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硬趣 ” 平台 供应商 合作 协议 甲方: ( 品 牌厂商) 以下简 称 甲方 乙方:杭州 硬盟 网 络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乙方 定义: 乙方 旗下 品 牌 “硬趣 ” 是智 能 硬件领域 的一家 高 品质 垂直 电商分销 平台, 拥有 经验丰富 的 线上 电 商运营团 队 和大 量 优质的线下 渠道资源 。 甲乙双方 经平等、 友好协商, 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合 同法 的 规定, 为了 充分利 用乙方现 积累的 智 能硬件联 盟、 分销 渠道资源 及流 量导入 , 让资源 转 化成财富 ; 同时 也 为了甲方 业绩更 快 更好发展 , 经 甲乙双方 共同协 商 后,本着 深
2、度合 作 、资源共 享、互 利 共赢的原 则, 共同达成 以下协 议 : 第一章 总则 1 合 作内容 : 乙方 以自身的 技术实 力 和在电子 商务方 面 的运营 经验以及 能力, 与 甲方战略 合作并 运营 B2C 零 售终端 的 电子商务 业 务, 共同向 消费者 提供优质 服务。 服 务包括新 品销售、 折扣促销、 会 员管理、 平台资 源 管理 , 但 不局限 于 以上服务 。 2 合 作条件 :甲方 授权乙方 拥有所 售 甲方品牌 在互联 网 上的商 标使用权 、 产 品的分 销权和零 售权。 甲方 向乙方提 供产品 、 一 件代发 、 售后等服 务 , 乙 方具 有面向消 费者的
3、 电 子商务平 台 和线 下 实体合作 分 销 (如微商、 天猫 、 京东、1 号店 、 实 体店 等) 的 运营能 力 和盈利 能 力。 2 3 合 作方式 及范围 :甲方通 过乙方 向 最终消费 者销售 自 己公司 的相关品 牌商品, 乙 方 利用自 己资源 及 渠道 发展 线上分 销 商 (与社群 , 大V 、 网络 红人等 合 作) 以及线下 分销 商 (运营智能 硬件 圈活动 , 与 优质智能 硬件体 验 店和 家电/ 手 机零售 店 等合作 ) 。 4 本 合作涉 及到的 仓储配送 服务, 由 甲方全权 负责。 第二章 合作 期限 合作期限 为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
4、期 后,乙 方 拥有优先 续约权 。 合同到期 后, 如双 方没有提 出正式 的 书面解约, 乙方仍 继续履行 原合同义 务, 视合 同自动续 约一年, 甲 方应按 照原合 同 的支付与 结算 条款履行 支付义 务 。 第 三章 权利 及义务 1 甲 方权利 及义务 (1) 甲方 必须保 证 在互联网 或线下 所 销售商品 的合法 性 和安全 性, 并对其 承担所 有责任, 包 括但不 限于知识 产权、 产 品质量等; 由 于产品质 量问题 而 给消费者 造成人 身 损害、 财产 损失等, 甲方应承 担 全部责任 。 (2) 甲方 应向乙 方 提供运营 “硬趣 ” 平台 所需 的产品 基 础信
5、息, 包括但不 限于公 司 介绍、产 品详情 、 市场宣传 等文档 、 图片 等内 容。 3 (3) 甲方 应向乙 方 的运营团 队成员 提 供培训支 持,包 括 但不限 于: 品牌故 事、 品 牌历程、 品 牌荣誉 、 产品知识 (分 类 、 工艺、 优劣 势等)、 产品卖 点 、产品适 应人群 、 产品搭配 、产品 参 数等 。 (4) 甲方 须保证 网 上销售货 品的正 常 供应 , 每单 按实 际运 费收取 物流费 、 退换货 服务 且要维 持热卖 产 品的不断 货和持 续 供应。 ( 如特 殊节日 或 产品需 求 数量大于_ 台, 需 要提前_ 天通知 甲方备货 , 如由于乙 方未能
6、 及 时报备导 致 的所 有 后果乙方 自负 ) 。 (5) 甲方须 承担由 于质量问 题引发 退 换货和投 诉纠纷 处 理的一 切费用。 (6) 甲方 应本着 充 分信任, 互利共 赢 、实事求 是、公 平 、公开、 公正的原 则,遵 守 本合作协 议所列 所 有事项。 (7 ) 甲方 在收到 乙 方平台的 销售订 单 后须在 24 小 时内发 货, (节 假日、 周 六日物 流 不予发货 ) , 并 甲方 根据乙 方进货 实 际 金额开 具发 票 给乙方 。 2 乙 方的权 利及义 务 (1) 乙方 有权根 据 具体情况 提出包 括 但不限于 产品定 价 建议、 策 划活动及 促销, 并
7、以邮件形 式发送 给 甲方, 经 过商讨 后 , 达成一 致意 见后方可 实施。 (2) 征得 甲方同 意 后, 乙方负 责各平 台店铺的 日常商 品 管理, 包 括信息录 入、 信息 发布、 商品 分类关 联、 图片优 化、 排 名优化、 提 升 访客、提 升流量 、 提升转化 等。 (3) 乙方 保证在 网 络平台上 合法运 营 店铺。 4 (4) 当消 费者需 要 进行退款 操作时 , 乙方须保 证在甲 方 核准后 24 小 时内 进 行退款 操作。 如 乙方出现24 小时内 未能及 时进 行退款操 作的情况 , 导致 店 铺评分降 低, 乙 方 将自行承 担责任 。 在大型活 动期 间
8、 (如:双11 、周 年庆、硬 广和聚 划 算等) , 乙方须 保 证在线退 款 速度,以 确保店 铺 服务质量 高于行 业 标准 。 (5 ) 乙方提 供与自 身企业相 关的合 法 经营资质 。 (6 ) 乙方提 供与 第 三方 签订 的产品 购 销及售后 服务协 议 复印件一 份并加盖 乙方的 公 章 , 同时出具 承 诺函 认 可乙方 与 第三方 销 售平 台的协议 所产生 的 全部债权 债务应 自 行处理与 甲方无 关 。 (7 ) 乙方保 证不夸 大宣传产 品的功 能 , 不提供虚假的 信 息 ; 保证 在 第三方 销售的 产 品与甲方 授 权销 售 的产品完 全一致 。 (8 )
9、乙方保 证不以 甲方授权 的名义 销 售假冒产 品及销 售 侵害甲方 知识产权 的产品 。 (9 ) 乙方应 按国家 “三包” 政策做 好 所售产品 的售后 服 务以及 妥 善处理消 费者投 诉 以及消费 者的退 货 和换货。 (10 ) 在乙方 与 第三 方 合 作销售 甲方所 授权 产品的 过程中 ,因 乙 方与 第三 方 的合 作 过失, 使 甲方受 到 的一切损 失均由 乙 方承担 。 (11 ) 乙 方如果 在 第三方发布 “ 7 2 0 健 康管家 ” (或“ 环 境宝 ” ) 品牌的公 用信息 、 产品信息 或甲 方的官 方 信 息 , 须 征得甲 方 的 同意 。 (12 )
10、乙方应 当严格 遵守 甲方的 价格体 系, 不得低 价倾销 或哄 抬 价格 , 严格 执行 甲 方制定的 价格体 系 与销售政 策 , 遇特 殊情况须 事先 与甲方沟 通并取 得 甲方书面 认可后 方 可执行。 5 (13 )乙 方应协 助 甲方打击 假冒产 品 。 (14 ) 乙方对 因本合 同签 署和履 行而获 悉的 甲方一 切信息 和资 料 承担保密 义务 , 未 经甲方书 面同 意 , 不 得 擅 自使 用 或泄露 给 第 三方 , 保密期限 自获悉 保 密信息时 开始, 至 保密信息 依法公 开 时结束。 第四 章 支付 与结算 1 本 合同所 涉及的 所有价格 和金额 均 以人民币
11、 为计算 单 位。 2 消 费者在 各平台 店铺购买 产品的 货 款应当支 付到双 方 指定的 专营店电 子商务 财 务账户。 3 付 款方式 为现款 买断:甲 方在接 到 乙方的书 面/ 邮箱 订 单后, 2 个 工作日 内予以 书面确认( 未 及时书 面确认的 ,视为 接 受乙方订 单 全部内容) 并 通知乙 方付款 , 款到发 货 。 4 付 款方式 :支票 或银行汇 款。 第五 章 商业 保密条 款 1 商 业秘密 :任何 一方不得 公开此 次 合作协议 中涉及 的 任何技 术信息和 经营信 息 , 包括 但不限 于: 产 品计划 、 销售 计划 、 奖励政策 、 客户资料 、财务 信
12、 息等,以 及非专 利 技术、设 计、程 序 、技术数 据、 制作方法 、资讯 来 源等。 2. 商 业保密 :双方 对在本协 议下知 悉 的另一方 的任何 商 业秘密 (包括但 不仅限 于 甲方的客 户购买 信 息、 商品资 料信息 库、 商业统 计 信息等, 包括但 不 限于乙方 的项目 合 作 报价, 项目建 议 书, 营销 策划 方案及其 他乙方 认 为不能披 露的信 息 ) 均有保密 义务, 任 何一方在 任6 何时候均 不得向 第 三方透露 另一方 的 商业秘密 , 未经 对方 许可不得 向 任何第三 方泄 露。 任何一方 违反本 条 规定的, 应 全额赔 偿对方因 此遭 受的全部
13、 直接或 间 接损失。 本 合同终 止后三年 内, 双方 仍有本条 款项 下规定的 保密义 务 。 第六 章 知识 产权及 不竞争条 款 1. 本 项目合 作过程 中, 甲方 提供乙 方 的所有文 字、 图 片 、 商标 、 产品标识, 其相应 知识产权 均归属 于 甲方, 仅供 乙方为 履行本合 同之 目的所使 用, 使用 范 围仅限于 授权的 平 台店铺内。 未经甲 方 书面同意 , 乙方不得 擅自复 制 、篡改、 自行使 用 、授权或 授意他 人 使用该文 字、 图片、商 标、产 品 标识等信 息。 2. 未 经甲方 书面同 意,乙方 不得另 行 接受包括 甲方经 销 商在内 的第三方
14、委托, 在 已授权的 平台, 就 甲方产品 的网上 销 售, 提供 与本 合同相同 或相近 的 营销与运 营服务 。 3. 如 乙方违 反上述 承诺,则 视为乙 方 实质性违 约。甲 方 有权根 据国家法 律法规 追 究乙方知 识产权 侵 权责任。 第七 章 合同 变更及 解除 1. 本 合同一 经签订 ,即应由 双方共 同 遵守,未 经另一 方 书面同 意, 任何一 方不得 擅自变更 本合同 约 定条款。 如 双方必 须对本合 同项 下约定事 项进行 变 更或补充 ,应由 双 方协商另 行 签署 书 面补充协 议。 2. 遇 以下情 形之一 ,本合同 可以解 除 : (1) 双方 经协商 一
15、 致要 求解 除本合 同 ; 7 (2) 除双 方另有 约 定外, 合同 有效期 内, 甲乙双 方有一 方未能按 本合同约 定履行 , 经另一方 书面通 知 后 15 日内仍 未予以 改正,则 另 一方有权 书面通 知 违约方 , 单方面 解 除本合同 ; (3) 因不 可抗因 素 ,致使本 合同中 止 履行达 30 日 ,则合 同任何 一方都有 权书面 通 知另一方 ,单方 面 解除本合 同; (4) 其 他根据 双方约 定或者法 律、 法 规规 定之 可予 以解除 的 情形。 第八 章 违约 责任 1. 经 双方确 认的活 动由于甲 方原因 取 消 , 如果 活动还 没有 进行, 甲 方应
16、承 担乙方 前 期准备过 程 产生 的 所有费用 , 如人工 费、 设计及 相 关费用和 已经发 生 的支付给 第三方 的 费用及有 可能产 生 的法律责 任 等; 如果 活动已 经 进行, 甲 方除了 承 担以上乙 方损失 外 , 还应自 行承 担有可能 产生的 消 费者索赔、 投诉, 工 商部门查 处等工 作 所产生或 增 加的费用 以及可 能 产生的法 律责任 。 2. 如 属双方 协商同 意取消已 经发生 或 者未发生 的活动 , 根据实 际情况, 由双方 分 别承担各 自应负 的 责任。 3. 由 于一方 不履行 本合同规 定的义 务 ,或严重 违反合 同 ,造成 该业务无 法经营
17、或 无法达到 合同规 定 的经营目 标, 视 作违 约方实质 性 违约 , 另 一方除 有 权向违约 方 索赔 外 , 并有权 解除本 合 同。 但如 双方 同意继续 合作, 违 约方也仍 应赔偿 非 违约方的 经济损 失 。 4. 乙 方保证 所提供 的技术设 备的正 常 运作,如 完全因 乙 方技术 设备原因 给消费 者 或甲方造 成损失 , 由乙方承 担相应 赔 偿及相关 责 任。 8 5. 除 另有约 定外, 如合同一 方违反 本 合同其他 约定的 , 因此造 成另一方 的损失, 由 违约方予 以赔偿, 或 按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合同法 由违约方 承担违 约 责任。 第九 章 不可 抗
18、力 1. 如 因为不 可抗力 导致技术 故障, 进 而影响服 务的不 能 履行或 履行延误, 从而导 致消费者 理解错 误 而造成的 任何损 失 , 双方均不 负 责任。 2. 不 可抗力 : 在合 作期间, 由于地 震 、台风、 水灾、 火 灾、战 争或其他 不能预 见 并且对其 发生和 后 果不能防 止 、 避 免的 不可抗力 事 故, 致使协 议的履 行直接被 影响或 者 不能按约 定的条 件 履行时, 遇有 上述不可 抗力事 故 的一方, 应立即 将 事故情况 通知对 方 ,并应在15 天内提供 事故的 详 细情况及 合同不 能 履行、 或者 部分不 能履行、 或 者 需要延期 履行的
19、 理 由的有效 证明文 件。 按照事故 对合同 的 履行的影 响 程度, 由双 方协商 决 定是否解 除合同、 或 者部分免 除履行 合 同的责任 、 或者延期 履行合 同 。 第十 章 合同 的生效 、终止及 其他 1. 本 协议自 双方授 权代表签 字、盖 章 之日起正 式生效 , 至 双方 合作期限 届满之 日 终止。 2. 如 因合同 任何一 方的懈怠 或者不 作 为造成上 述交接 工 作延 迟,则由 此造成 甚 至扩大另 一方的 损 失,由过 错方予 以 赔偿。 9 3. 本 合同为 中文本 ,共 一式 两份 , 甲 乙双方各 执一份 , 且具同 等法律效 力 。 4. 本 协议未 尽事宜 ,须经双 方另行 协 商并签署 补充协 议 ,且与 本协议具 有同等 法 律效力。 甲方(盖 章): 授权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盖 章): 授权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10 附件: 财务结算 数据需 求 标准 表 甲方名称 商品名称 商品型号 销售价格 (元) 售卖 件数 (件) 退货件数 (件) 乙方提成 ( 元) 总计 : 补注 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