普通技术人员人数(注:未认证前,以各市分公司审定的维护外包单位人员清单为准;认证后,按主合同规定去除未通过认证的人员)未达到合同要求,每缺 1 人扣 0.5 分。特殊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每缺少 1 个资格证书扣0.5 分。 维护外包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向各市分公司通报人员变动情况,或者每季度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和流失超过 1 人,每次扣 1 分。合同要求的车辆数,每缺一辆汽车扣 1 分。(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在检查中发现租赁合同过期的车辆不计入总数)合同要求的仪器仪表每缺少一台扣
8、 0.5 分。(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在检查中发现租赁合同过期的仪器仪表不计入总数)资源配置(30分)合同要求的所有仪器仪表必须在每年 4 月前完成校验,每漏检一台扣 0.1 分。 综合外包月例会,维护外包单位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缺席一次扣 0.5 分,专业主管每缺 1 人扣 0.2 分。 各专业半月例会,维护外包单位专业主管每缺席一次扣 0.1 分。 外包例会(20分) 维护外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区公司、各市分公司召开的突发事件紧急会议,拒不出席每次扣 1 分。 由于维护外包单位原因造成维护站点业主关系、社会关系恶劣的,引起投诉或对电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每起扣 1 分;如引起搬站等严重后果,每起扣
9、5 分。社会关系协调(20 分) 在进行日常维护过程中穿拖鞋、背心、短裤等服装,未佩戴工卡,对电信公司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每发现 1 次,扣 0.5 分。如果发现维护外包单位虚报谎报基站发电、巡检记录作假等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每次扣 5 分(在专业考核中明确扣分的作假情况,在此不再重复扣分);出现三次作假情况,电信公司可向电信省公司申请取消其外包资格。专业项目(基站、室分)单项考核得分80 分,每项目扣 5 分。 维护外包单位在电信网管中心值班人员违反值班制度,每人每次扣 1 分。 月底没有完成抢修用材料的盘点工作扣当月考核 0.5分,每月没有及时对故障材料进行返修,每次扣 0.2分。出现大面
10、积基站中断、大面积停电、防汛抗洪、应急演练等情况,区公司、各市分公司有权调用维护外包单位人员、车辆和仪器仪表等资源用于其它区域的应急抢修工作,如维护外包单位不配合,视情节扣 15分。维护外包单位未能积极配合工作,在工作中消极怠工,视情节扣 15 分。 维护外包单位对外包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各市分公司采纳实施有效提高管理效率或运行维护质量,经区公司认定有效后,加 13 分。其他(30 分)维护外包单位参加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抗击自然灾害等工作得到区公司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表彰的:区级表彰加 2 分,总部级表彰加 5 分。维护外包单位积极防盗,成功抓获小偷,每次奖励 2分;配
11、合公安机关抓获通讯设备盗窃团伙,破获重大通讯盗窃案件,经公安机关认定,各市公司上报区公司确认后,加 5 分。合计直接扣罚维护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含离职后未正式向电信公司通报的原维护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偷盗电信公司资产,除赔偿并修复外,每起扣 5 分;由于维护外包单位原因(如维护外包单位在职人员偷盗、人为故意破坏、操作不当、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未遵守电信方相关规定等)造成通信中断和设备损坏的,除赔偿并修复外,火灾、重大故障每起扣 10 分,严重故障每起扣 5分。 第三部分 基站考核细则基站外包考核包括基站、配套、传输等设备维护的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基础分为 100 分。考核每个考核细项的扣分不能超
12、过该细项的扣分上限;每个考核项目内的考核细项扣分总和也不能超过该考核项目的总分值。外包服务质量周期考核表(基站)综合外包公司: 考核周期: 考核日期:项目 指标定 义 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 扣分原因 备注应急抢修通讯不畅通、抢修工具不全或人员疏忽,出现人员到故障点缺少抢修工具,每次扣 2 分;维护外包单位专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电话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15 分钟内无法接通或关机,发现一次扣 1 分。因断电断站考核(50分)分公司因停电造成宕站的比例为考核标准。该考核指标设定扣分值、达标值、满分值。据此确定该指标考核分数。其并附带扣分项。综合指标除打雷下雨、泥石流等恶劣天气以及业主或周边居民阻挠
13、以外,要求 A 类站点2 小时内开始供电,B、C 类站点 4 小时内供电。在基站蓄电池续航时长大于路途时间的停电导致宕站,每次一次扣 2分,未导致宕站的发电不及时不考核。考核标准为网管通知停电开始,车程(50 公里/小时)+15 分钟反应时间15 分钟电缆接续及试供电时间(由分公司与维护外包单位协商确定各基站时间,特别是需要搬运油机以及特殊天气条件下)。针对每个基站在不同条件的停电供电时长由各市分公司与维护外包单位另行确认并每月 1 日进行更新。外包监控人员需详细记录停电、发电过程,特别是停电时间、通知时间、开始发电时间、停止发电时间。每月不定期抽检 10%左右的原始记录,发现记录不详细或存在
14、错误的,每次扣 1 分。因停电导致 A 类站点中断超过 2 小时,每超过 1 小时加扣 2 分(因特别情况下的,电信公司缺少备件、材料等原因可据实核减)。A 类站点(1次) 经双方确认为维护外包单位原因所导致的 A 类站点停电宕站次数控制在 1 次内,不扣分;超出控制范围内,每发生一次扣 2 分。B 类/C 类站点中断超过 4 小时,每超过1 小时加扣 1 分;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因电信公司缺少备件、材料等原因可据实核减)。B、C 类站点(10 次) 经双方确认为维护外包单位原因所导致的 V 站点宕站次数控制在 10 次内,不扣分;超出控制范围内,每发生一次扣1 分。每月业务区内通
15、信设施被盗超过 10 次的,每超过一次扣 1 分,未有门禁告警的不列入考核。有门禁告警,维护外包单位在门禁告警出现时间算起,除在路途以每小时 50公里10 分钟内不能赶到相关站点的,而因通信设施被盗引起基站宕站的,每发生一次 A 类站点 2 分、B 类/C 类站点1 分;同时导致 5 个以上的站点因被盗处理不及时而中断的,扣 10 分。有门禁告警的基站,本月通信设施被盗15 次以上,该项得 0 分。 综合断宕站指标考核(10分)被盗宕站指标被盗宕站若发生门禁告警后,维护外包单位在接到网管通知算起,在路途以每小时 50公里10 分钟时间内赶往门禁告警基站而已经被盗的,不对维护外包单位进行考核,但
16、要求维护外包单位协助、配合当地派出所、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报案、理赔。网络指标考核(10分)网络指 标统计维护外包单位外包基站的中断情况,宕站时长持续 20 分钟以上者,列入考核范围。如果月超过 60,则每超 10%扣 2 分,扣分值=(故障率-60)1002;如果低于 50,则每低 5%加 1 分,加分值=(50-故障率)100。故障率故障次数/总站数,故障次数以电信公司网管统计次数为准,双方对基站中断的原因进行确认,以下原因导致基站中断的,不列入考核范围:1、 因网络调整割接、工程施工、第三方施工导致。2、 因租用电路出现故障导致。3、 因大雾、大雨等自然因素导致微波传输中断导致的。维护作业计
17、划维护作业计划必须按计划完成,未完成每个项目扣 1 分;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每次加扣 2 分。维护外包单位要制定详细巡检计划,电信公司根据维护外包单位巡检计划不定期的对日常巡检表等报告进行抽查复核(通过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若发现存在漏检情况,扣 2 分;若发现维护外包单位没有巡检或弄虚作假,第一次扣 5 分,第二次扣 10 分,第三次扣 20分,依此类推。无特殊原因(大面积停电、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巡检量,扣2 分;未经电信公司同意变更巡检计划,扣 1 分;巡检周期超过规定时间,每站次扣 0.5 分。在日常巡检、抢修工作中,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反馈,每站次扣 0.5 分。 基础
18、管理(30分) 日常巡 检基站巡检质量抽检:每月抽检上月巡检基站总数的 10%,采取扣分制,扣分上限为:无线、传输、动力专业各 5 分,当月抽检扣分等于各专业实际扣分之和。详见各专业抽检表。抽检中发现同类问题出现 3 次及以上,每个问题点加扣 2 分。 维护外包单位不积极安排相关人员、车辆配合电信公司抽检,视情节每次扣12 分。若发生因巡检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基站中断、闪断等故障,一级站点每出现一次中断,扣 5 分;B 类/C 类站点每出现一次中断,扣 3 分。(造成严重、重大故障的在直接扣罚中扣分。)每月工单完成率在 90%以下的,一次性扣当月外包考核分 4 分,未完成工单累积到下月再统计
19、。工单处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嫌疑,一经证实,扣当月外包考核 4 分。 工单紧急工单,未能按要求完成,每单扣 2分;普通工单,未能按要求完成,每单扣 0.5 分。各类文档资料和报表制作不够规范整齐,未能真实和全面反应巡检情况和设备的运行状态,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等每项扣 12 分。各类文档资料未按时提交:1 分/份;各类文档资料未能提交:2 分/份。 文档管 理作业计划文档(包括纸质作业计划和作业计划报告)没有按照下发作业计划表格填写,扣当月考核 2 分。在进、出基站或在基站开始、停止发电时,维护外包单位外包人员未打电话到电信公司网管中心进行登记记录,每次扣 1 分。维护外包单位管理的基站钥匙
20、不齐全、标识不清楚,或基站门锁无法打开,每次扣 1 分。附加分未经电信方相关专业人员允许不得更改任何设备配置参数,故障处理或巡检时必须按照统一要求或按设备原参数进行配置,违反规定每次扣 2 分。未能按要求完成被盗后的报案工作、报保险工作、资料收集上交等,经确认后,每次扣 12 分。由于维护外包单位原因造成基站中断的,每次扣 2 分(发电超时在故障抢修项目中扣分;造成严重、重大故障的在直接扣罚中扣分)。备注:基站外包考核包括基站内无线、传输、动力配套等设备维护的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基础分为 100 分。考核每个考核细项的扣分不能超过该细项的扣分上限;每个考核项目内的考核细项扣分总和也不能超过该
21、考核项目的总分值。第四部分 室内分布考核细则评分采取扣分制,基础分为 100 分。考核每个考核细项的扣分不能超过该细项的扣分上限;每个考核项目内的考核细项扣分总和也不能超过该考核项目的总分值。外包服务质量周期考核表(室分)综合外包公司: 考核周期: 考核日期:项目 指标定 义 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原 因 得分情况 备注在规定的一个巡检周期内未能及时发现通信设施被盗的,一次扣 1 分。能监控的室内分布系统的通信设施出现故障后,维护外包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路途以每小时 40 公里速度的时间10 分钟)内赶到而因通信设施被盗引起基站宕站的加扣:一类站点 3 分、二站点 2 分、三类站点 1 分;
22、五个以上的站点中断扣 10分。综合断宕站指标考核(10分)被盗宕站指标被盗宕站(10 次)本月通信设施被盗 15 次以上,该项得 0 分。 网络指标考核(50分)网络指标能监控的室内分布系统的通信设施出现故障后,维护外包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路途以每小时 40 公里速度的时间10 分钟)内赶到而因通信设施被盗引起基站宕站的加扣:一类站点 5 分、二站点 3 分、三类站点 1 分。由于室内分布系统没有安装UPS 蓄电池等备用直流电源等因停电造成的宕站,不列入网络指标考核范围。维护作业 计划维护作业计划必须按计划完成,未完成每个项目扣 1 分;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每次加扣 2 分。维护外包单位要
23、制定详细巡检计划,电信公司根据维护外包单位巡检计划不定期的对日常巡检表等报告进行抽查复核(通过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若发现存在漏检情况,扣 5 分;若发现维护外包单位没有巡检或弄虚作假,第一次扣 5 分,第二次扣 10 分,第三次扣 20 分,依此类推。无特殊原因(大面积停电、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巡检量,扣 2 分;未经电信公司同意变更巡检计划,扣 1 分;巡检周期超过规定时间,每站次扣 0.5分。在日常巡检、抢修工作中,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反馈,每站次扣 0.5 分。室分巡检质量抽检:每月抽检上月巡检基站总数的10%,采取扣分制。扣分上限为 5 分,当月抽检扣分等于各专业实际扣
24、分之和。基础管理(40分) 日常巡检抽检中发现同类问题出现 3次及以上,每个问题点加扣3 分。维护外包单位不积极安排相关人员、车辆配合电信公司抽检,视情节每次扣 12分。若发生因巡检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基站中断、闪断等故障,一类站点每出现一次中断,扣 5 分;二类、三类站点每出现一次中断,扣3 分。(造成严重、重大故障的在直接扣罚中扣分。)每月工单完成率在 90%以下的,一次性扣当月外包考核分 4 分,未完成工单累积到下月再统计。工单处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嫌疑,一经证实,扣当月外包考核 4 分。工单紧急工单,未能按要求完成,每单扣 2 分;普通工单,未能按要求完成,每单扣 0.5分。各类文档资
25、料和报表制作不够规范整齐,未能真实和全面反应巡检情况和设备的运行状态,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等每项扣 12 分。各类文档资料未按时提交:1 分/份;各类文档资料未能提交:2 分/份。文档管理作业计划文档(包括纸质作业计划和作业计划报告)没有按照下发作业计划表格填写,扣当月考核 2 分。附加分在进、出站或在室分站点开始、停止发电时,维护外包单位外包人员未打电话到电信公司网管中心进行登记记录,每次扣 1 分。维护外包单位管理的基站钥匙不齐全、标识不清楚,或基站门锁无法打开,每次扣1 分。未经电信方相关专业人员允许不得更改任何设备配置参数,故障处理或巡检时必须按照统一要求或按设备原参数进行配置,违反规定每次扣 2 分。未能按要求完成被盗后的报案工作、报保险工作、资料收集上交等,经确认后,每次扣 12 分。由于维护外包单位原因造成室分中断的,每次扣 2 分(发电超时在故障抢修项目中扣分;造成严重、重大故障的在直接扣罚中扣分)。备注:室分外包考核包括室分内无线、传输、动力配套等设备维护的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基础分为 100 分。考核每个考核细项的扣分不能超过该细项的扣分上限;每个考核项目内的考核细项扣分总和也不能超过该考核项目的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