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 年汽车 4S 店财务工作总结财务工作总结频道 】2009 年汽车 4S 店财务工作总结本人曾经在一家 4s 店担任会计工作,虽然时间短但是还是觉得有一些东西值得总结的。该 4s 店经营某品牌汽车,业务主要有两项:一是该品牌汽车的整车销售;二是提供售后维修和服务业务。由于本人在该店主要是核算售后服务这一部分业务,仅就在工作遇到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该公司售后服务业务包括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维修费用等,由于是一般纳税人所以执行 17%增值税率,一般备件的利润率保持在 20%左右,备件采购从该品牌汽车的生产厂家处采购,支付 17%的进项税额。为了能够减少增值税税额,该公司计划把售后服务
2、业务分离出去,办理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执照,按照 6%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纳税,但是本人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原因如下:假设单以备件销售业务为例,本月采购备件 1,000 件,每件 10元,共计 10,000 元。本月同时销售备件 1,000 件,每件保持利润率为 20%,即售价为 12 元/件,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通过银行存款结算,现在分别计算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情况下本月所需要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会计处理。一、一般纳税人下购买时,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1017%=1,700 元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贷:银行存款 11,700销售
3、时,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1217%=2,040 元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4,040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贷:库存商品 10,000本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040-1,700=340 元二、小规模纳税人情况下购买时支付价款=1,00010(1+17%)=11,700 元单价产品成本=11,700/1,000=11.7 元 /件账务处理借:原材料 11,700贷:银行存款 11,700销售时,销售收入= 数量单价=1,00012=12,000 元应交增值税额=销售收入售价 6%=1,000126%=720 元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2,720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