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为加强学生管理的规范化,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针推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法。专升本 2 班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张文娟,张雪平,郑春爽,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苏丹,李晓玲,雷海波,吴军瑞,负责本班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本条例自 XX-XX 学年实行。助学金评定方案:、本方案所指学生是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本方案的家庭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3、特殊困难学生:家庭无固定收入,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包括,孤儿,烈士
2、子女,优抚家庭(需要提供相关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重大疾病在校治疗。困难学生:双方父母下岗失业(需提供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来自贫困偏远地区并以务农为主。一般困难学生:缺少经济的城镇职工子女,家中突发变故。助学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认定的予以取消。、购买电脑,高档手机。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品。3、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4、节假日外出旅游。5、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债的。6、实际生活费用高于在校学生的。7、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考试不及格的。认定原则:实事求是,民主评议和学校
3、评议相结合,愿为班集体奉献的优先考虑。认定程序:、学生需要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三级证明,申请书。2、评定小组成员按学院评定法则给予评定。奖学金评定方案:、大力支持院系各项工作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加 8 分,市级 13 分,省级加 18 分。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 5 分,受表彰的加 8 分。3、参加学校运动会及其他比赛的院级加 5 分,系级加3 分。4、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加 5 分,班委加 3 分,寝室长加 2 分。5、受院系通报批评的扣 5 分。平选资格:、因违纪受处分的。2、考试作弊,考试不及格。3、无故不交学费。综合奖学金排名按照综合排名积分。第一名既一等奖学金。以此类推,直至三等奖学金最后一名。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任一项共享,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可和任一项共享。特此声明:因考虑到本班的实际情况,班级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此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 5%的上交班费。助学金此处略去一万字。毕业的时候,班里凡是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分摊班费。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如若家庭十分困难对此有异议的同学,拿着自己的申请书,三级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来找班长,全班实名制投票超过 60%的话班费支此同学。将来大家都是卫生系统的同事,希望不要因为这些钱闹的不愉快,独乐了不如众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