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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基础-考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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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课 程会 计 学 基 础教 学 大 纲 考 试 大 纲( 试 行 )!“# 年 版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图 书 在 版 编 目 ( !“#) 数 据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课 程 会 计 学 基 础教 学 大 纲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年 版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司 ,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北 京 :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 !“#%

2、$? $经 销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印 刷 北 京 铭 成 印 刷 有 限 公 司 印 刷开 本 2 3 “ - - . 2 - # ! 版 次 !“# 年 & 月 第 -版印刷张 # 印 次 !“#年 & 月 第 -次 印字 数 + + “ “ “ 定 价 .% & “元 !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 倒 页 、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 请 到 所 购 图 书 销 售 部 门 联 系 调 换 。版 权 所 有 侵 权 必 究郑 重 声 明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依 法 对 本 书 享 有 专 有 出 版 权 。 任 何 未 经 许 可 的 复 制 、 销 售 行

3、为 均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 行 为 人 将 承 担 相 应 的 民 事 责 任 和 行 政 责 任 , 构 成 犯 罪 的 , 将 被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社 会 各 界 人 士 如 发 现 上 述 侵 权 行 为 , 希 望 及 时 举 报 , 本 社 将 奖 励 举 报 有 功 人 员 。现 公 布 举 报 电 话 及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 ( !“ !) # $ !$ % & ( “ % # ! “ ! # “ “ ! #传 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1 2 / 0 3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沙 滩 后 街 44号 邮 编 : “ !( !前 言目 前 ,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是 国 家 对 尚 不 具 备 颁 发 学 历 文 凭 资 格 的 民 办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组 织 的 学 历 认 定 考 试 。 它 是 以 学 校 办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 宽 进 严 出 、 教 考 分 离 为 特 点 的 全 日 制 高 等 学 校 教 育 。 通 过 试 点 , 积 极 探 索 和 逐 步 建 立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制 度 , 是 落 实 中 国 教 育 改

5、革 和 发 展 纲 要 精 神 , 多 种 形 式 发 展 高 中 后 教 育 的 重 要 举 措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是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制 度 的 组 成 部 分 , 目 前 , 它 的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理 论 教 学 课 程 分 为 国 家 统 考 课 、 省(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统 考 课 和 学 校 考 试 课 三 部 分 。 !“#年 原 国 家 教 委 成 人 教 育 司 和 全 国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指 导 委 员 会 分 别 制 订 了 高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考 课 程 的

6、“教 学 大 纲 ( 试 行) ”和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年 期 间 ,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公 室 根 据 命 题 的 要 求 , 曾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对 公 共 政 治 课 ( 三 门 ) 、 大 学 语 文 、 基 础 英 语 ( 非 英 语 专 业) 、 会 计 学 基 础 、 计 算 机 基 础 七 门课 程 的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进 行 了 修 订 。 为 适 应 形 势 的 变 化 , 增 强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 对 教 师 教 学 、 学 生 备 考 的 指 导 作 用 ,$%&年

7、 ,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再 次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对 大学 语 文 等 八 门 全 国 统 考 课 程 的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进 行 了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 在 保 持 原 有 特 点 的 基 础 上 , 更 加 明 确 了 教 学 内 容 的 考 核 要 求 , 以 便 于 教 师 教 学 、 学 生 备 考 和 课 程 命 题 。 全 国 统 考 课 程 的 “ 教 学 、 考 试 大 纲 ( 试 行 ) ” 对 已 开 展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试 点 的 民 办

8、高 等 学 校 组 织 教 !学 具 有 指 导 作 用 , 同 时 也 是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课 程 命 题 的 依 据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年 # 月目 录会 计 学 基 础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一 、 说 明 !二 、 教 学 内 容 “会 计 学 基 础 课 程 考 试 大 纲 !#第 一 部 分 课 程 性 质 和 考 核 目 标 ! #第 二 部 分 考 核 内 容 “ $第 三 部 分 考 试 方 式 与 试 卷 结 构 % &第 四 部 分 推 荐 教

9、 材 % 附 录 % #“$!年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会 计 学 基 础 试 卷 % #“$!年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会 计 学 基 础 试 卷 参 考 答 案 ( “$“年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会 计 学 基 础 试 卷 ( “$“年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会 计 学 基 础 试 卷 参 考 答 案 ) #“$%年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会 计 学 基 础 试 卷 &%“$%年

10、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考 试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会 计 学 基 础 试 卷 参 考 答 案 ( ! 会 计 学 基 础 课 程 教 学 大 纲一 、 说 明( 一 ) 课 程 的 性 质 和 教 学 目 的会 计 学 基 础 是 经 济 类 各 专 业 , 包 括 会 计 学 专 业 的 专 业 基 础 课 , 是 阐 明 会 计 学 的 基 本 原 理 的 课 程 。 通 过 本 课 程 的 学 习 , 使 学 生 掌 握 会 计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 基 本 方 法 和 基 本 技 能 , 熟 练 掌 握 和 运 用 各 种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 包 括 会 计

11、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 告 各 个 环 节 的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 二 ) 课 程 教 学 要 求!“理 论 与 实 践 相 结 合 本 课 程 是 经 济 类 各 专 业 的 共 同 必 修 课 , 是 学 习 其 他 财 务 会 计课 程 的 入 门 课 , 是 理 论 与 实 际 相 结 合 的 课 程 。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 要 将 教 材 所 涉 及 的 基 本 理 论 、 基 本 方 法 和 基 本 技 能 , 有 机 地 与 现 实 的 会 计 实 践 结 合 起 来 , 同 时 , 也 应 使 课 堂 理 论 教 学 与 学 生 参 与 专

12、业 实 践 相 结 合 , 要 在 课 外 安 排 一 定 时 间 进 行 专 业 实 践 。#“加 强 课 堂 练 习 和 课 后 练 习 为 了 训 练 和 培 养 学 生 的 实 际 操 作 能 力 , 必 须 要 求 学 生 进 行 课堂 练 习 和 课 后 作 业 练 习 。( 三 ) 教 学 时 数 与 教 材 会 计 学 基 础 课 程 的 教 学 时 数 为 $#学 时 。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组 编 的 会 计 学 基 础 教 材 , 中 国 财 政 经 济出 版 社 , #%#年 版 。 ! 二 、 教 学 内 容第 一 章 绪 论 第 一 节 会 计 目 标会

13、 计 目 标 是 人 们 通 过 会 计 工 作 预 期 达 到 的 目 的 。 会 计 目 标 必 须 符 合 客 观 环 境 的 要 求 , 并 随 着 客 观 环 境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 在 变 化 中 得 到 发 展 。为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提 供 决 策 所 需 要 的 信 息 是 会 计 的 目 标 。 会 计 目 标 的 两 种 观 点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及 其 信 息 需 求 。第 二 节 会 计 的 内 容 和 特 点 会 计 内 容 是 指 会 计 反 映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 对 企 业 来 说 , 企 业 生产 经 营 活 动 中 凡

14、 是 可 以 用 货 币 表 现 的 方 面 , 都 是 会 计 所 要 反 映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 对 行 政 单 位 和 事 业 单 位 来 说 , 单 位 的 业 务 活 动 中 凡 是 可 以 用 货 币 表 现 的 方 面 , 也 都 是 会 计 所 要 反 映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行 政 单 位 的 会 计 内 容 主 要 是 预 算 资 金 收 入 和 支 出 。 事 业 单 位 的 会 计 内 容 主 要 是 事 业 收 入 、 支 出 和 结 余 。 企 业 的 会 计 内 容 主 要 是 :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所 筹 措 到 的 资 本金 和 借

15、 入 资 金 及 其 所 形 成 的 资 产 ;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所 取 得 的 经 营 收 入 及 其 费 用 、 成 本 ; 以 及 最 终 形 成 的 经 营 效 益 等 。会 计 的 特 点 : 以 货 币 为 主 要 计 量 尺 度 , 具 有 综 合 性 、 完 整 性 、 连 续 性 和 系 统 性 ; 以 凭 证 为 依 据 , 遵 循 会 计 规 范 。第 三 节 会 计 的 职 能 和 作 用 ! 会 计 的 职 能 是 指 会 计 所 具 有 的 功 能 。 ! 会 计 的 反 映 职 能 和 会 计 的 监 督 职 能 是 会 计 的 两 个 基 本 职 能

16、 。 会 计 的 反 映 职 能 是 指 会 计 通 过 核 算 工 作 , 提 供 会 计 数 据 , 真 实 反 映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和 成 果 , 反 映 行 政 和 事 业 单 位 的 预 算 和 事业 资 金 的 收 支 和 节 余 情 况 。 会 计 反 映 职 能 的 特 征 。会 计 监 督 职 能 是 指 会 计 在 其 核 算 过 程 中 对 经 济 活 动 的 合 法 性 和 合 理 性 所 实 施 的 检 查 监 督 。会 计 监 督 包 括 企 业 内 部 监 督 、 社 会 监 督 和 国 家 监 督 , 我 国 实 行 三 位 一 体 的 会 计 监

17、督 制 度 。健 全 企 业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 是 实 施 会 计 监 督 的 一 个 重 要 环节。会 计 监 督 职 能 的 特 征 。 会 计 的 作 用 : 企 业 及 时 、 完 整 、 准 确 地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 可 以满 足 企 业 外 部 关 系 人 对 信 息 的 需 求 , 可 以 作 用 于 企 业 内 部 的 经 济 管 理 , 也 可 作 用 于 宏 观 经 济 管 理 ; 有 利 于 增 产 节 约 、 增 收 节 支 和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有 助 于 保 障 市 场 的 正 常 运 转 , 维 护 市 场 经 济 秩 序。第

18、 四 节 会 计 的 程 序 和 方 法会 计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是 指 会 计 核 算 过 程 中 的 次 序 和 所 采 用 的 方法。会 计 核 算 过 程 包 括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 告 四 道 程 序 。 会 计 确 认 是 指 依 据 一 定 标 准 , 明 确 认 定 某 项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应 当 记 入 会 计 账 簿 , 列 入 会 计 报 告 的 过 程 , 包 括 要 素 项 目 确 认 和 时 间 确 认 。 确 认 标 准 和 时 间 选 择 是 会 计 确 认 的 核 心 。会 计 计 量 是 指 在 会 计 核 算 过

19、 程 中 , 对 各 项 财 产 物 资 以 某 种 尺 度 为 标 准 确 定 它 的 量 , 包 括 计 量 单 位 和 计 量 属 性 。会 计 记 录 是 指 各 项 经 济 业 务 经 过 确 认 和 计 量 后 , 采 用 一 定 方 法 , 在 账 户 中 加 以 记 录 的 过 程 。 会 计 记 录 包 括 一 系 列 专 门 方 法 : ! 设 置 会 计 科 目 和 账 户 ; 复 式 记 账 ; 填 制 和 审 核 会 计 凭 证 ; 登 记 账 簿 ; 成 本 计 算 和 财 产 清 查 等 方 法 。会 计 报 告 又 称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是 指 以 账

20、 簿 记 录 为 依 据 , 采 用 表 格 和 文 字 形 式 , 将 会 计 数 据 传 输 给 信 息 使 用 者 的 书 面 报 告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包 括 会 计 报 表 、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 告 及 其 采 用 的 各 种 专 门 方 法 , 构 筑 了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体 系 。第 五 节 会 计 的 含 义 会 计 的 定 义 是 对 会 计 的 内 容 、 特 点 、 职 能 和 目 标 等 的 抽 象 和概 括 , 是 对 会 计 概 念 的 阐

21、释 。 早 期 会 计 的 定 义 : 最 初 仅 有 简 单 的 记 录 和 计 算 的 含 义 , 以 后又 增 加 了 考 核 的 含 义 。 现 代 会 计 的 定 义 : 会 计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以 货币 为 主 要 计 量 尺 度 ,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连 续 、 系 统 和 综 合 核 算 , 提 供 以 财 务 信 息 为 主 的 经 济 信 息 , 既 为 外 部 有 关 各 方 的 投 资 、 信 贷 决 策 服 务 , 也 为 内 部 强 化 管 理 和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服 务 , 是 一 个 生 成 和 提 供

22、财 务 信 息 并 用 于 管 理 的 系 统 。第 二 章 会 计 要 素 和 会 计 等 式第 一 节 企 业 的 经 营 资 金 及 资 产 和 权 益 的 关 系 企 业 是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的 经 济 组 织 , 主 要 有 生 产 性 企 业 、 流 通性 企 业 和 服 务 性 企 业 三 类 。企 业 按 照 组 织 形 式 有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 合 伙 企 业 和 公 司 制 企 业。企 业 的 经 营 资 金 包 含 资 金 来 源 和 资 金 占 用 两 个 方 面 。 资 金 来 源 和 资 金 占 用 的 构 成 。企 业 用 所 筹 集 到 的 资

23、 金 形 成 资 产 , 同 时 也 形 成 了 资 金 提 供 人 ! 对 资 产 的 要 求 权 , 从 而 产 生 了 资 产 和 权 益 的 关 系 。 企 业 需 定 期 向 资 金 提 供 人 报 告 资 产 和 权 益 的 关 系 及 其 变 化 状 况 。 会 计 报 告 的 核 心 内 容 是 会 计 报 表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 利 润 表和 现 金 流 量 表 。第 二 节 会 计 要 素会 计 要 素 是 对 会 计 内 容 的 基 本 分 类 。 我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中 的 六 个 会 计 要 素 :资 产 、 负

24、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 收 入 、 费 用 和 利 润 。 资 产 是 指 过 去 的 交 易 、 事 项 形 成 并 由 企 业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资源 , 该 资 源 预 期 会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 负 债 是 指 过 去 的 交 易 、 事 项 形 成 的 现 实 义 务 , 履 行 该 义 务 预期 会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 所 有 者 权 益 是 指 在 企 业 资 产 中 享 有 的 经 济 利 益 , 其 余 额 为 资产 减 去 负 债 后 的 余 额 。 收 入 是 指 企 业 在 销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25、务 及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等 日常 活 动 中 所 形 成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 包 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费 用 是 指 企 业 为 销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等 日 常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出 。 成 本 是 指 企 业 为 生 产 产 品 、 提 供 劳 务 而 发 生 的 各 种 耗 费 。利 润 是 指 企 业 在 一 定 会 计 期 间 的 经 营 成 果 , 包 括 营 业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第 三 节 会 计 等 式 在 会 计 核 算 中 反 映

26、各 个 会 计 要 素 数 量 关 系 的 等 式 , 称 为 会 计等 式 。会 计 的 基 本 等 式 : 资 产 !权 益或 : 资 产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 会 计 等 式 是 一 个 恒 等 式 , 资 产 和 权 益 的 变 动 并 不 破 坏 会 计 等 式 两 边 的 平 衡 关 系 。会 计 等 式 是 一 个 恒 等 式 , 收 入 、 费 用 的 变 动 结 果 , 无 论 是 利 润 或 亏 损 , 也 不 破 坏 会 计 等 式 两 边 的 平 衡 关 系 。会 计 要 素 和 会 计 等 式 是 设 置 会 计 科 目 和 账 户 、 复 式 记 账

27、和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的 理 论 依 据 。第 三 章 账 户 和 复 式 记 账第 一 节 账 户 设 置 账 户 是 会 计 核 算 的 一 个 重 要 方 法 。 账 户 是 对 会 计 要 素 的具 体 内 容 进 一 步 分 类 的 基 础 上 , 分 门 别 类 地 记 录 经 济 业 务 的 工 具。设 置 账 户 的 主 要 依 据 : 经 济 业 务 的 性 质 和 内 容 ; 管 理 要 求 ; 企 业 外 部 关 系 人 的 信 息 需 求 。会 计 科 目 是 会 计 要 素 进 一 步 分 类 的 项 目 , 是 账 户 的 名 称 。 会 计 科 目 和 账

28、户 是 有 着 密 切 联 系 的 两 个 概 念 。 会 计 科 目 的 内 容 : 核 算 内 容 和 范 围 ; 科 目 使 用 方 法 。 会 计 科 目 的 级 次 : 总 分 类 科 目 和 明 细 分 类 科 目 。 账 户 的 基 本 结 构 : 账 户 名 称 、 日 期 、 凭 证 号 数 、 摘 要 、 增 加金 额 、 减 少 金 额 和 余 额 。第 二 节 复 式 记 账记 账 方 法 : 单 式 记 账 法 和 复 式 记 账 法 。 复 式 记 账 原 理 : 根 据 会 计 等 式 的 平 衡 原 理 , 每 一 笔 经 济 业 务都 要 以 相 等 的 金

29、额 ,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相 互 联 系 的 账 户 中 作 成 双 重 记 录 , 这 种 双 重 记 录 即 复 式 记 账 , 其 结 果 必 然 使 会 计 等 式 形 成 新 的 平 衡 关 系 , 它 不 破 坏 会 计 等 式 的 恒 等 关 系 。 ! 第 三 节 借 贷 记 账 法借 贷 记 账 法 是 以 “借 ”和 “贷 ”为 记 账 符 号 的 一 种 复 式 记 账法。借 贷 记 账 法 的 记 录 方 法 , 分 别 按 不 同 会 计 要 素 确 定 其 在 账 户中 的 记 录 方 位 : 属 于 资 产 和 费 用 要 素 的 增 加 额 记 入

30、 借 方 , 减 少 额 记 入 贷 方 ; 属 于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和 收 入 要 素 的 增 加 额 记 入 贷 方 , 减 少 额 记 入 借 方 。借 贷 记 账 法 的 账 户 结 构 : 资 产 类 账 户 、 负 债 类 账 户 、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账 户 、 收 入 类 账 户 、 费 用 类 账 户 和 利 润 账 户 的 结 构 。借 贷 记 账 法 的 记 账 规 则 : “有 借 必 有 贷 , 借 贷 必 相 等” 。 账 户 对 应 关 系 和 对 应 账 户 。 会 计 分 录 : 简 单 会 计 分 录 和 复 合 会 计 分 录 。 借

31、 贷 记 账 法 的 试 算 平 衡 : 本 期 发 生 额 试 算 表 和 本 期 期 末 余 额试 算 表 。会 计 循 环 : 从 编 制 会 计 凭 证 起 至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止 的 一 系 列 会 计 方 法 和 核 算 步 骤 , 依 次 有 序 , 周 而 复 始 地 运 行 , 称 为 会 计 循 环 ; 会 计 循 环 简 单 举 例 ( 小 循 环) 。第 四 章 会 计 凭 证第 一 节 会 计 凭 证 概 述 会 计 核 算 是 以 账 户 和 复 式 记 账 为 核 心 的 一 个 完 整 系 统 , 接 受业 务 凭 证 和 填 制 会 计 凭 证 是 会

32、 计 核 算 工 作 的 起 点 。 会 计 凭 证 是 记 录 经 济 业 务 , 明 确 经 济 责 任 的 书 面 证 明 , 也 是登 记 账 簿 的 依 据 。会 计 凭 证 的 作 用 是 : 可 及 时 、 正 确 反 映 经 济 业 务 的 完 成 情 况 , 提 供 原 始 证 据 ; 可 发 挥 日 常 的 会 计 监 督 作 用 ; 有 利 于 明 确 各 个 环 节 和 责 任 人 的 经 济 责 任 。 ! 会 计 凭 证 包 括 原 始 凭 证 和 记 账 凭 证 。 原 始 凭 证 是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和 完 成 的 原 始 证 据 , 是 记 账 凭 证

33、 的 依 据 ; 记 账 凭 证 以 原 始 凭 证 为 依 据 , 确 定 会 计 分 录 , 是 登 记 账 簿 的 直 接 依 据 。第 二 节 原 始 凭 证 原 始 凭 证 是 在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时 取 得 或 填 制 的 , 用 以 记 录 和 证明 经 济 业 务 的 发 生 和 完 成 情 况 , 并 作 为 记 账 原 始 依 据 的 会 计 凭 证。原 始 凭 证 的 分 类 : 按 取 得 来 源 分 为 外 来 原 始 凭 证 和 自 制 原 始 凭 证 ; 自 制 原 始 凭 证 按 填 制 手 续 不 同 , 分 为 一 次 凭 证 、 累 计 凭 证 和

34、 汇 总 原 始 凭 证 。原 始 凭 证 的 基 本 内 容 。 原 始 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外 来 原 始 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自 制 原 始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原 始 凭 证 的 填 制 要 求 。原 始 凭 证 的 审 核 : 审 核 的 内 容 ; 审 核 结 果 的 处 理 。第 三 节 记 账 凭 证 记 账 凭 证 是 依 据 原 始 凭 证 或 汇 总 原 始 凭 证 , 按 照 经 济 业 务 的内 容 加 以 归 类 , 并 确 定 会 计 分 录 , 直 接 作 为 登 记 账 簿 依 据 的 凭 证。记 账 凭 证 的 分 类 :

35、按 适 用 不 同 的 经 济 业 务 分 为 专 用 记 账 凭 证 和 通 用 记 账 凭 证 ; 按 填 制 方 式 的 不 同 , 分 为 复 式 记 账 凭 证 和 单 式 记 账 凭 证 。记 账 凭 证 的 基 本 内 容 。 记 账 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专 用 记 账 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通 用 记 账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单 式 记 账 凭 证 的 填 制 方 法 。 记 账 凭 证 的 填 制 要 求 。 记 账 凭 证 的 审 核 内 容 和 要 求 。 ! 第 四 节 会 计 凭 证 的 传 递 和 保 管会 计 凭 证 的 传 递 。

36、 会 计 凭 证 的 保 管 。第 五 章 账 簿第 一 节 账 簿 概 述 账 簿 是 开 设 账 户 , 并 由 具 有 一 定 格 式 的 账 页 所 组 成 , 以 会 计凭 证 为 依 据 , 序 时 和 分 类 地 记 录 经 济 业 务 的 簿 籍 。 账 簿 的 作 用 : 为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提 供 会 计 信 息 ; 为 编 制 会 计 报表 提 供 数 据 ; 为 考 核 经 营 业 绩 , 加 强 经 济 核 算 , 进 行 会 计 分 析 和 审 计 提 供 依 据 。账 簿 按 其 用 途 分 为 序 时 账 簿 和 分 类 账 簿 两 大 类 。 序 时

37、账 簿 是 按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的 时 间 顺 序 , 逐 日 逐 笔 登 记 经 济 业 务 的 账 簿 ; 分 类 账 簿 是 对 经 济 业 务 内 容 进 行 分 类 登 记 的 账 簿 。将 序 时 账 与 分 类 账 结 合 在 一 起 的 账 簿 称 为 联 合 账 簿 。 对 某 些 经 济 业 务 在 正 式 账 簿 之 外 进 行 补 充 登 记 的 账 簿 称 为 备查 账 簿 或 辅 助 账 簿 。 账 簿 按 其 外 表 形 式 分 为 订 本 式 、 活 页 式 和 卡 片 式 三 种 。第 二 节 账 簿 的 设 置 与 登 记 设 置 账 簿 的 原 则

38、 。账 簿 的 组 成 内 容 。 序 时 账 ( 日 记 账 ) 的 设 置 与 登 记 : 普 通 日 记 账 和 特 种 日 记 账 的设 置 和 登 记 。分 类 账 的 设 置 与 登 记 : 总 分 类 账 的 设 置 与 登 记 ; 明 细 分 类 账 的 设 置 与 登 记 。总 分 类 账 与 明 细 分 类 账 的 关 系 及 其 平 行 登 记 。 ! 第 三 节 账 簿 的 登 记 规 则 与 错 账 的 更 正 方 法账 簿 的 登 记 规 则 : 以 真 实 、 正 确 的 会 计 凭 证 为 依 据 ; 按 各 类 账 簿 的 要 求 及 时 登 记 ; 符 合

39、规 范 要 求 。错 账 的 更 正 方 法 : 划 线 更 正 法 ; 红 字 更 正 法 ; 补 充 登 记 法 。 对 账 : 账 证 核 对 ; 账 账 核 对 ; 账 实 核 对 。 结 账 : 结 账 前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 结 账 的 方 法 。第 四 节 账 簿 的 启 用 、 更 换 与 保 管 账 簿 的 启 用 规 则 。账 簿 的 更 换 。 账 簿 的 保 管 。第 六 章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和 财 产 清 查第 一 节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账 簿 记 录 必 须 真 实 和 可 靠 , 因 而 必 须 建 立 存 货 盘 存 、 存 货

40、 控制 和 财 产 清 查 制 度 。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 实 地 盘 存 制 和 永 续 盘 存 制 。 存 货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制 度 。第 二 节 财 产 清 查 的 含 义 与 分 类 财 产 清 查 是 对 实 物 、 现 金 的 实 地 盘 点 和 对 银 行 存 款 、 债 权 债务 的 查 对 。财 产 清 查 的 作 用 : 保 证 账 簿 记 录 真 实 、 可 靠 ; 挖 掘 物 资 和 资 金 潜 力 ,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 保 障 财 产 物 资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财 产 清 查 的 分 类 : 按 照 清 查 对 象

41、的 范 围 分 类 ; 按 照 清 查 时 间 分 类 。 “ ! 第 三 节 财 产 清 查 的 组 织 与 方 法财 产 清 查 的 组 织 工 作 。 财 产 清 查 的 方 法 : 货 币 资 金 的 清 查 ; 实 物 的 清 查 ; 往 来 款 项的 清 查 。第 四 节 财 产 清 查 结 果 的 账 务 处 理存 货 盘 盈 、 盘 亏 和 毁 损 的 账 务 处 理 。 固 定 资 产 盘 亏 和 毁 损 的 账 务 处 理 。 往 来 款 项 核 对 和 清 查 结 果 的 账 务 处 理 。第 七 章 会 计 循 环 ( 上)日 常 经 济 业 务 的 分 录 和 过 账

42、第 一 节 会 计 循 环 概 述 会 计 循 环 包 括 六 个 阶 段 : 分 录 、 过 账 、 试 算 、 调 整 、 结 账 和编 表 。 分 录 和 过 账 属 于 日 常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 试 算 、 调 整 、 结 账 和 编 表 属 于 期 末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第 二 节 会 计 核 算 的 前 提 与 会 计 确 认 、 计 量 原 则会 计 核 算 的 四 个 前 提 条 件 : 会 计 主 体 ; 持 续 经 营 ; 会 计 分 期 ; 货 币 计 量 。会 计 核 算 的 确 认 、 计 量 原 则 : 权 责 发 生 制 ; 配 比 ; 按 实

43、际 成 本 计 价 ; 划 分 资 本 性 支 出 与 收 益 性 支 出 ; 谨 慎 性 ; 重 要 性 。第 三 节 工 业 企 业 日 常 的 主 要 经 济 业 务工 业 企 业 日 常 的 经 济 业 务 主 要 有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资 金 筹 集 和 设 备 购 置 业 务 ;#“材 料 采 购 业 务 ; ! “ ! !“产 品 生 产 业 务 ;#“产 品 销 售 业 务 ;$“其 他 经 济 业 务 。 上 述 五 个 方 面 的 经 济 业 务 , 就 是 工 业 企 业 日 常 会 计 核 算 的 主要 内 容 。第 四 节 资 金 筹 集 和 设 备 购

44、置 业 务 的 分 录 与 过 账账 户 设 置 : 实 收 资 本 、 短 期 借 款 、 长 期 借 款 。 核 算 举 例 。第 五 节 材 料 采 购 业 务 的 分 录 与 过 账账 户 设 置 : 物 资 采 购 、 材 料 、 应 付 账 款 、 预 付 账 款 。 核 算 举 例 。第 六 节 产 品 生 产 业 务 的 分 录 与 过 账账 户 设 置 : 生 产 成 本 、 制 造 费 用 、 库 存 商 品 。 核 算 举 例 。第 七 节 产 品 销 售 业 务 的 分 录 与 过 账 账 户 设 置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营 业

45、费 用 、 管 理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 主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附 加 。 核 算 举 例 。第 八 节 其 他 经 济 业 务 的 分 录 与 过 账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的 账 户 设 置 和 核 算 举 例 。 营 业 外 收 支 业 务 的 账 户 设 置 和 核 算 举 例 。 利 润 分 配 业 务 的 账 户 设 置 和 核 算 举 例 。 “ ! 第 八 章 会 计 循 环 ( 中)试 算 平 衡 、 账 项 调 整 与 结 账第 一 节 日 常 账 户 记 录 的 试 算 平 衡 调 整 前 试 算 表 举 例 。第 二 节 权 责 发 生 制 和 账 项 调

46、 整会 计 基 础 : 收 入 、 费 用 的 实 际 发 生 期 与 实 际 收 付 期 有 三 类 情 况 : 两 者 完全 一 致 ; 本 期 已 实 收 实 付 , 但 应 归 属 于 后 期 ; 本 期 已 实 际 发 生 , 但 款 项 尚 未 收 到 或 付 出 。 由 此 产 生 了 不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即 不 同 的 会 计 基 础 。收 付 实 现 制 基 础 : 以 实 际 收 到 款 项 或 实 际 支 付 款 项 为 确 认 收 入 、 费 用 的 标 准 。权 责 发 生 制 基 础 : 以 收 入 、 费 用 的 实 际 发 生 期 为 确 认

47、 收 入 、 费 用 的 标 准 。期 末 账 项 调 整 : 应 计 账 项 的 调 整 : 应 计 费 用 和 应 计 收 入 账 项 调 整 举 例 。 递 延 账 项 的 调 整 : 预 付 费 用 和 预 收 收 入 账 项 调 整 举 例 。 其 他 账 项 调 整 : 折 旧 费 用 、 坏 账 损 失 和 减 值 准 备 的 账 项 调整。第 三 节 成 本 的 确 定 与 结 转 和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与 确 定制 造 费 用 的 分 配 与 结 转 : 分 配 标 准 与 计 算 ; 分 配 结 转 举 例 。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的 确 定 和 结 转

48、: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的 计 算 和 确 定 ;完 工 产 品 成 本 结 转 举 例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确 定 和 结 转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计 算 和 确 定 ; “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结 转 举 例 。 “ ! 企 业 应 交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和 确 定 。 账 户 设 置 和 核 算 举 例 。第 四 节 结 账损 益 类 账 户 ( 即 虚 账 户) 的 结 清 和 举 例 。 资 产 、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账 户 ( 即 实 账 户) 的 结 清 和 举 例 。 结 账 后 试 算 表 的 编 制 举 例 。第

49、五 节 编 制 会 计 工 作 底 稿工 作 底 稿 的 作 用 、 内 容 和 格 式 。 工 作 底 稿 编 制 举 例 。第 九 章 会 计 循 环 ( 下)编 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第 一 节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概 述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含 义 和 意 义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构 成 、 编 制 期 限 、 编 制 和 提 供 虚 假 财务 会 计 报 告 的 法 律 责 任 。第 二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的 品 质 特 征 和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编 制 要 求财 务 会 计 信 息 的 品 质 特 征 : 可 靠 性 、 相 关 性 和 可 比 性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编 制 要 求 : 合 法 性 、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第 三 节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的 编 制 方 法资 产 负 债 表 的 含 义 、 内 容 、 结 构 和 编 制 方 法 及 举 例 。 利 润 表 的 含 义 、 内 容 、 结 构 和 编 制 方 法 及 举 例 。 利 润 分 配 表 的 含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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