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并从系统中打印。)(原件 1 份)2、房屋权属文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 1 份);租赁协议(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交) (复印件 1 份);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租赁房屋的同时提交) (原件 1 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需提供正本和附件) (复印件 1 份)3、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4、依法应委托监理的提供: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
2、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监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5、项目装修情况说明(原件 1 份)6、法人委托书(原件 1 份);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复印件 1份)7、非必须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原件 1 份)8、社会投资项目提供:社会投资类项目法人承诺书(原件 1 份)9、使用预算资金的工程提供:(1)拨款文件(复印件 1 份)(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原件1 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并从系统中打印。)(原件
3、1 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复印件 1 份)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 1 份)4、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5、依法应委托监理的提供: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监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6、法人委托书(原件 1 份);居民身份证(受托人)(复印件 1 份)7、非必须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原件 1 份)8、社会投资项目提供:社会投资类项目法人承
4、诺书(原件 1 份)9、使用预算资金的工程提供:拨款文件(复印件 1 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原件 1 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并从系统中打印。)(原件 1 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复印件 1 份)3、市政建筑类需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 1 份)4、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5、依法应委托监理的
5、提供: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监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6、法人委托书(原件 1 份);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复印件 1份)7、非必须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原件 1 份)8、使用预算资金的工程提供:拨款文件(复印件 1 份)9、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原件 1 份)。建筑工程施工证变更申请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并从系统中打印。)(原件 1 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居民身份证(受托
6、人)(复印件 1 份)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许可证正本,副本,附件;2018 年 9月 1 日后核发施工许可证的不再提供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附件。)(原件)4、还需(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后的正本、附件)(复印件 1份)(2)施工、监理合同信息变更文件(复印件 1 份)5、还需(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后的正本、附件)(复印件 1份)(2)施工、监理合同信息变更文件(复印件 1 份)(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变更后的)(复印件 1 份)删除此项:(4)属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9 号)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提交消防
7、审查文件(变更后的)(原件 1 份)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2012 年 7 月 1 日以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变更时需提交。)(原件 1 份)6、还需(1)用地批准手续(变更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 1 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后的正本、附件)(复印件 1 份)(3)施工、监理合同信息变更文件(复印件 1 份)(4)使用预算资金的:提交拨款文件(复印件 1 份)7、还需(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复印件 1 份)(2)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件 1 份)(3)原施工
8、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合同解除协议;合同解除文件(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1 份)(4)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5)非必须招标项目:提交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原件1 份)8、还需(1)原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合同解除协议(复印件 1 份);合同解除文件(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1 份)(2)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变更后的;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或监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页(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复印件 1 份)9、还需提供:建筑工
9、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变更后的)(原件 1 份)10、还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变更后的)(原件 1 份)11、还需提供:建设单位授权书(变更后的;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原件 1 份)12、还需(1)施工单位授权书(变更后的;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原件 1 份)(2)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招投标手续的还需:提交相应变更文件(复印件 1 份)13、还需(1)监理单位授权书(变更后的;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原件 1 份)(2)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招投标手续的还需:提交相应变更文件(复印件 1 份)14、还需提供: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变更后的;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原件 1 份)15、还需提供: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变更后;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填写)(原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