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税务机关谈判的策略与技巧陈斌,Part 1: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Part 2: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 Part 3: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一、税企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财政职能 亦称“收入手段职能”。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税收作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剩余产品分配的活动,承担起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任务。税收自产生之日起,就具备了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并且是最基本的职能。,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经济职能 亦称“调节手段职能”。国家为了执行其管理社会和干预经济的职能,除需筹集必要的财政资金作为其物质基础外,还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正确的经济政策,以及
2、体现并执行诸政策的各种有效手段,才能得以实现。,但此项职能与基层税务人员好象没多大关系,基层税务机关考核的第一指标是收入,第二指标仍然是收入。,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第八十二条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税收征管法打击少征税要严于多征税。,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二、常见问题的分类,税务局理解PK纳税人不理解;,税务局不
3、理解PK纳税人不理解;,税务局理解PK纳税人理解;,税务局不理解PK纳税人理解:小不忍则乱大谋。,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是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一个过程。,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如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中“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至于如何“统筹安排”、具体多少“检查次数”没有明确规定,给税务检查留下了自由裁量
4、的空间,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决定。,如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严重的违法行为可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从重处罚,但什么样的情节为“严重”的标准并不具体明确,而由税务机关裁量决定。,税企谈判的基本策略,三、企业应对税务局的基本思路,1、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理解与掌握,2、税收法律救济程序的学习与掌握,3、有理有利有节的尺度把握,4、涉税申辩文书的写作,就事论事不攻击,引用文件与对文件的法理解剖,引用其他省市文件的
5、判例,适当显示对税务局的尊重。,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如何与税务机关建立和谐关系?,(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二、不同类型专管员的应对技巧,过
6、去实行保姆式的“管户”模式,税源管理存在人少户多管不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单兵作战能力跟不上等问题。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即真正实现从“分户到人、各事统管”向“专业分工、分类管事”的根本转变。,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三、与税务局进
7、行谈判的原则:哪些问题可以沟通,哪些问题不应该沟通,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税务行政执法中推行对纳税人“无过错推定”工作原则的实施意见(常地税规发201011号),即规定: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未经税务机关依法认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不得确认其有涉税违法行为。它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1,2,3,4,一是税务机关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行为时,不应认定或推定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行为,坚持疑错从无;,二是税务机关负有对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的举证责任,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合法手段、法定程序取得证据;,三是税务机关作出认定前,纳税人依
8、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纳税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税务机关应当采纳;四是对纳税人符合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税务机关应当做出相应处理。,可见,无论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还是具体税务机关的执法指引均强调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定或推定纳税人有涉税违法行为的前提是税务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征收管理法,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如实回答问题。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询问笔录有修改的,应当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捺指印;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并逐页签章、捺指印。被询问
9、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章、捺指印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税企沟通的前中期的准备,税务局组织结构中的谈判空间,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纳税服务投诉包括:,一、纳服投诉,(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三)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不同方式中的
10、谈判策略和技巧,.,.,纳税服务投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且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一)纳税人进行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二)纳税人虽进行匿名投诉,但投诉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内容具有典型性。,投诉人要求保密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投诉人保密;,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二、陈述申辩,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 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
11、政处罚的,向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摘自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三、行政处罚听证,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二千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人听证要求后十五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
12、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国税函1998597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第五条法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举行听证”。但是,税务机关在对具体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过程中,确因案情复杂、程序补正等特殊情况,不能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会的,可以适当延长举行听证会的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审理人员担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
13、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等事项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四、行政复议,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本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
14、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对本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五、行政诉讼,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
15、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案例概览:,新疆高院判例:本案中,瑞成房产公司应其
16、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解决企业老职工住房困难,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瑞成房产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给老职工售房价格让利20%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上述法律规定,虽规定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但法律法规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具体标准,对“无正当理由”亦无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况且,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身为供销社运输公司,作为改制的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收入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在某投资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多次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社上访,要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情况下,瑞成房产公司降低企业收入以低于同
17、期销售价格20%向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优惠售房并无不当,此举应视为瑞成房产公司解决老国企退休职工住房困难,防止群体事件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善意之举。税务局简单地将此认定为“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无正当理由的”,并以此为由对瑞成房产公司处以124712.94元营业税罚款显属错误;,不同方式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案例结论:,综上,本院认为,税务局作为国家税收征管机关除依法征收税款之外,通过税收征管服务,创造良序的税企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是税务机关的另一项重要职责。纵观本案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将瑞成房产公司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退休老职工的房屋,简单地定性为“无正当理由,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原审法院判决主文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税务局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