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J/T45-xxxx广西壮族自治区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征求意见稿)2013-xx-xx 发布 2013-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前 言本规程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xx号文的要求,参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和城市供水条例 、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原建设部令第15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二
2、次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本规范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调试与验收、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共七章以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和条文说明组成。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编制单位广西华蓝设
3、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邮政编码)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广西城镇供水协会北京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xxx、xxx。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xxx、xxx。目 次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水质、水量、水压 ()5 工程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系统选择 ()5.3 增压设备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 ()5.4 管网叠压供水 ()5.5 变频调速与气压供水 ()5.6 高(低)位水池(箱) ()5.7 水泵及水泵房 ()5
4、.8 管道与附件 ()5.9 消毒设施 ()5.10 电源、控制与保护 ()6 施工安装()6.1 一般规定 ()6.2 设备安装 ()6.3 管道敷设 ()7 调试与验收 ()7.1 调试 ()7.2 验收 ()8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8.1 一般规定 ()8.2 设施维护 ()8.3 安全运行管理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1 总 则1.0.1 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广西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条文说明: 二次供水是整个城镇供水的组成部分,是最终保障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广西城镇高
5、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而城镇的供水能力发展不均衡,二次供水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管理水平不一致,导致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特别是水质安全与供水安全已经成为当前城镇供水安全中的薄弱环节。为适应形势发展,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科学合理地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制定了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广西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条文说明: 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明确提出本规程仅适用于广西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单座建筑等)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
6、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安全管理。不适用于再生水、直饮水、消防供水和其他二次供水工程。新建、扩建工程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对其他条文可根据改建工程的具体条件执行。)1.0.3 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直接加压或者储存后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的供水方式。2.0.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
7、nstallation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 、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2.0.3 管网叠压供水 additive pipe pressure water supply由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叠加城镇供水管网水压,直接从供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2.0.4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additive pipe pressure water supply devices由水泵机组通过水质、水压保护装置,从供水管网直接吸水叠压供水(恒压供水或变压供水) ,保证供水管网水压不小于设定压力值,且水质不被污染的供水设备。2.0.5 引入管 service pipe,
8、inlet pipe由城镇供水管网引入至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3 基本规定3.0.1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条文说明:如果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时,就必须采用二次加压的供水方式供水,以保证用户对水压、水量的需求:1 当城镇供水管网不能满足建筑物最不利配水点的最低工作压力时,应设置二次供水设施加压供水;2 当城镇供水管网(水量、管径)不能满足建筑物的设计流量供水要求时,或引入管仅一根,而用户供水又不允许停水时,应设置带调节水池(箱)的二
9、次供水设施进行水量调节。3.0.2 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条文说明:城镇供水安全涉及全社会的公众利益、社会稳定与城镇安全,作为城镇供水局部组成部分的二次供水不能影响城镇整体供水管网的运行安全。由于二次供水系统选择不合理、设备质量不合格、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运行管理不善等情况都可能对城镇供水管网水质、水量和水压造成影响。因此,涉及到二次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规定,以确保城镇整体供水安全。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3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条文说明:如果在公共建
10、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发现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时,再补建或改造二次供水设施,不仅非常困难,而且难以做到,甚至会影响二次供水用户的正常用水,因此,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并应做到“三同时” 。 )3.0.4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条文说明: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93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9 号) ,为确保二次供水工程建设质量,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3.0.5 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并应有建筑围
11、护结构。(条文说明:为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和设施安全,本条强调二次供水设施要单独设置,要求有独立结构形式的水箱和独立的二次供水系统,不得与再生水、消防供水、供热空调等系统直接连接;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建筑围护结构能够起到保温隔热、防雨防冻防破坏、防投毒等安全防护作用,因此二次供水设施应有建筑围护结构。 )3.0.6 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条文说明:二次供水系统易受污染的环节较多,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具体措施可参照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第 3.2.9 条的规定。 )3.0.7 二次供水设施应有运行安全保障措施。(条文说明
12、:二次供水的运行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防水、防火、防冻、防潮、防曝晒、防雷击、防破坏、可靠供电等措施。 )3.0.8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的规定。(条文说明:凡是涉及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配件、水质处理剂(器) 、防护涂料和粘合剂等设备、材料都统称为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所有涉水产品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9 二次供水设备应有铭牌标识、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省
13、级以上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条文说明:二次供水设备的铭牌标识包括:生产单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执行标准、主要技术参数等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资料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及其他能证明产品质量的各种证书。 )4 水质、水量、水压4.0.1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规定。(条文说明:二次供水的水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要求,且增加二次供水设施后不能改变城镇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管网的水质。本
14、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0.2 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或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二次供水系统的水量计算,应为其供水范围内各种用水需求量之和。由于我国各地的用水需求差异很大,因此选用用水定额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结合所在地的用水定额现状进行核算。水量的计算应符合现
15、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等的有关规定。 )4.0.3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条文说明:二次供水系统的最不利点只有一处,二次供水系统的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的用水器具或用水设备的正常使用,能够达到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最低工作压力是指:在此压力下卫生器具基本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它与额定流量无对应关系。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表 3.1.14 中数据是对国产洗脸盆、浴盆、洗涤盆和洗衣机等陶瓷芯水嘴进行测试基础上经分析确定的推荐值,与传统的螺旋升降式水嘴相比,其出流率小,需要最低工作压力较高。 )5工程设计5.1 一般规
16、定5.1.1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与城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条文说明:二次供水一边连接着用户,一边连接着城镇供水管网,合理的二次供水系统设计才能保证城镇供水和用户用水的安全)5.1.2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卫生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5.1.3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新建住宅应计量到户,水表宜出户。(条文说明:大部分地区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其水价是不相同的,对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进行独立计量主要的目的是计量收费的需要,也是节约水资源的需要。住宅按户设置用水计量装置是推进建筑节能节水工作的重要
17、配套措施之一,因此要求新建住宅应计量到户。计量水表的选择和安装方式,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量和减少扰民的原则。住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因此宜设置在户外;对确需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采用智能化水表。户外水表通常安装在用户楼层管道井内,多层建筑可在底层集中设置水表)5.1.4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 812计算。(条文说明:管网漏失水量为水在输配过程中漏失的水量;未预见水量为给水系统设计中,对难以预测的各项因素而准备的水量。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建设部制定了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
18、-2002,规定了城市供水漏损率不应大于 12%,同时规定了可按用户抄表百分比、单位供水量管长及年平均出厂压力进行修正;而未预见水量对特定的小区或建筑难预见的因素(如规划的变化及流动人口用水等)非常少,本条文参照以上规定作了相应规定。)5.1.5 二次供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供水。(条文说明:除了直接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压力直接供水到用户的直接供水方式,二次供水系统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的方式就是叠压供水系统,叠压供水系统充分利用了城镇供水管网的压力,达到节能的目的。 )5.1.6 二次供水系统应在城镇供水管网至小区或者建筑物的引入管上,或者从城镇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吸水管上应设置倒流
19、防止器。(条文说明:生活给水管道中的水只允许向前流动,一旦因某种原因倒流时,不论其水质5是否已被污染,都称为“倒流污染” 。小区或者建筑物的供水管严禁对城镇供水管网产生“倒流污染” ,而倒流防止器可以防止倒流污染的发生,因此,必须在引入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5.1.7 高层建筑给水系统竖向分区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 0.45MPa;2 静水压大于 0.35MPa 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 ,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3 各分区最不利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0.6MPa。(条文说明:卫生器具正常使用的最佳水
20、压为 0.200.30MPa,考虑到供水系统和卫生器具的质量逐步提高,而且竖向水压限制过小,会给管道布置带来困难,因此,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 采用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 0.45MPa 的分区压力。对水压大于 0.35MPa 的入户管设置减压设施主要是过高的压力会使用水不便,而且会造成水的浪费。高层建筑采用减压阀的给水系统,应防止减压阀失效后,造成阀后供水系统中的管道及附件、设备、卫生器具及配件等受到损坏。因此规定, (当减压阀失效后)系统的最大压力不应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对系统分区进行校核,不满足时应调整分区或采用减压阀串联使用,减压阀串联
21、使用时,只考虑一个减压阀失效的情况。 )5.1.8 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 0.35MPa。(条文说明:过高的压力会使用户用水不舒适,而且会造成水的浪费。依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的规定,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 0.35MPa。 )5.1.9 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条文说明: 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时,一般低层部分采用城镇供水水压直接供水,中区和高区各采用一组变频调速泵组供水,这就是垂直分区并联供水系统,分区内再用减压阀局部调压。不用设置高位水箱,减
22、少了污染环节,是目前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建筑供水方式的主流。对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若仍采用并联供水方式,其输水管道承压过大,存在不安全隐患,而串联供水可化解此矛盾。垂直串联供水可设置中间传输水箱,也可不设中间传输水箱,在采用调速泵组供水的前提下,中间传输水箱已失去调节水量的功能,只剩下防止水压回传的功能,而此功能可用管道倒流防止器替代。 )5.1.10 不设置调蓄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系统,应在供水设备设置旁通管,并在旁通管上设置止回阀和阀门。(条文说明:设置旁通管的目的是在断电时打开旁通管,保证建筑底层部分用户的正常供水)5.2 系统选择5.2.1 应依据城镇供水管网条件,综
23、合考虑小区或建筑物类别、高度、建筑物分布、设备安装条件、维护管理方便、节水节能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二次供水系统:1 二次供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低层部分应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有条件采用叠压供水时应优先采用叠压供水方式;2 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或者经常出现停电、停水的地段,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采用贮水调节、加压供水的方案;3 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4 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设计方案应经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批准,并不得影响周边用户的正常用水。(条文说明:当城镇供水管网供水水压能够满足用户要求
24、时,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供水,不需要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以节约能源,避免浪费,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当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时,应根据城镇供水管网条件(供水管径、水压、水量和停电、停水可能性)和小区(建筑)规划指标、场地竖向设计、用水安全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二次供水方式和规模。 )5.2.2 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供水方式:1 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2 管网叠压供水;3 变频调速供水;4 气压供水。(条文说明: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是传统的供水方式,由低位水池(箱)+增压水泵+高位水池(箱)组成,最后由高位水箱供给建筑小区或者单栋建筑物用水。具有水泵供水流量、扬程
25、恒定,水泵在高效区内运行效率高;市政管网短时间停水、停电用户不会断水,可靠性高;供水压力稳定,用水舒适;对城市供水管网的影响相对较小等特点。其缺点是由于设置了水池,存在水质二次污染的危险性,而且往往屋顶水箱设置高度不够,使得顶层供水压力不足,可通过顶层设置增压水泵的方式解决。管网叠压供水是近年出现的利用城镇供水管网余压的二次加压供水方式,水泵直接从城镇供水管网吸水,经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加压后直接供给用户或者高位水箱的供水方式。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由水泵机组、限压保护装置、防负压装置、控制柜、阀门、管道系统、配套附件及防倒流装置等组成。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城镇供水管网的压力,采用变频调速
26、泵(或工频泵)组,具有不影响水质、节能、节材、节地、节水等优点,也解决了水箱供水的二次污染问题和采用高位水箱时建筑物顶层水压不足的问题。但不设水箱就没有储备水,存在着停电和市政断水时停水的危险性,系统设置不当时,对城镇供水管网造成一定的压力波动或回流污染的可能性。变频调速供水技术,在八十年代在建筑供水系统中得到逐步推广应用。变频调速供水7系统是变频调速泵组从低位水池吸水加压后直接供水至用户或者高位水箱的供水系统。该系统有一定的调蓄容积,合适的设备配置可达到节能的目的。但也存在水池产生二次污染和停电时停水的危险性。变频调速系统按照设计秒流量选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气压供
27、水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气压供水技术的出现解决了当时水箱污染的问题,但气压供水系统供水压不够稳定,也不够节能。气压供水系统由低位水池(箱) 、加压泵组、气压水罐、控制设备等组成,是水经过气压供水设备加压后直接供给用户或者高位水箱的供水方式。5.2.3 以下区域不得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技术:1 供水管网经常性停水的区域;2 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头过低的区域;3 供水管网水压力波动过大的区域;4 使用叠压供水设备后,对周边现有用户用水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5 现有供水管网供水总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6 供水管网管径偏小的区域;7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认为不宜使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区域。 5.2
28、.4 以下用户不得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技术:1 用水时间过于集中,瞬间用水量过大且无有效技术措施的用户;2 供水保证率要求高,不允许停水的用户;3 对有毒物质、药品等危险化学物质进行制造、加工、贮存的工厂、研究单位、仓库等。(条文说明:用水时间过于集中,瞬间用水量过大的用户如: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大型体育场馆平时多数时间没有大型活动,设置水箱时平时很久才能用完水,容易产生二次供水污染问题,经过设计方案比较,经当地供水部门核算可行,并同意使用后,可采用箱式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回流污染分为三级,即有毒污染、有害污染和轻度污染。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严重疾病的为有毒污染;可能危害人体或生物健康的为有害污
29、染;可能导致恶心、厌烦或感官刺激的为轻度污染。回流污染的不同危险等级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对于有毒污染和有害污染,考虑到一旦回流造成污染的后果严重性,因此不推荐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方式,这类行业如医院、医药业、化工厂、核工业等。 )5.3 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5.3.1 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系统由低位水池(箱)+增压设备+高位水池(箱)组成,供给建筑小区或者单栋建筑用水。5.3.2 采用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系统时,水泵的出水量不应小于最大小时用水量。水泵的扬程应通过管道系统水力计算确定。(条文说明:建筑物内采用高位水箱调节供水的系统时,水泵由高位水箱
30、中的水位控制其启动或停止,当高位水箱的调节容量(启动泵时箱内的存水一般不可小于 5min 水量)不小于 0.5h 最大用水时水量的情况下,可按最大用水时的平均流量选择水泵流量;当高位水箱的有效调节容量较小时,应以大于最大用水时的平均流量选泵。 )5.3.3 高位水池(箱)与最不利用水点的高差应满足用水点水压要求,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压措施。(条文说明:当由高位水池(箱)重力供水时,如建筑物最不利点水压偏低,可采用增加水泵局部增压等措施解决。 )5.3.4 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系统的水泵工作点应在高效区内,水泵应为一用一备,并应自动切换交替运行。(条文说明:增压水泵和高、低位水
31、池(箱)联合供水具有水泵供水流量、扬程恒定的特点,容易选到在高效区内运行的效率高的水泵,节约能耗,降低运行费用。建筑供水泵流量不大,一般设二台水泵(工频泵) ,一用一备,为了避免备用泵长期不运行导致泵内的水滞留变质或锈蚀卡死,二台水泵应自动切换交替运行。 )5.3.5 水泵宜自灌吸水,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从水池吸水的吸水管。(条文说明: 生活给水的加压水泵宜采用自灌吸水,非自灌吸水的水泵给自动控制带来困难,并使加压系统的可靠性变差,应尽量避免采用。 )5.3.6 增压水泵与高、低位水池(箱)联合供水系统,应设置高位水池(箱)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启、停的装置。当一组水泵供给多个水箱进水时,在进水管上宜
32、装设电讯号控制阀,由水位监测设备实现自动控制。(条文说明:根据高位水池(箱)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启、停是水泵向单个高位水池(箱)供水的常用方式。对于一台水泵供给多个高位水池(箱)时,如果采用液位控制阀,损坏的几率相当高,应在每个水箱的进水管上设置电动阀门和水位传感器,通过水位监控仪实现水位自动控制。 )5.4 管网叠压供水5.4.1 有条件的地方应优先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方式。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应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同意。(条文说明:管网叠压供水是近些年来出现的新的二次加压供水方式,目前,这种叠压供水设备的名称很多,如管网叠压供水设备、无负压给水设备、接力加压供水设备、直接加压供水设备等
33、,这种供水方式和设备具有两大特征:设备吸水管与城镇供水管道直接连接;能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道的原有压力,在此基础上叠加尚需的压力供水。叠压供水具有不影响水质、节能、节材、节地、节水等优点,是一种节能效果明显的供水系统,应9优先采用,但这种供水系统也存在倒流污染、造成城镇供水管网水压波动、没有储备水等隐患。由于叠压供水方式的特殊性,必须综合考虑城镇供水管网供水能力、用户用水性质和叠压供水设备条件,在确保城市整体供水安全的基础上,有条件地推广应用这种叠压供水方式。各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水务局)及供水企业(如自来水公司)会根据当地的供水情况提出使用条件要求,比如:采用管网叠压供水系统时,供水部门应复
34、核系统在最大设计流量时管网接入处压力波动情况,该压力波动不应影响周边其他用户的正常用水;管网叠压供水系统进口可利用水压的下限值,应不低于承诺的最低服务压力等。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管网叠压供水技术规程CECS 221第3.0.5条对此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当采用叠压供水设备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吸水的设计方案时,要遵守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设计方案报请该部门同意。未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的允许,不得擅自在城市供水管网中设置、使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5.4.2 从城镇供水管网直接抽水的叠压供水系统允许的最大设计水量和城镇给水干管最低供水服务压力应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
35、部门及供水企业根据城镇供水的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及可靠性比较后确定。(条文说明:城镇供水是影响民生的大事,而对管网叠压供水系统可能影响城镇供水管网的情况必须有限制条件,在这里,提出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根据城镇供水的实际情况对叠压供水系统允许的最大设计水量作出限定和对城镇给水干管最低供水服务压力作出规定。叠压供水系统允许的最大设计水量的确定应考虑:在最大设计流量时管网接入处压力波动情况,该压力波动不应影响周边其他用户的正常用水。)5.4.3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由防倒流装置、稳流罐、防负压装置、过滤器、水泵机组、隔膜式气压罐(选用) 、压力传感装置、自动控制柜、阀门、管道系统等组成。5.
36、4.4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满足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254 的规定,应具有下列功能:1 具有限压控制功能,其工作状态应有明显的标识;2 具有防水泵空转、超温保护功能、双(多)泵自动切换,循环运行功能;3 具有对过压、欠压、短路、过流、缺相等故障进行报警及自动保护的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并应有消除瞬间流量、压力波动过大的功能;4 应有防止系统流量突变导致压力瞬间异常波动的措施。当设置稳流罐时,稳流罐的容积不应小于 1min 系统设计流量。当设备抽吸的供水干管的流量小于设备的工作流量时,防负压装置启动;当供水流量大于设备的工作流量时,防负压装置自动关闭;5 必要时
37、可设置远程监控或网络监控、报警功能。5.4.5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管径宜比供水管网小二级或二级以上,或不大于供水管网过流断面面积的 1/3,可以按表 5.4.7 选用:表 5.4.7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mm)供水管网管径(mm) 100 150 200 300 350 400叠压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mm) 65 80 100 150 200 250注:1 工作泵 2 台及以上时,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应按 2 台及以上水泵吸水管过流断面积叠加后换算确定;2 对管径级差和过流断面积比有特殊要求时,应征得供水部门同意。5.4.6 管网叠压供水应根据当地供水和用水实际情况,确定有效防止影
38、响供水管网水力工况的技术措施和可靠的防负(降)压控制系统。5.4.7 居住小区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水规模小于3000 人时,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小区建筑物全部采用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确定;2)小区建筑物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高位水箱供水时,应分别计算设计秒流量和最大小时流量后,取其中最大值作为设计流量。2 供水规模大于3000 人,且室外给水管网为环状布置时,设计流量宜按建筑物内的最大小时流量确定。5.4.8 建筑物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无高位水箱时,设计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2 有
39、高位水箱时,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3 组合供水:既向管网供水,也向高位水箱供水,设计流量应按上述1、2 款分别设计,取其中的大值确定。5.4.9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要求。5.4.10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按照下述方法计算:1 设计扬程应减去城镇供水管网的最小可利用水压;2 城镇供水管网的最小可利用水压应为:供水管网与设备进水管连接处实际保证的最小供水压力,减去水泵吸水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之和,再加上水泵安装处与市政供水管道的几何高差;3 应以供水管网的最大可利用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5.4.11 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的储备调节设施
40、应根据管网形式、常年水压、停水情况以及用户对水质、供水保证率的要求,可采用小型气压水罐或高位水箱。5.4.12 当设置稳流罐时,稳流罐的容积不应小于1min(有特殊要求时,可为330min)11设计流量;当设置低位水箱时,水箱的容积应为12h 最大小时流量,水箱储水的停留时间不应大于12h,当停留时间大于12h 时,应设置持续消毒装置。稳流罐和低位水箱应采用耐腐蚀材质。5.4.13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进出水管之间可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条文说明:设旁通管的目的在于当给水管网水压高时或者停电时,可不通过水泵加压直接供水至用户)5.4.14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安装过滤器,并且过
41、滤器应设置在倒流防止器前(沿水流方向)。5.5 变频调速与气压供水5.5.1 二次供水加压站,当给水管网无调节设施时,宜采用变频调速或气压供水系统。(条文说明: 当给水管网无调节设施时,应采用由水泵功能来调节,以节约电耗,常常采用变频调速泵组供水方式,对水压稳定要求不高的用水也可采用气压供水方式。当用水量较大,供水的时变化系数不大时,或者管网内有一定的调节设施时,也可采用额定转速水泵编组运行的供水方式。如果采用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抽水的变频调速或气压供水系统时,必须满足管网叠压供水的使用条件)5.5.2 二次供水变频调速给水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泵高效区的流量范围与设计流量的变化范围
42、之间的比例关系,确定主水泵的数量。主泵宜设 24 台,并设一台供水能力不小于最大一台主泵的备用泵;2 应按系统设计秒流量选泵。调速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高效区段右侧的末端;3 供水压力应满足最不利配水点所需水压;4 可采用一台调速泵,其余为恒速泵的方式,水泵的调速范围为 0.71.0 之间。当管网流量变化较大或者用户要求压力变化较小时,也可采用设置多台调速泵的方式,或配置适用于小流量工况的水泵,其流量可为主泵的 1/31/2;5 变频调速给水系统宜配置气压罐;6 生活与消防合用管道系统应校核消防工况。(条文说明:通常情况下,给水加压系统最大流量时宜由 23 台水泵并联供水,并且应设供水
43、能力不小于最大一台主泵的备用泵。因供水系统没有调节设施,泵组的最大供水量应等于或略大于设计秒流量,此时,对应的单泵工作点处于高效区末端,才能使水泵在调速区运行是处于高效区内工作。配置气压罐可以稳定供水系统的水压,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水量调节作用。 )5.5.3 成套供应的变频调速给水设备应符合产品标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JG/T 3009 的要求,并应具备以下功能:1 应具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启动的功能。定压给水时,设定压力与实际压力之间的差不得超过 0.01MPa;2 应具有水位控制功能。当水位降至设定下限水位时,自动停机;当恢复至启动水位时自动启动;3 控制柜(箱)面板上应有观察设定压力
44、、实际压力、供电频率、故障等的显示窗口;4 应具有对各类故障进行自检、报警、自动保护的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警,恢复正常运行;5 夜间小流量时,应能自动切换至小水泵或小气压罐运行;6 应节能;7 停电后恢复供电时设备应能自动启动;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5.5.4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气压给水设备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气压水罐内的最低工作压力,应满足管网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压力;2 气压水罐内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使管网内最大水压处配水点的水压大于0.55MPa;3 气压给水系统水泵(或泵组)的流量(以气压罐内的平均压力计,其对应的水泵扬程的流量),不应
45、小于给水系统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的1.2倍;(GB50015,3.8.5)4 选用气压水罐时,罐内水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给水系统所需要的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需要的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按下式计算: 式中: V q2-系统需要的气压水罐的调节容积(m 3);qb-水泵(或泵组)的出流量(m 3/h); a-安全系数,宜取 1.01.3;nq_水泵在1h内的启动次数,宜采用68次。5 气压水罐的总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气压水罐的总容积(m 3);-气压水罐的水容积(m 3),应大于或等于调节容量V q2;-气压水罐内的工作压力比(以绝对压力计),宜采用0.650.85;-气压水罐的容积系数,隔膜式
46、气压水罐取1.05.(条文说明:气压给水设备是指由水泵机组、气压水罐和电气控制系统组成的加压给水设13备。它是利用气压水罐气体的可压缩性以达到给水管网保持较稳定的水压和流量调节的变压式气压给水设备。气压供水系统的规模不宜过大。气压给水设备的工作水泵的流量、扬程应与气压水罐的容积相匹配,水泵在 1h 内的启动次数,不应大于 8 次,否则易使电控装置损坏。 )5.5.5 气压给水设备宜采用隔膜式气压给水设备。当采用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时,宜安装空气处理装置。(条文说明:气压水罐有隔膜式和自动补气式二大类。自动补气式气压水罐,因有空气溶入水中,对供水水质存在水质污染潜在威险,且可能引起用户水表计量不准确,故应慎用。空气处理可采用防尘过滤和消毒装置等。 )5.5.6 气压给水设备,应安装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和密闭人(手)孔等附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定压式气压给水设备,应装设自动调压装置;2 安全阀安装在气压水罐顶部或者系统管道上,开启压力不得超过气压水罐的罐体设计压力;3 隔膜式气压水罐的隔膜,应采用食品级橡胶制作。补气式气压罐及补气罐的内表面及止气装置外表面应涂无毒性防腐涂料或采取无毒防腐措施;4 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补气罐或空气压缩机的进气口,应设空气过滤装置。空气压缩机组不宜少于二台,其中一台备用;5 应有可靠的、完善的自动控制运行、工作显示和报警等功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