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乌鲁木齐 10-12月经西安中转国内城市运价的业务通告2006.08.25(A)产品国内 0608URCA00093公司中心售票处、地服公司、机场集团各航站:现制定 06年 1012 月乌鲁木齐经西安中转国内城市的运价,产品有效期 06年 10月 8日至 12月 31日(始发乘机日期) 。请各销售单位出票时详细阅读限制条件,大力组织销售并做好产品的统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一、 票价:航程 运价 舱位 票价级别 旅客类型 备注URC-SIA-HGH 1090 B YZZT3434URC-SIAHAK 1250 B YZZT3333URC-SIA-KWL 1260 B YZZT4040URC
2、-SIA-HRB 1350 B YZZT3636URC-SIA-NNG 1280 B YZZT3737URC-SIA-TYN 1100 B YZZT4141URC-SIA-TSN 1190 B YZZT4040URC-SIA-SHE 1240 B YZZT3535URC-SIA-TNA 1190 B YZZT4141URC-SIA-KWE 1180 B YZZT4141URC-SIADLC 1250 B YZZT3939URC-SIADYG 1220 B YZZT4545URC-SIAYNT 1290 B YZZT4040URC-SIAWUH 1090 B YZZT4040URC-SIAZUH
3、 1280 B YZZT3535散客 06URC01062URC-SIASJW 1120 B YZZT4040限制条件号: 06URC10602、日期/时间 本运价适用 06年 10月 8日至 12月 31日(首段始发乘机日期) 。04、航班适用条件适用所有乌鲁木齐始发经西安中转的南航国内航班(CZ7XXX 航班除外) 。05、提前订座/出票1、各段均为 B 舱,必须在同一记录编号中订妥所有联程航段的座位。不允许填开 OPEN 票。具体出票操作流程如下:1.1.订妥南航国内中转联程各航段的座位,订座状态必须均为 HK或 DK 状态;1.2.输入 PAT:#YZZT: XXXX,这里 XXXX
4、表示通过审批的中转散客价格,此时系统以 PAT:M 的格式给出各段分摊运价,并同时生成该 PNR 的 FN、FC、FP 项;1.3.将光标移至 FP CASH、CNY 后再输入,即可将 FN、FC 、FP项输入 PNR 中。 (注意:不得手工填改 FC 项,否则视为差错票,将按南航财务相关规定处罚)1.4.在 EI 项注明: “不得签转 ”和“运价文件编号”字样,例如:此中转散客运价的文件为“0608URCA00093”号文件,则 EI 栏输入:不得签转 0608URCA00093。1.5.以上操作同时适用于南航本票和 BSP 客票,使用两联客票,明折明扣,票价栏填写实收金额;全程使用同一 P
5、NR,含两段以上的产品必须使用连续客票.1.6.客票按所列航程从始发地开始顺序使用,否则该客票运输无效,南航不予接收.09、中转1、航程中至少含一个停留时间不超过 24小时的转机点,2、转机时间超过 24小时的此运价不适用,可用分段相加运价;3、因目前终端显示的航班是夏秋航班,冬春航班还未入电脑,航线是参照去年淡季制定的,此运价仅限两段直达航班,非直达航班此运价不适用。10、运价组合 此运价限乌鲁木齐始发的单程、来回程中转旅客,来回程运价为单程运价乘以 2。15、销售规定 散客运价适用于南航本票、BSP 票、南航电子客票和 BSP电子客票填开; 16、变更费用一、变更1、自愿变更:1.1 旅客
6、提出更改承运人或部分航程,整个产品按自愿退票处理;1.2 日期或航班的更改:31.2.1 不变更航程且有客票上列明的舱位情况下: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允许免费更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变更收取所变更航段票面价的 10作为变更手续费。1.2.2 不变更航程且没有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在航班离站时间前或后提出均将升舱补差费用做为变更手续费。2、非自愿变更:旅客因上段航班延误,造成后续航班未衔接上,则用后续航班空余座位优先候补。二、退票1、自愿退票:1.1 客票全部未使用时,第一段航班起飞前按票面金额的 5收取退票费,第一段航班起飞后按票面金额的 20收取退票费;1.2 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
7、航段 Y 公布票价,剩余票款退还旅客。2、非自愿退票:由始发地或经停地值机部门注明退票原因和已使用航段并签字和加盖值机业务章后,旅客回原出票地或在地服公司退票,退款金额为未使用航段的实际金额。三、升舱:当旅客提出升公务或头等舱时,或自愿变更但订不到对应舱位时,补收所订舱位对应折扣价与票面分摊折扣价之间的差额,并为旅客换开客票;本票用误机变更单补收,BSP 票补收差额并为旅客换开客票。18、客票的签注必须在“签注栏”标注“不得签转” 。19、儿童/婴儿折扣婴儿不适用此销售价格,按 Y舱公布票价的 10%计收票款。儿童如用成人中转价格,请在姓名后加上“CHD” 。35、议定运价 本运价适用于南航新疆公司直属售票处、直销售票处、BSP 票代理人出票。代理人出票代理费为 3。50、其它规定 其它规定按南航 2004年 11月 25日新下发的实行运价审批制的国内中转产品相关销售规定执行。新疆公司营运部二 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抄送:公司财务部3联系人:朱艳君 电话: 3807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