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规教学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奖优惩劣,特制订本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月查的教研组长每次惩 20 元。2、月查对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追究如下:备详备一科(新上学科必须备,跨年级任主科者经教导处允许可以只详备一科) ,少一节惩 3 元。备数量按标准时的 80%计算。教师应适当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作业批改积压两次以上的每次惩 3 元,作文每次惩 10 元。单元测试没有完成测试的每次惩 10 元。没有试卷分析、讲评等的每次每项惩元。3、教师旷一节惩 30 元,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惩 2 元。五分钟以上由当日行政值日调,视教师旷。对私自调导致空堂的分别惩双方各 30
2、 元。教师私事生病请假一律自己调好,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每节 20 元补给顶教师。4、体育、实践活动等不能让学生脱离老师自由活动,更不能放假,下雨不能在室外上的,要上室内传授相关技能或者组织自习。对违反上述基本要求的处以每节 20 元的罚款;酿成教学事故的,除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必须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电脑能力强的可以利用电子教案,但需有自己编辑修改的痕迹,否则视同无教案。无教案上者一次罚款 10 元。按教务处安排按时上远教,无故不上的一节罚款 10 元。6、讲公开利用电教设备或远教资源的每节奖励元,推门听并参加评的一节补助元 0 岁以下教师讲公开不利用电教设备或远教资源的罚款元。不参加指定听的一节罚款元,听不参加评的取消补助。7、连片教研和集体备没有按计划执行的,惩学科组长每次 20 元,相关组员每人次 10 元,并取消差旅补助。8、对无特殊情况不服从行政人员调的,每次惩元。9、对不参加教案、论文、优质等上级组织的相关竞赛的教师每次处以 10 元罚款。0、教学被进行责任追究的,当月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