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工作制度一、考勤制度1、全体人员要准时参加早点名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点名者应该在事前向分管领导请假。2、按时上下班者每月发考勤奖 120 元,迟到一次扣发4 元,早退一次扣发 4 元,缺席一次扣发 20 元;本月内有三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3、考勤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局综合科负责登记统计,张榜公布,并将结果交委派会计执行。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一天需分管领导批准,两天及以上主要领导批准,请假需履行假条及批准手续,并交综合科登记,每年累计假不超过 15 天,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其工资奖金按比例发给,婚丧、产假者按有关规定办理。5、规范工作行为,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
2、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考勤奖的 50;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当月考勤奖。6、凡集体组织各项活动迟到早退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凡未经请假批准擅自不参加活动者扣发当月考勤奖。二、学习制度1、机关人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政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组织能力,各部门应根据局里的安排,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2、各部门人员脱产或参加函授学习,必须经过批准,否则费用自理,并作旷工处理。3、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和学习组织由局支部安排。4、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写一篇学习体会,每年结合自己工作特点写 12 篇调研文章。5、实行集中
3、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各人除参加集体组织学习外,还要根据自己实际,确定自学重点内容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机关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在有关报刊上投稿、发表文章,具体任务及奖惩按年初各部门目标执行。三、文件管理制度1、严格文件的签发,局机关发文必须经分管人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发,各科室及监察大队下发通报、信息简报等必须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2、对上请示汇报和对下发文一律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综合科统一编号安排打印,未按规定签发的文件不准打印下发。3、对上级或部门寄发的信件,非专管人员不得随便拆封。4、上级下发的文件一律由综合科统一处理,并由专人按阅文范围送有关领
4、导阅办。领导阅办文件要签名或签署意见,任何人不得私存文件,需存档文件要归类存档,上级召开的会议及文件材料,参会人员回来后要及时交综合科处理、归档。四、工作制度1、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底局分管人和各科室负责人、监察大队负责人向局领导汇报上个月的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下个月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意见,每月初由综合科下发当月工作要点,各科室及监察大队做到工作有目标。2、加强会议管理。召开全局会议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局长决定;部门召集会议向分管领导请示。尽可能少开会,多开协调会、会办会、现场办公会,局领导工作要以基层为主,多到基层解决问题。3、建立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公章使用、重要会议录
5、必须妥善保管,以防泄密或遗失。公章使用要登记存档,财会人员要按财经管理制度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卷及其他贵重物品,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4、建立值班制度。综合科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凡需值班的,所安排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有重大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责任。五、公务费管理制度关于招待费管理。1、接待就餐制度。、来客接待本着热情待客,从简适度原则,实行先请示,后派单,再安排,由领导安排参陪人员。、来客招待一般按每客 30 元,上级来人不超过 40元,并严格履行来客招待登记手续,特殊情况由领导决定。、对饭店帐目实行月帐月清,及
6、时报批,隔月不予办理。2、接待用烟制度。、实行接待用烟归口管理,归口接待,由综合科统一购置,接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烟,原则上只敬烟、不发烟。、会议用烟,局召开会议需用烟的,经分管人批准后,由综合科负责安排。、接待用茶制度,办公用茶实行不记帐,每次购半到一斤,一次一清。、关于电话费管理。1、班子成员按上级纪律部门规定充值、部门科室干部按每人每月 2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 15 元限用,超支自负,各部门要严格控制电话费,原则上按局规定标准执行,超支的不予报销。2、局各科室电话,实行实支实报,各科室人员要自行管理好电话,非工作事由不准用公用电话,尽量节省话费开支。、关于车辆管理。1、局用小车按实际
7、支出费用报销,油费由综合科打卡定点加油,车辆维修经请示分管领导后由核算中心指定地点维修,其他费用凭发票实报实销。2、用车服从领导公务用车,其他人员有公事需用车的,经请示后,方可安排。3、机关及部门原则上不许私自包车,如特殊情况需包车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油路费个人承担。、关于差旅费管理1、工作人员出差区外的,差旅费按照区制发的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住宿费、饮食费、交通费均不得超过标准列报。2、在区内各项活动,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3、出差必须履行请示批准手续。关于打印管理。1、凡由局财务列支的打印必须在定点打印室打印,其他地方的打印不予报销,如特殊紧急情况需到其他地方打印,应请示分管领导批准。
8、2、打印材料支出只限局机关,打印需要的材料支出需履行有关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局内所需购买物品严格按政府规定,由财务股和综合科共同购买,符合会计核算中心规定的给予批报。六、生活制度1、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处处注意,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2、工作人员之间不准闹无原则的纠纷,不准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不准相互诋毁、谩骂。3、工作时间中午不准饮酒,如发现醉酒一次,当事人要公开检讨,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4、上班不准穿短裤头、拖鞋。5、严禁参加一切赌博活动。6、讲究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保持卫生,如检查发现有不卫生的,给予经济处罚。7、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单位和个人赠
9、送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不得向下属管理单位托销货物。七、财物管理制度1、建立财产登记簿,机关所有公共财产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两份,综合科一份,保管使用者一份,以备查对。2、财务室负责集体财产管理、配备工作,做到定人定物,物资保管到人。3、属于个人使用的集体财物,个人要妥善保管,不得人为丢失损坏,否则将按价赔偿,工作人员调动时办理清点移交手续。4、所有公物仅由机关人员使用,不得转借外人。5、办公用品由财务科统一购买,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到财务科签字领取,经费上交财务股。八、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和单位所有支出本着谁经手谁负责,找领导审批制度,任何开支都不得由他人找领导代
10、批。2、各部门的财务由局安排每半年审计一次,年底统一审计,由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审计工作。九、安全保卫制度1、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做到防范于未然。2、机关和各部门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水源,锁好橱桌,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财物资料被盗的,追究责任人责任。3、机关内不得留有身份不明的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十、奖惩制度1、凡单位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表彰的,奖励该单位 300 元,个人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表彰的,奖励该个人 200 元。2、凡因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被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分别处罚当事人、负责人、分管人各200、100、50 元。
11、3、年终奖金按年度工作实绩给予考核奖励,具体细则按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考核。4、突击性工作实行一事一考核一奖惩。5、因工作需要节假日需加班的,按实发给加班补助,每年底一次性兑现。以上制度自制定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如与本制度不同的地方,以此制度为准。非煤矿山恢复生产审批程序一:非煤矿山企业提交恢复生产的申请材料。二:分管领导带队,安监股和执法大队参加,对企业进行复产验收。三:根据验收情况,安监股提出同意恢复生产或继续整改的意见。四: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收到企业恢复生产的申请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恢复生产或继续整改的决定,特殊情况另外。砖瓦粘土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审批
12、程序一:砖瓦粘土场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采矿许可证、;、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矿长资格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9、安全评估报告和开采方案,粘土砖厂只需提交安全评估报告。10、应急预案,粘土砖场不需要提供11、乡镇意见。二:安监股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制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
1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即时制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三、安监股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有必要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审查;四:根据审查情况,安监股提出同意发证或不同意发证的意见,并提交局会议讨论。五:局会议讨论通过后,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六:颁证或制发不予颁证通知书。从受理之日起,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采石场设立预先审核程序一:采石场提交申请材料;二:分管领导带队或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查;三: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安监股提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意见;四: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五:
14、制发采石场设立预先审核意见。采石场申请材料齐全后,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决定。非煤矿山企业基建和试生产使用民爆器材审批程序一:矿山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矿山企业基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江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民爆器材安全认可意见书;2、采矿许可证;3、省、市安监部门出具的矿山开采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4、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5、为从业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的证明材料;6、矿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7、爆破员、凿岩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8、与爆破公司签订的爆破业务委托书;9、爆破方案或爆破任务设计书;:矿山企业试生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省、市安监部门出具的非
15、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矿山开采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2、试生产使用民爆器材的申请报告;3、与爆破公司签订的爆破业务委托书;4、爆破方案或爆破任务设计书;二、安监股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同意使用民爆器材或不同意使用民爆器材的意见,同时根据开采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批准的期限或受理通知书规定的办证期限注明使用民爆器材的期限。三、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四、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五: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使用民爆器材或不同意使用民爆器材的决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现场验收程序一: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现场验收申请;2、安
16、全验收报告,同时必须接到上级安监部门的通知。二:分管领导带队,安监股和执法大队参加,到企业现场进行验收。三:根据验收情况,安监股提出验收合格或进行整改的意见。四: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五:制发现场验收意见;企业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后,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合格或进行整改的决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程序一:企业提交年度审查申请材料。包括:1、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记录表;2、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二:分管领导带队或指派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三:参加检查人员填写年度审查安全检查情况并签字确认。四:安监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局会议讨论。五: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分管领导签署审查
17、结论。企业年度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后,在 10 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合格或审查不合格的决定。初审意见签署程序上级安监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年度审查等需要我局签署初审意见的,按下列程序办理:一: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二:业务股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材料;2、需要到现场检查的,向分管领导报告;3、材料齐全又不需要到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完毕的,送局领导审签。三:需要到现场检查的,由分管领导带队或指派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填写检查情况并签字。四:分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初审意见。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后,在 10
18、 个工作日作出初审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检查时间1、砖瓦粘土场:安监股和执法大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检查一次。2、采石场等露天矿山:安监股和执法大队每二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检查一次。3、地下矿山:安监股和执法大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二个月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重要时段等上级要求进行检查的,按上级要求执行。二:检查要求1、实行检查告知制度,每次检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2、检查应认真仔细,不能走过场。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当场能改正的责令当
19、场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及时下发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培 训 制 度一:属四级培训机构培训范围内的培训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1、业务股室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培训计划2、分管领导审批培训计划;3、培训中心向县物价局申请收费标准;4、局会议讨论并落实相关培训事项;5、业务股室起草培训通知并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6、培训中心准备培训资料、落实授课老师并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整理归档。7、业务股室对培训进行考核和发证。二、属上级培训机构培训范围的培训工作按以下规定执行:1、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主任等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
20、配备并持证上岗,上述人员新办证培训和复审培训由相关业务股室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及时参训;2、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新办证培训和复审培训由相关业务股室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及时参训;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新办证和复审由办公室出具介绍信让其自行到市安监局参加培训。3、其他人员的培训由相关业务股室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参训。业 务 会 议制 度一:本局业务会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办事时限承诺要求,由业务股室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视情况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2、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参加;3、会议应当对提交讨论的业务工作作出决议。二:有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1、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2、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3、业务股室根据分管领导的要求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会;4、会议应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一定的效果;5、有非煤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得少于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