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管理部部长岗位规范1 适用岗位1.1 本 规 范 规 定 了 设备管理部部 长 的 岗 位 职 责 、上 岗 标 准 和 任 职 资 格 。1.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设备管理部部 长 工 作 岗 位 。2 岗 位 职 责2.1 职 责 范 围 与 工 作 内 容2.1.1 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对所管辖设备整个寿命周期、技 术、 经济等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管理(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转、检修、改造、更新和 报废等各个阶段的管理),负责组织完成设备管理、 检修管理、技 术监 控、检修费用控制管理、小型基建工程管理、备品备件
2、、点检定修等工作, 为发电 部提供健康的设备、良好的运行条件和优质的服务,对生产副总经理(副厂长)负责。2.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和规定。2.1.3 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编制“两措”计划和事故防范对策,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责任落实,并定期 检查“两措”的实施进 展情况。2.1.4 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部门人员的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内部调配。2.1.5 是本部门的“ 降非停 ”和“反违章”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降非停”和“反违章”措施。2.1.6 组织编制实施设备 A、B、C、D 级检
3、修、技改、技术监督计划,制定作业技术措施及各专业试验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 组织实施,执行重大作业到位制度。2.1.7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对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的齐全可靠负责;设备异动或系统改造后,及时将设备变更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资料移交发电部。2.1.8 生产中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 负责。2.1.9 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容量、参
4、数、运行工况以及健康状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并组织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2.1.10 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组织好本部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做好危险源辨识及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2.1.11 对发现的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2.1.1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技能水平;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技术规程的学习和考试。2.1.13 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分析、总结、 评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
5、月主持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月度分析会;每周参加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2.1.14 对全厂缺陷管理负主要管理责任。每天生产调度会通报、分析前一天缺陷处理情况,并布置当天重大缺陷的处理。在安全生 产月度分析会上, 对当月缺陷管理进行总结,提出改进要求。2.1.15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外包工程的安全情况,发现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要及时制止、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2.1.16 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检修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所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检修规程,细化检修方面检查周期、例行检查项目和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针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建立动态检修管理档案,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 录入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
6、统的数据。2.1.17 根据厂里的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的职责, 组织制定、 编写年、月工作计划。2.1.18 深入生产现场,有重点的检查运行设备情况,掌握设备检修情况和缺陷,督促消除设备缺陷,检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设备关键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生产副总经理(副厂长)和总工程师汇报。2.1.19 组织抓好部门规章制度的编改和贯彻落实。2.1.20 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组织制定、修编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 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 检修作业指导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1.21 按照厂部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管理、技术管理、 经济核算工
7、作。2.1.22 组织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攻关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考核。2.1.23 每年制定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检修管理人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建立相关档案。2.1.24 配合进行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评价自查与整改工作。2.1.25 组织制订全厂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保证“ 两措”(反措、安措)费用的提取,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1.26 协助总工程师加强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对于因技术监督不善导致的设备损坏,热力设备腐蚀、绝缘油劣化、瓷 绝缘污闪、汽水质量低劣、热工仪表和热力保护失灵等直接
8、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2.1.27 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工作。对于发生的技术性事故,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查分析,查找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从技术装置和技术规定上制订反事故措施。2.1.28 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日常工作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对查出的装置性违章,要及时安排整改。2.1.29 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厂属有关单位落实生产技术方面的整改项目,消除影响生产的薄弱环节。2.1.30 负责生产物资的计划审批、领料管理工作。2.1.31 负责贯彻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推行预知维修。2.1.32 负责编制和修订点检定修各项管理标准、工
9、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2.1.33 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状态,督促各 专业及时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督促各 专业做好设备异常分析,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点 检定修各项技术记录及异常情况记录。负责做好设备的“四保持 ”工作。2.1.3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2 工作关系2.2.1 在生产副总 经 理 (副 厂 长 )领导下工作,并 对 其负责。2.2.2 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技术管理工作对总工程师负责。2.2.3 搞好与企业内各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工作。2.2.4 搞好设备管理部内部的协作与配合工作。2.3 文明办公要求2.3.1 坚守岗位,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2.
10、3.2 谦虚诚恳,团结同志。2.3.3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标志。3 上岗标准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3.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3.1.2 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 职守,开拓 进取。3.2 必备知识3.2.1 掌握电力生产的专业理论,熟悉 电力生产运行、检修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相关的定额指标。3.2.2 掌握电厂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经济指标,熟悉 电力生产的流程以及确保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等基 础知识。3
11、.2.3 了解汽机、锅炉、电气、热工、除灰、燃料、化学等相关专业的设备和系统知识。3.2.4 熟知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集团公司以及厂有关的规定。3.2.4 具备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3.2.5 熟悉点检定修理论和实践,完成点检定修工作,并能不断改进和提高。3.2.6 了解发电成本构成,了解工程概预算的基本技能,掌握技术谈判的能力。3.2.7 了解企业管理、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有关知识。3.3 政策法规知识3.3.1 熟悉安全生产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12、 电 力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劳动法配套政策、法规。3.3.2 了解合同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 工会法等有关内容。3.3.3 了 解 相 关 专 业 国 标 、行 业 标 准 、企 业 标 准 等 。3.4 技能要求3.4.1 能正确理解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实施计划、措施并确保贯彻落实。3.4.2 根据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生产、技 术、行政管理、
13、人员调配、经济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具有正确决策的能力。3.4.3 能够判断检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当异常情况发生时,具有果断采取措施的应变能力,能正确决策 对外经营活动。3.4.4 具有组织、管理本部门各项工作,指 导开展正常工作的能力。具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3.4.5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功底,能撰写文字通畅、语言简练的报告、 总结和公文 。3.5 任职资格3.5.1文化程度:具有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取得本岗位培训合格证书。3.5.2工作经历:具有大专学历、10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7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3.5.3专业技
14、术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设备管理部部副部 长 岗位规范1 范围1.1 本 规 范 规 定 了 设 备 部 副 部 长 的 岗 位 职 责 、上 岗 标 准 和 任 职 资 格 。1.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设 备 部 副 部 长 工 作 岗 位 。2 岗位职责2.1 职 责 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协 助 部 长 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对本部门的安全生 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责,对所管辖设备整个寿命周期、技术、经济 等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管理(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转、检修、改造、更新和 报废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15、),负责组织完成设备管理、检修管理、技 术监控、检修 费用控制管理、小型基建工程管理、备品备件、点检定修等工作, 为发电部提供健康的 设备、良好的运行条件和优质的服务。2.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和规定。2.1.3 协助部 长 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编制“两措” 计划和事故防范对策,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 两措” 的实施进展情况。2.1.4 协助部 长 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部门人员的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内部调配。2.1.5 是本部门的“降非停”和“反违章” 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
16、落实本部门“降非停”和“反违章”措施。2.1.6 负责电气防误操作工作的设备技术管理,负责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管理,建立防误闭锁装置台帐。2.1.7 组织编 制实施设备 A、B、C、D 级检修、技改、技术监督计划,制定作业技术措施及各专业试验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 组织实施,必要 时,亲自到现场指挥、监护, 执行重大作业到位制度。2.1.8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对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的齐全可靠负责;设备异动或系统改造后,及时将设备变更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资料移交发电部。2.1.9 生产中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17、,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 负责。2.1.10 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容量、参数、运行工况以及健康状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并组织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2.1.11 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组织好本部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做好危险源辨识及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2.1.12 对发现的不安全现象和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和制止。2.113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培训,提高 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
18、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技能水平;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技术规程的学习和考试。2.1.14 协助部 长 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分析、总结、评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主持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月度分析会。2.1.15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外包工程的安全情况,发现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要及时制止、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2.1.16 协助 部 长 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检修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所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检修规程,细化检修方面检查周期、例行 检查项目和标准;发现问题,及 时汇报;针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建立动态检修管理档案,负责及时、准确
19、、完整地 录入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2.1.17 根据厂里的工作计划, 结合本部门的职责,组织制定、编写年、月工作计划。2.1.18 深入生产现场,有重点的检查运行设备情况,掌握设备检修情况和缺陷,督促消除设备缺陷,检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设备关键问题。2.1.19 协助部 长 抓好部门规章制度的编改和贯彻落实。2.1.20 根据上 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 组织制定、修编本企业的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 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 检修作业指导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1.21 按照厂部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管理、技术管理、 经济核算工作。2.1.
20、22 组织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攻关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考核。2.1.23 每年制定专项培训计划, 组织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检修管理人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保留相关记录。2.1.24 配合进行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评价自查与整改工作。2.1.25 协助部 长 制订全厂的反事故技 术措施计划,保 证“ 两措”(反措、安措)费用的提取,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1.26 协助总工程师加强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对于因技术监督不善导致的设备损坏,热力设备腐蚀、绝缘油劣化、瓷 绝缘污闪、汽水质量低劣、热工仪表和热力保护失灵等
21、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2.1.27 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工作。对于发生的技术性事故,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调查分析,查找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从技术装置和技术规定上制订反事故措施。2.1.28 深入生产和检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日常工作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对查出的装置性违章,要及时安排整改。2.1.29 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厂属有关单位落实生产技术方面的整改项目,消除影响生产的薄弱环节。2.1.30 协助部 长 做好生产物资的计划审批、领料管理工作。2.1.3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2 工作协作关系2.2.1 在部门部 长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向部门主任负责。技术上向总工程师负责。2.2.2 搞好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2.3 文明办公要求2.3.1 谦虚诚恳,团结同志。2.3.2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2.3.3 衣冠整洁,保持办公室清洁,物品定置定位,摆 放有序。3 上岗标准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3.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3.1.2 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 职守。3.2 必备知识3.2.1 熟悉并执行厂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工作通则、厂操作人员工作通则。3.2.2 掌握 电 力生产的专业理论,熟悉电力生产运行、检修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相
23、关的定额指标。3.2.3 掌握电厂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经济 指标,熟悉 电力生产的流程以及确保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等基 础知识。3.2.4 了解汽机、锅炉、电气、 热工、除灰、燃料、化学等相关专业的设备和系统知识。3.2.5 熟知电力法、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集团公司以及厂有关的规定。3.2.6 具备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3.2.7 能正确理解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实施计划、措施并确保贯彻落实。3.2.8 根据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生产、技 术、
24、行政管理、人员调配、经济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具有正确决策的能力。3.2.9 能够判断检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当异常情况发生时,具有果断采取措施的应变能力,能正确决策 对外经营活动。3.2.10 具有组织、管理本部门各项工作,指 导开展正常工作的能力。具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3.2.11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功底,能撰写文字通畅、语言简练的报告、 总结和公文 。3.3 政策法规知识3.3.1 熟悉安全生产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工
25、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劳动法配套政策、法规。3.3.2 了解合同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 工会法等有关内容。3.3.3 了 解 相 关 专 业 国 标 、行 业 标 准 、企 业 标 准 等 。3.4 技能要求3.4.1 能正确理解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实施计划、措施并确保贯彻落实。3.4.2 根据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生产、技 术、行政管理、人员调配、经济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具有正确决策的能力。3.4.3 能够判断检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当
26、异常情况发生时,具有果断采取措施的应变能力,能正确决策 对外经营活动。3.4.4 具有组织、管理本部门各项工作,指 导开展正常工作的能力。具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3.4.5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功底,能撰写文字通畅、语言简练的报告、 总结和公文 。3.5 任职资格3.5.1 文化程度:具有工程类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学历、7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高级主管岗位规范1范围1.1 本 规
27、 范 规 定 了 设 备 部 安 全 监 察 主 管 的 岗 位 职 责 、上 岗 标 准 和 任 职 资 格 。1.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设 备 部 安 全 监 察 高 级 主 管 的 工 作 岗 位 。2岗 位 职 责2.1 职 责 范 围 与 工 作 内 容 :2.1.1 负 责 监 督 设 备 部 对 厂 部 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的 贯 彻 落 实 情 况 ,完成 上 级 下 达 的 各 项 任 务 ;负 责 监 督 设 备 部 各 专 业 对 电 力 行 业 、上 级 主 管 部 门和 本 企 业 颁 发 的 有 关 标 准 、规 程 、导 则 、规 定
28、 、制 度 、反 事 故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2.1.2 负 责 监 督 设 备 部 各 级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 实 ;监 督 各 项 安 全 生 产规 章 制 度 、反 事 故 措 施 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工 作 指 示 的 贯 彻 执 行 。2.1.3 负 责 监 督 涉 及 设 备 、设 施 安 全 的 技 术 状 况 ,涉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防 护 状 况 ;在 监 督 检 查 中 发 现 重 大 问 题 和 隐 患 ,要 及 时 下 达 安 全 监 督 通 知 书 ,限 期 解 决 ,并 向 设 备 部 主 管 领 导 及 厂 部 报
29、告 。2.1.4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设 备 部 安 全 技 术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计 划 并 监 督 所 需 使 用 情 况 ;监 督 设 备 部 对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坚 持 督 促 检 查 设 备 部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使 用 、保管 和 定 期 试 验 工 作 。2.1.5 每 月 对 涉 及 设 备 技 术 的 “两 票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立 即 纠 正 ,月末 集 中 检 查 ,统 计 合 格 率 报 厂 安 监 部 。2.1.6 每 天 对 各 专 业 安 全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和 了 解 。2.1.7 每 天
30、对 设 备 部 现 场 文 明 生 产 、劳 动 纪 律 及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考 核 。2.1.8 每 周 会 同 设 备 部 领 导 抽 查 劳 动 纪 律 一 次 ,周 五 检 查 现 场 文 明 生 产 一 次 。2.1.9 负 责 对 设 备 部 新 进 厂 职 工 的 安 全 全 教 育 和 考 试 。2.1.10 负 责 监 督 本 部 门 安 全 培 训 计 划 的 落 实 ;组 织 或 配 合 电 业 安 全 工 作 规程 的 考 试 ,负 责 对 新 进 厂 职 工 的 全 教 育 和 考 试 。2.1.11 对 发 生 的 事 故 、障 碍 ,
31、督 促 有 关 领 导 及 时 调 查 分 析 ,监 督 “四 不 放 过 ”原 则 的 贯 彻 落 实 ;完 成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上 报 工 作 并 提 出 考 核 意 见 。2.1.12 按 时 参 加 厂 “安 全 动 态 分 析 会 ”,协 助 主 任 每 月 召 集 一 次 安 全 分 析 会 ,加 强 对 设 备 部 职 工 和 外 包 工 程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2.1.13 掌 握 设 备 重 大 缺 陷 和 隐 患 ,及 时 发 出 “安 全 监 察 通 知 书 ”,限 期 处 理 。2.1.14 机 组 启 动 和 有 重 要 操 作 应 到 现 场
32、进 行 现 场 安 全 监 督 。2.1.15 掌 握 使 用 设 备 部 专 项 安 全 奖 励 基 金 ,对 安 全 生 产 做 出 贡 献 者 给 予 表扬 和 奖 励 ;对 负 有 事 故 责 任 者 提 出 批 评 、处 罚 的 建 议 或 意 见 。2.1.16 组 织 开 展 各 项 安 全 例 行 工 作 。协 助 设 备 部 主 任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并 监 督整 改 措 施 的 落 实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对 安 全 监 督 和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总 结 和 分 析 ,对薄 弱 环 节 提 出 改 进 意 见。2.1.17 参 与 工 程 和 技 改 项
33、 目 的 设 计 审 查 、施 工 队 伍 资 质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以及 有 关 科 研 成 果 鉴 定 等 工 作 ;监 督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三 同 时 ”的 落 实 。2.1.18 积 极 推 进 “安 全 性 评 价 ”和 “危 险 点 分 析 ”等 方 法 的 应 用 ,对 工 作 现 场 的安 全 状 况 进 行 科 学 分 析 ,提 高 安 全 工 作 的 预 见 性 。2.1.19 做 好 安 全 统 计 和 上 报 工 作 ,建 立 档 案 、台 账 ,积 累 事 故 分 析 资 料 。2.1.20 积 极 组 织 开 展 安 全 设 施 标
34、准 化 工 作 ,组 织 制 定 各 种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案 ,建 立 应 急 救 援 机 制 。2.1.21 协 助 主 任 定 期 组 织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检 查 、评 估 。2.1.22 负 责 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2.2 安 全 管 理 要 求2.2.1 所 管 安 全 设 备 台 帐 、图 纸 、资 料 、检 修 记 录 、测 试 报 告 齐 全 。2.2.2 积 极 组 织 开 展 安 全 技 术 革 新 。2.2.3 积 极 引 进 新 的 安 全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2.3 工 作 关 系2.3.1 行 政
35、上 接 受 设 备 部 主 任 领 导 ,在 业 务 上 接 受 安 监 部 的 指 导 。2.3.2 在 安 全 业 务 上 对 各 岗 位 人 员 进 行 指 导 。2.2.3 搞 好 与 其 他 部 门 的 协 作 与 配 合 。2.4 文 明 生 产 要 求2.4.1 坚 守 岗 位 ,遵 守 企 业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2.4.2 积 极 开 展 安 全 设 施 标 准 化 工 作 ,确 保 设 备 标 志 清 晰 。2.4.3 礼 貌 待 人 ,说 话 和 气 ,热 情 耐 心 。2.4.4 文 明 生 产 ,各 种 物 品 定 置 定 位 ,摆 放 有 序 。2.4.5 按
36、 规 定 着 装 和 佩 戴 工 作 标 志 。3上 岗 标 准3.1 思 想 政 治 和 职 业 道 德3.1.1 坚 持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拥 护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实 事 求 是 ,密 切 联 系 群 众 ,廉洁 奉 公 ,遵 纪 守 法 。3.1.2 爱 岗 敬 业 ,有 很 强 的 事 业 心 和 责 任 感 ,忠 于 职 守 。3.2 必 备 知 识3.2.1 熟 悉 电 力 生 产 中 设 备 运 行 和 检 修 专 业 知 识 ,熟 悉 本 厂 的 设 备 和 系 统 。3.2.2 熟 悉 劳 动 法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及 有 关 安 全 政 策 、法
37、 规 。3.2.3 熟 悉 本 厂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管 理 规 定 。3.2.4 掌 握 班 组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和 生 产 管 理 基 本 知 识 。3.2.5 了 解 各 专 业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和 新 设 备 的 应 用 知 识 。3.3 生 产 技 术 规 程3.3.1.熟 悉 并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电 业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安 全 生产 工 作 规 定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业 生 产 事 故 调 查 规 程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重 大 危险 源 安 全 监 督 规 定 、电 力
38、设 备 典 型 消 防 规 程 、相 关 专 业 安 装 规 程 、检 修 工艺 规 程 和 质 量 标 准 等 。3.3.2 了 解 各 专 业 运 行 规 程 、检 修 规 程 、劳 动 保 护 法 等 。3.4 技 能 要 求3.4.1 能 够 掌 握 火 电 验 收 标 准 中 的 安 全 设 施 验 收 标 准 。3.4.2 能 够 熟 知 发 电 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主 要 设 备 结 构 、性 能 、原 理3.4.3 能 够 对 作 业 区 设 备 发 生 的 故 障 和 事 故 做 出 正 确 判 断 、果 断 组 织 处 理 的能 力 。3.4.4 能 正 确 理
39、 解 上 级 下 达 的 文 件 指 令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进 行 安 全 分 析 ,提出 贯 彻 措 施 。3.4.5 能 组 织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及 指 导 班 组 的 安 全 工 作 ,并 能 会同 有 关 部 门 开 展 安 全 活 动 。3.4.6 能 撰 写 文 字 通 顺 、简 练 的 工 作 总 结 和 报 告 ,有 一 定 的 语 言 表 达 能 力 。3.4.7 能 根 据 厂 目 标 管 理 要 求 ,运 用 现 代 化 管 理 方 法 和 手 段 ,协 助 主 任 制 定设 备 部 安 全 目 标 、培 训 目 标 管 理
40、体 系 ,具 有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作 中 出 现 的 各 种 问 题 的 能 力 。3.4.8 能 够 编 制 机 组 大 、小 修 和 维 护 的 安 全 措 施 。3.4.9 进 行 设 备 检 修 后 的 验 收 、评 级 工 作 。3.4.10 能 够 熟 练 使 用 计 算 机 ,掌 握 点 检 定 修 管 理 应 用 软 件 的 使 用 。3.5 任 职 资 格3.5.1 文 化 程 度 :具 有 工 程 类 大 专 学 历 及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3.5.2 工 作 经 历 :具 有 5 年 以 上 主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取 得
41、相 应 上 岗 资 格 。3.5.3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具 有 工 程 系 列 中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度。设备管理部汽机高级主管岗位规范1 范 围1.1 本 规 范 规 定 了 设 备 部 汽 机 高 级 主 管 的 岗 位 职 责 、上 岗 标 准 和 任 职 资 格 。1.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设 备 部 汽 机 高 级 主 管 工 作 岗 位 。2 岗 位 职 责2.1 职 责 范 围 与 工 作 内 容 2.1.1负 责 汽 机 作 业 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42、 ,是 本 专 业 所 辖 设 备 的 安全 管 理 、技 术 管 理 、专 业 生 产 费 用 使 用 管 理 和 相 关 技 术 监 督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人 。2.1.2 负 责 执 行 电 力 行 业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本 企 业 颁 发 的 有 关 标 准 、规 程 、导则 、规 定 、制 度 、反 事 故 措 施 和 管 理 办 法 ,结 合 本 专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组 织 编 制 、审 核 本 专 业 的 标 准 、规 程 、制 度 或 实 施 细 则 ,经 企 业 生 产 主 管 领 导 批 准 后 实施 。2.1.3 负 责 依 据 设 备 生 产
43、 厂 家 的 技 术 标 准 、使 用 说 明 书 和 火 电 验 收 标 准 ,组 织 编 制 或 定 期 修 订 汽 机 、化 学 作 业 区 设 备 检 修 文 件 包 中 各 项 技 术 标 准 、管理 标 准 、作 业 标 准 程 序 ,审 核 后 组 织 实 施 。2.1.4 负 责 设 备 检 修 应 坚 持 “质 量 第 一 ”的 原 则 ,执 行 GB/T19000 质 量 管 理 体系 精 神 推 行 检 修 全 过 程 管 理 ,应 做 好 设 备 检 修 的 技 术 、计 划 、策 划 、实 施 、外包 项 目 、总 结 与 资 料 管 理 。2.1.5 负 责 按 设
44、 备 检 修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本 专 业 设 备 实 际 情 况 组 织 编 写 专 业设 备 大 (小 )修 计 划 和 年 、季 、月 度 检 修 计 划 及 技 措 、安 措 、反 措 、节 能 计 划 ,并 审 核 上 报 批 准 后 组 织 实 施 2.1.6 负 责 编 报 年 度 检 修 计 划 和 三 年 检 修 滚 动 规 划 ,对 三 年 中 后 两 年 的 重 大特 殊 项 目 予 以 安 排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工 程 名 称 、上 次 大 修 时 间 、重 大 特 殊 项 目 、列 入 的 依 据 和 主 要 技 术 措 施 、预 定 执 行 年
45、 度 、需 要 的 主 要 器 材 备 件 及 预 计 费用 等 。2.1.7 负 责 组 织 本 专 业 重 大 技 改 项 目 和 非 标 项 目 的 可 研 、立 项 、方 案 、措 施 的论 证 以 及 施 工 、验 收 和 总 结 等 全 过 程 管 理 。2.1.8 负 责 本 专 业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一 般 更 改 项 目 的 成 本 管 理 、建 全 设 备 备 品配 件 、事 故 备 件 的 台 帐 ,对 本 专 业 生 产 费 用 的 合 理 使 用 、定 额 完 成 及 备 品 配件 的 质 量 负 责 。做 到 即 不 影 响 安 全 生 产 又 不 过 多
46、 积 压 资 金 ,备 品 配 件 消 耗 后要 及 时 补 充 。2.1.9 负 责 依 照 设 备 分 工 管 理 规 定 对 所 辖 设 备 做 好 定 期 检 测 分 析 及 设 备 缺陷 、设 备 周 期 (有 效 期 )、设 备 润 滑 、设 备 异 动 、反 事 故 技 术 措 施 、设 备 更 新改 造 、备 品 配 件 的 管 理 ,审 核 点 检 四 大 标 准 即 设 备 的 维 修 技 术 标 准 、点 检 标准 、给 油 脂 标 准 、维 修 作 业 标 准 ,并 负 责 监 督 实 施 .2.1.10 负 责 对 有 关 设 计 、安 装 、验 收 、调 试 和 检
47、 修 工 作 的 各 种 文 件 资 料 ,主辅 设 备 图 纸 和 技 术 文 件 ,在 质 量 管 理 、技 术 引 进 、更 新 改 造 技 术 监 督 、环 保 、科 技 攻 关 和 科 技 情 报 管 理 中 形 成 的 技 术 文 件 资 料 等 的 管 理 任 务 。2.1.11 负 责 本 专 业 设 备 分 工 管 理 规 定 所 辖 设 备 的 健 康 状 况 、对 设 备 进 行劣 化 倾 向 和 性 能 跟 踪 检 测 的 管 理 。对 设 备 出 现 的 异 常 审 核 点 检 员 所 进 行 危险 点 的 分 析 ,采 取 相 应 防 范 措 施 ;对 设 备 薄
48、弱 点 的 重 点 监 视 做 好 记 录 工 作 ;编 写 异 常 分 析 报 告 。组 织 、参 加 并 督 促 点 检 员 及 检 修 方 完 成 好 设 备 维 护 和缺 陷 消 除 管 理 工 作 ;对 重 大 设 备 缺 陷 的 消 除 工 作 参 与 并 组 织 验 收 。2.1.12 负 责 对 设 备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的 推 广 和 应 用 。组 织 研 究 解 决 影 响 设 备安 全 经 济 运 行 方 面 的 的 技 术 问 题 ,审 核 技 术 措 施 。按 事 故 调 查 规 定 的 要 求 ,组 织 本 专 业 或 协 同 相 关 专 业 进 行 事
49、 故 分 析 和 事 故 紧 急 处 理 ,制 定 各 种 事 故情 况 下 各 项 预 案 措 施 并 组 织 实 施 。2.1.13 负 责 对 本 专 业 点 检 员 的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指 导 开 展 各 项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2.1.14 按 照 “工 序 服 从 ”原 则 处 理 本 作 业 区 与 其 他 专 业 的 协 调 工 作 。2.1.15 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每周对汽机点检组工作进行总结,每月进行月度总结。对重大工作和缺陷进行全过程分析。2.1.16 负 责 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2.2 技 术 管 理 要 求2.2.1 所 管 设 备 台 帐 、图 纸 、资 料 、检 修 记 录 、调 试 报 告 齐 全 。2.2.2积 极 组 织 开 展 技 术 革 新 及 QC小 组 活 动 。2.2.3积 极 引 进 应 用 本 专 业 的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2.3 工 作 关 系2.3.1 行政上接受设备部主任领导,技术上接受总工程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