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发 布ICS 13.310A90备案号: DB33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33/T 768.12009安全技 术 防范 系 统 建 设技术 规 范第 1 部分 : 一 般 单 位 重点部位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Part 1: Important area of general enterprises2009-11-03 发布 2010-01-01 实施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IDB33/T 768.12009前 言D
2、B33/ 768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建 设技术规 范 按部 分 发布, 目前 分为 13 个 部分, 以后视实 际情况 可增补。第 1 部 分:一般 单位重点 部位;第 2 部 分:危险 物品存放 场所;第 3 部 分:汽车 站与客运 码头;第 4 部 分:商业 批发与零 售场所;第 5 部 分:公共 供水场所 ;第 6 部 分:供变 配电场所 ;第 7 部 分:燃油 供储场所 ;第 8 部 分:城镇 燃气供储 场所;第 9 部 分:旅馆 业;第 10 部 分:学校 ;第 11 部分 :医院;第 12 部 分:住宅 小区;第 13 部 分:娱乐 场所。 本部分为 DB33/ 768 的 第 1
3、 部分。 本部分由 浙 江省公安 科技研究 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 厅归口。本部分主要 起草单位: 浙 江省安全 技术质量 检验中 心 、 浙江广信智能 建筑研究 院有限公 司、 杭州浙 大信达数码 科技有限 公司。本部分参与 起草单位: 杭 州青鸟电 子有限公 司、 浙江 星望视讯技 术有限公 司、 浙江省安 全技术防 范行业协会、 杭州市安 全技术防 范行业协 会。 本部分主要 起草人: 焦庆春、 胡彦、方 良、鲍景 萍、 徐力、赵问 道、刘伟 。1DB33/T 768.12009安全技术 防范系 统建设 技术规 范第 1 部分 : 一 般单位 重点部 位1 范围本部分规定 了一般单
4、 位重点部 位的安全 技术防范 系统 建设的技术 要求。 本部分适用 于一般单 位重点部 位安全技 术防范工 程的 设计、施工 、检验、 验收。2 规范性引用 文件下列文件中 的条款通 过D B33/ 768的本部 分的引用 而 成为本部分 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 勘误的 内 容) 或修 订版 均不适用于 本部分, 然而, 鼓励 根据本 部分达成 协 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 新版本。 凡是 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适用 于本部分。GB 2887 电子计算 机场地 通用规范GB 2894 安全标志 及其使 用导则GB 5
5、0348 安全防范 工程技 术规范( 附条文说 明)GB 50394 入侵报警 系统工 程设计规 范( 附条 文说 明)GB 50395 视频安防 监控系 统工程设 计规范( 附条 文说明) GB 50396 出入口控 制系统 工程设计 规范( 附 条文 说明)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 程序与要 求GA 308 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验 收规则DB33/T 334 安全防范 系统DB33/T 629(所有 部 分) 跨区域视 频监控联 网共享技 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3.2本部分采用 下列术语 和定义。一般单位 general enterpris es除企业事 业单位内 部治安保 卫条
6、例 中的重点 单位 外的单位。重点部位 i mportant area对单位的办 公、生产 、经营、 科研、教 学和生活 起关 键作用的重 要场所以 及人员密 集场所。4 建设原则4.1 一般单位重 点部位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工 程建设, 应符 合国家法规 和国家现 行工程建 设标准及 有关技术标准、 规范和规 定的要求 。4.2 一般单位重 点部位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工 程建设, 应纳 入单位工程 建设总体 规划,并 应综合设 计、同步施工、 独立验收 。4.3 一般单位重 点部位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中 使用的产 品和 设备应符合 国家法规 和现行相 关技术标 准,并经法定机 构检验、 认证
7、合格 或生产登 记批准。4.4 一般单位重 点部位安 全技术防 范系统应 选用稳定 可靠 、成熟先进 和优化集 成的技术 和设备。4.5 一般单位重 点部位宜 设置视频 安防监控 系统、入 侵报 警系统、出 入口控制 系统和监 控中心。4.6 一般单位重 点部位技 术防范设 施基本配 置应符合 表 1 的规定。DB33/T 768.120092表 1 一般单 位重点部 位技术防 范设施基 本配置序号 项目 安 装 区 域 或 覆 盖 范 围 配 置 要求1 存放、生产、经 营 使用易燃 、 易爆、剧毒 、 放射性物 品 ,管制 药 品 、 管 制 刀 具 和 病 菌 等 危 险 物 品 的 部
8、 位 应设2 存放涉及国家秘 密 内容的文 件 、档案、资 料 、计算机 软 件的库 、 室 、 馆 应设3 收 取 、 存 放 现 金 、 有 价 票 证 等 场 所 部 位 应设4 生产、存放、经 营 金、银、 珠 宝、重要物 品 和珍贵文 物 的库( 房 ) 场 所 应设5 生 产 、 使 用 、 存 放 稀 有 有 色 金 属 的 场 所 应设6 单位出入口、 主 要通道 (含自 动 扶梯口、 各 楼层电梯口 )、内部 礼 堂 、 在 用 地 下 空 间 、 汽 车 ( 停 车 ) 场 ( 库 ) 应设7 生产、办公、经 营 、科研、 教 育的重要工 作 室、计算 机 中心机 房 、
9、电 教 室 、 调 度 室 、 动 力 、 通 讯 机 房 等 部 门 、 部位 宜设8 各 类 监 控 中心 应设9视 频 安防监 控 系统 摄 像 机其 它 市 级 公 安 机 关 认 为 应 当 列 入 重 点 防 护 的 部 位 应设10存放、生产、经 营 、使用易 燃 、易爆、剧 毒 、放射性 物 品,管 制 药 品 、 管 制 刀 具 和 病 菌 等 危 险 物 品 的 部位 应设11 存放涉及秘密内 容 的文件、 档 案、资料、 计 算机软件 的 库、室 、 馆 应设12 收 取 、 存 放 现 金 、 有 价 票 证 、 财 务 室 、 金 库 等 场 所 部位 应设13 生
10、产 、 存 放 、 经 营 金 、 银 、 珠 宝 和 重 要 物 品 的 库 ( 房 ) 场所 应设14 生 产 、 使 用 、 存 放 稀 有 有 色 金 属 的 场 所 应设15 生产、办公、经 营 、科研、 教 育的重要工 作 室、计算 机 中心机 房 、 电 教 室 、 调 度 室 、 动 力 、 通 讯 机 房 等 部 门 、 部位 宜设16入 侵 探 测 器各 类 监 控 中心 应设17 收 取 、 存 放 现 金 、 有 价 票 证 、 财 务 室 、 金 库 等 场 所 部位 应设18入 侵 报 警 系统紧 急 报警装置 生 产 、 存 放 、 经 营 金 、 银 、 珠 宝
11、 和 重 要 物 品 的 库 ( 房 ) 场所 宜设19 出 入 口 管 理 系 统单位出入口、 主 要通道 (含自 动 扶梯口、 各 楼层电梯口 )、内部 礼 堂 、 在 用 地 下 空 间 、 汽 车 ( 停 车 ) 场 ( 库 ) 宜设5 系统的设计 与施工5.1 视频安防监 控系统5.1.1 摄像机的选 型、选址 与安装摄像机的选 型、选址 与安装除 应符合 GB 50348、 GB 50395的相关 要求,同 时还应符 合以下要 求:a) 公共区域 (含正 门外) 不应 出现监控 盲区, 在面积 较 大的公共区 域宜安装 具有转动 和变焦放 大功能的摄像 机或多台 摄像机, 通过监视
12、 屏应能辨 别监 视范围内的 人员活动 情况;b) 安装于主要 通道 (含 前厅大堂 、 楼梯口) 的摄像 机, 其监控范围 应覆盖主 要通道的 道口, 监 控DB33/T 768.120093图像应能清 晰显示进 出道口人 员的体貌 特征;c) 机动车出入 口、 停车场 (库) 出 入口及其 他与外界 相 通的出入口 应选用低 照度带强 光抑制功 能的彩色固定 摄像机和 自动光圈 镜头,应 能清楚的 辨别 出入人员的 面部特征 及机动车 牌号;d) 电梯厅安装 的摄像机, 其 监控范围 应能覆盖 整个电 梯 厅, 不应有盲区, 监控图像 应能清晰 显示 电梯厅内人 员的活动 情况和体 貌特征
13、; 当楼梯口 与电 梯厅处在同 一区域且 通过同一 个进出口 时, 可 通过电梯厅 安装的摄 像机实施 统一监控 ; 电梯轿 厢内 的摄像机, 应 安装在电 梯厢门的 左上方 或右上 方,其监控 图像应叠 加楼层显 示,视频 信号应该 采取 防干扰措施 ;e) 在满足监视 目标现场 范围的情 况下,摄 像机安装 高度 要求:室内 离地不宜 低于 2.5 m,室外离 地不宜低于 3.5 m;摄像机安装角度宜减 小监控图 像 俯视程度; 室外摄像 机如采用 立杆安装 , 立杆的强度 和稳定度 应满足摄 像机的使 用及安装 场所 设备所需的 防护等级 的要求;f) 摄像机的安 装宜避免 或减少逆 光
14、对监控 图像的影 响; 摄像机的最 低照度应 与环境相 协调, 彩 色 摄像机的最 低照度指 标宜大于 监控目标 区域的最 低照 度的 10 倍, 黑白摄像 机的最低 照度指标 宜大于监控 目标区域 的最低照 度的 100 倍; 在环境 照 度较低区域 宜采用低 照度摄像 机或采用 补 光措施,增 设辅助照 明后, 监控目标 区域的最 低照度 宜高于 5 lx, 但最低不 低于 3 lx; 如环境 不宜采用补 光措施时 ,可选用 红外摄像 机;环境 照度 变化大的区 域宜采用 宽动态摄 像机。5.1.2 主要功能要 求视频安防监 控系统的 主要功能 应符合 GB 50348、 GB 50395
15、的相关 要求,同 时还应符 合以下要 求:a) 系统应具有 图像切换 功能,根 据系统的 配置应能 实现 控制摄像机 镜头、云 台等功能 ;b) 系统应具有 时间、 日期的 字符叠加、 记录和调 整功能 , 字符叠加应不 影响对图 像的监视 和记录 效果,字符 时间与标 准时间的 误差应在 30 s 以内 ;c) 系统应具有 视频联网 接口,联 网接口应 符合 DB33/T 629 的相关要 求;d) 系统宜能够 通过局域 网或无线 局域网相 连,实现 远程 监视、录像 回放、备 份及升级 ;e) 系统应具有 视频移动 侦测功能 ,宜具有 人脸识别 、行 为识别、目 标跟踪、 车牌识别 等功能
16、。5.1.3 主要技术指 标要求视频安防监 控系统的 主要技术 指标应符 合G B 50348、 GB 50395的 相关要求 ,同时还 应符合以 下要 求:a) 实时监控图 像水平分 辨率不少 于 300 TVL,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4 级要求;b) 视频安防监 控设备的 压缩格式为 H.264/AVC 或者 MPEG-4 以 及更先进 的编码技 术,录像 图像 像素不低于 4 CIF(704576) , 视频录 像帧率不 少于 25 帧/ s, 回放 图像水平 分辨率不 少于 270TVL,主观评价应不低于 3 级要求 ,图像保 存时间在 实时录像的 情况下不 少于 15 d。5.2 入侵报
17、警系 统5.2.1 基本要求入侵报警系 统的基本 要求应符 合 GB 50348、G B 50394 的相关要 求 ,同时 还应符合 以下要求 :a) 具有独立院 落的一般 单位宜安 装周界入 侵报警装 置, 周界入侵报 警装置设 防应全面, 无盲区 和死角,具备 防拆、防 破坏报警 功能,应 24 h 设防;b) 一般单位的 重点部位 应设置室 内入侵报 警装置, 室 内 入侵报警装 置设防应 全面, 无盲 区和死角 ,具备防拆、 防破坏报 警功能, 应能分区 域或独立 布撤 防;c) 声光告警器 应安装在 醒目处, 当入 侵探测器 被触发 时 , 声光告警器应 发出声光 报警, 室内 报警
18、声压应不小 于 80 dB(A ) , 室外报警声压 应不小于 100 dB (A), 报警持续时间应 不小于 5 min。5.2.2 入侵探测器 安装要求入侵探测器 的安装应 符合 GB 50348、G B 50394 的 相 关要求, 同 时还应符 合以下要 求:a) 周界入侵探 测器在安 装时应充 分考虑气 候对有效 探测 距离的影响, 实际使用 距离不超 过产品额 定探测距离的 70%;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 在 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 收装置,并 使两装置 交叉间距 应不小于 0.3 m;DB33/T 768.120094b) 脉冲电击式 围栏上应 有明显的 警告用安
19、 全标志, 安全 标志的设置 应符合 GB 2894 的 相关规定;c) 壁挂式被动 红外入侵 探测器, 安装高度 距地面应 在 2.2 m 左右或按产品技术 说明书规 定安装; 视场中心轴与可 能入侵的方 向宜成 90角左右, 入 侵探测器与墙壁 的倾角应视 防护区域覆 盖 范围确定;d) 壁挂式微波 被动红 外入侵探 测器, 安 装高度为 2.2 m 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 明书规定 安装。 视 场中心轴与可能 入侵的方向 宜成 45角左右,入 侵 探测器与墙壁的 倾角应视防 护区域覆盖 范 围确定;e) 吸顶式入侵 探测器, 一般安装 在需要防 护部位的 上方 且水平安装 ;f) 入侵探测器
20、 的视窗不 应正对强 光源或阳 光直射的 方向 ;g) 入侵探测器 的附近及 视场内不 应有温度 快速变化 的热 源, 如暖气、 火炉、 电 加热器、 空调出风口等;h) 入侵探测器 的防护区 内不应有 障碍物;i) 磁开关入侵 探测器应 安装在门 、 窗开 合处 (干簧管 安 装在门、 窗框上 , 磁铁安 装在门 、 窗扇 上,两者间应对 准) ,间距 应保证能 可靠工作 。5.2.3 紧急报警( 求助)装 置安装要 求紧急报警( 求助)装 置的安装 应符合 GB 50348、 GB 50394的相关 要求,同 时还应符 合以下要 求:a) 紧急报警( 求助)装 置应安装 在室内便 于操作的
21、 部位 ,被启动后 能立即发 出紧急报 警(求助) 信号。 紧急报 警 (求助 ) 装置 应 有防误触 发措施, 触 发报警后能 自锁, 复 位需采用 人工操作 方 式;b) 紧急报警装 置应安装 在隐蔽、 便于操作 的部位。 同一 区域有 2 个 ( 含) 以上 的紧急报 警装置 应 设置 2 个 (含 ) 以上防 区, 相邻 紧急报警 装置不应 设 置在同一 个 防区; 每 个防区的 紧急报警 装 置数不应超 过 4 个, 且不同单 元空间不 得作为一 个独 立防区。5.2.4 主要功能与 技术指标 要求入侵报警系 统的主要 功能与技 术指标应 符合G B 50348、G B 50394的
22、相关要 求,同时 还应符合 以下 要求:a) 入侵报警系 统应具有 编程、密 码操作保 护和联网 功能 ;b) 入侵报警系 统宜具有 显示、 存储报警 控制器发 送的报 警、 布撤 防、 求 助、 故 障、 自检, 以及声 光报警、 打印、 统计、 巡 检、 查询和 记录报警 发生的 地址、 日期、 时 间、 报警 类型等各 种信息 的功能;c) 入侵报警系 统应设置 与出入口 控制系统 或视频安 防监 控系统的联 网接口;d) 入侵探测器、 紧急报警 装置发出 的报警 信号应传 送至 监控中心, 系 统的报警 响应时间 应不大 于2 s;使用公共 电话网络 传输时 报警响应 时间应不 大于
23、20 s;紧急报 警和入侵 报警同时 发生时,应符合 GB 50394 的相 关要求;e) 入侵报警系 统布防、 撤防、报 警、故障 等信息的 存储 应不少于 30 d。5.3 出入口控制 系统一般单位重点部位人行通道宜设置出入口控 制系统, 技术要求应符合G B 50396的相关 要求。属独 立建筑的一 般单位重 点部位车 辆出入通 道口及停 车库 (场) 应安装车辆 出入口控 制系统, 车辆 出入口控 制系统应具 备自动控 制出入挡 车器和出 入口的行 车指 示,并宜具 备的如下 功能:a) 入口处车位 显示;b) 对出入车辆 进行摄像 ,并具有 车辆出入 控制、识 别、 对比功能;c)
24、多个出入口 的联网与 监控管理 ;d) 意外发生时 能及时向 外报警;e) 自动计费与 收费金额 显示;f) 读卡机、 挡车器 、 车位 状况信号 指示器宜 安装在室 内, 安装在室外 时, 应 考虑防水 和防撞 措施。DB33/T 768.1200955.4 监控中心监控中心( 室)的技 术要求应 符合 GB 2887、G B 50348 的相关要 求,同时 还应符合 以下要求 : a) 监控中心( 室)应设 置为禁区 ,布置摄 像机并应 有保 证自身安全 的防护措 施和通讯 设施; b) 监控中心( 室)应安 装与区域 报警中心 联网的紧 急报 警装置,报 警响应时 间小于 20 s;c)
25、 监控中心 (室) 应 配置中心 报警控制 主机和报 警专用 打印机, 能监视 和记录入 网用户向 中心发 送的各种信 息。 该 中心 ( 室) 能实施对 监控目标 的监 视、 监控 图像的切 换、 云 台及镜 头的控制, 并进行录像 ; 当 报 警发生 时 , 监控 中心 (室) 宜能显 示周界模拟 地形图 , 并以声 、 光信 号显示 报警的具体 位置。d) 监控中心 (室 ) 应配置 终端图 像显示装 置, 能实 时显 示发生警情 的区域、 日期、 时 间及报警 类 型等信息, 周界的视 频监控应 与报警系 统联动;e) 监控中心( 室)宜对 入侵报警 系统与视 频监控系 统集 中供电;
26、f) 视频监控系 统的备用 电源供电 时间应满 足摄像机 和录 像设备正常 工作 4 h 的需要, 入 侵报警系 统备用电源 供电时间 应满足正 常工作 24 h 的需要 ;g) 监控中心( 室)应对 室外 AC 220V 进行供电的线 路 和室内设备 分别配备 漏电保护 装置或报 警式剩余电流 动作保护 装置,设 备接地接 线盒的中 心线 对地良好接 地。6 工程程序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建 设的工程 程序应执 行 GA/T 75 的相关要求。7 系统检验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竣 工后应进 行检验, 系统 检验应 符 合 GB 50348、 DB33/T 334 和本部分 的相关要 求。8 系统验收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验 收应符合 GB 50348、G A 308 和 本部分的相 关要求。9 运行维护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应 保持良好 的运行状 态,定期 进行 设备的检测 、维护、 保养、系 统出现故 障后,应及时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