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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 - 制革用助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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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四 川 达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75595673-X 2 2016代 替 Q/75595673-X2 2013制 革 用 助 剂2016 - 12- 20 发 布 2016 - 12- 25 实 施四 川 达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布Q/75595673-X22016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Q/75595673-X.2-2013制革用助剂 。 本标准由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必雨 赵艳秋 简月春。本标准于 20

2、13 年 03 月 20 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改。Q/75595673-X220161制革用助剂1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助剂系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合于以多种有机合无机复合物为主要原料经复配的制革用助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Q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 则QB/T 606-2003 水分测定通用方法 卡尔费休法3 产 品3.1 制革助剂产品按照在制革工序中的用途

3、分为以下九类:杀菌剂,代号 FMN;浸水助剂,代号 SWA、BAH;阴离子脱脂剂,代号 DG-A;非离子脱脂剂,代号 FG-A、 DT、 FG-E;浸灰助剂,代号 LAD、 SP、 LAB、 LAC;脱毛助剂,代号 UHB、MDB;纤维分散剂,代号 OPF、CME;脱灰剂,代号 DLA、DLE;多功能助剂,代号 DCA;浸酸助剂,代号 FSP;回湿剂,代号 HS;消斑剂,代号 DB;膨胀剂,代码 CAS-B;杀菌剂,代号 MT。3.2 制革助剂产品按照形态分为以下两类:液体助剂;粉状助剂。4 要 求外 观 及 理 化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1 规 定 。Q/75595673-X220162表

4、 1 外观及理化指标项 目pH 值产 品 外观1%水 溶 液 10%水 溶 液固含量 %有效含量 %杀菌剂 FMN 浅黄色或浅绿色液体 10.0-12.0 - 35.0 -杀菌剂 FMN-B 浅黄色或浅绿色液体 10.0-12.0 - 32.0 -浸水助剂 SWA 淡黄色透明粘状液 - 6.0-8.0 - 24.0浸水助剂 BAH 淡黄色透明液体 10.0-12.0 - 34.0 -脱脂剂 DG-A 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 - 8.0-9.0 13.0 -脱脂剂 DG-B 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 - 8.0-9.0 14.0 -脱脂剂 FG-A 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 - 6.0-8.0 - 44.

5、0脱脂剂 FG-E 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 - 6.0-8.0 - 29.0脱脂剂 FG-B 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 - 6.0-8.0 - 25.0脱脂剂 DT 无色或淡黄色透明微乳液 - 6.0-8.0 - 50.0浸灰助剂 LAD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 9.0-11.0 - -浸灰助剂 LAB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 10.0-12.0 - -浸灰助剂 SP 无色至淡褐色透明液体 9.0-11.0 - 30.0 -浸灰助剂 UHA 无色至浅红棕色透明液体 - 9.0-11.0 - -浸灰助剂 LAC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 10.0-12.0 - 32.0浸酸助剂 FSP 棕色透明液

6、体 1.0-2.5 - - 50.0浸酸助剂 PCA 棕色液体 1.0-2.5 - - 40.0回湿剂 HS 浅黄色至无色粘状液体 - 7.0-8.5 - 36.0消斑剂 DB 淡黄色液体 - 10.0-12.5 - 38.0杀菌剂 MT 微黄绿色液体 3.0-6.0 - - -六价铬清除剂 CR6-L 淡黄色至棕色透明液体 - 3.0-4.0 26.0 -Q/75595673-X220163表 2 制革助剂系列粉状产品技术要求项 目产 品 外观 pH 值 ( 1%水 溶 液 )脱毛助剂 UHB 白色至浅黄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5.0-7.0脱毛助剂 MDB 白色至浅黄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5

7、.0-7.0纤维分散剂 OPF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6.0-8.0纤维分散剂 CME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6.0-8.0脱灰剂 DLA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2.0-4.0脱灰剂 DLB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1.5-3.0脱灰剂 DLE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1.0-3.0膨胀剂 CAS-B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11.0-13.0浸水助剂 SPH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11.0-14.0六价铬清除剂 CR6-S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5.0-7.0多功能助剂 DCA 白色粉状物,无潮解现象 8.0-10.05 实验方法5.1 外 观按QB/T 2222-1996中3.1

8、的规定进行检验。5.2 pH 值的测定5.2.1 仪 器5.2.1.1 酸度计,精度为 0.01pH 单位,配复合电级。5.2.1.2 电子天平:精度为 0.01g5.2.2 试剂和溶液5.2.2.1 磷 酸 盐 标 准 缓 冲 液 : 专 供 校 准 用 混 合 磷 酸 盐 PH 缓 冲 剂 ( 25 , PH=6.864) 。5.2.2.2 硼 酸 盐 标 准 缓 冲 液 : 专 供 校 准 用 硼 砂 PH 缓 冲 剂 ( 25 , PH=9.18) 。Q/75595673-X2201645.2.2.3 水:符合 GB 6682 中三级水的规定。 待测样品溶液的配制:用 天 平 称 取

9、试 样 2.0-3.0g( 准 确 至 0.1g) , 置 于 250ml 洁 净 玻 璃 烧 杯 中 , 加 入 适 量 水 , 搅 拌 至 完 全 溶解,再加水稀释,不同产品按以下规定配置成相应质量浓度(w/w)% 的水溶液。5.2.3 分析步骤5.2.3.1 将温度计温度旋转调至室温,用接近被测溶液 PH 值的两种标准缓冲溶液校正 PH 计 。5.2.3.2 用 水 冲 洗 电 极 , 再 用 样 液 洗 涤 电 极 , 调 整 样 液 温 度 至 室 温 , 测 定 样 液 的 PH 值 , 重 复 测 定 操 作 , 直 到 PH 值读数稳定 1min 为止,所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

10、1 位小数。5.2.3.3 结果的允许差:平行试验之差不得超过 0.1PH。5.2.3.4 结果的表示:取两次测定值的平均值为测定结果,所得结果表示至 1 位小数。5.3 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按QB/T 2222-1996中3.2进行检验。5.4 水分的测定按GB/T 606-2003进行检测。6 检验规则6.1 组 批以相同原料、相同工艺,同一釜生产的产品为一批。6.2 抽 样按照生产批次取样检验,液体和膏状产品每批次取样不少于 500g,固体粉状和颗粒状产品每批次 取样不少于 200g。取样应密封,瓶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时期和采样者姓名,供当 日检验用。6.3 检验分类6.3.

11、1 出厂检验6.3.1.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由品控部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认可合格,并附上质量合格证明 后,方可出厂。6.3.1.2 检验项目:外观、固体含量、水分含量和 pH 值 。6.3.2 型式检验6.3.2.1 一般情况下,同一类产品的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新试制的产品定型时;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 3 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Q/75595673-X220165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6.3.2.2 检验项目:外观、固体含量、水分含量和 pH 值 。6.

12、4 判定规则6.4.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全部合格,由品控部出具产品合格证6.4.2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在在原批次中加倍取样对全部项目重新检验。复检中全部 项目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出厂。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 志每 件 包 装 物 表 面 应 涂 刷 或 贴 有 牢 固 的 标 志 , 其 内 容 包 括 : 产 品 名 称 、 型 号 、 批 号 、 生 产 日 期 、 保 质 期、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商标、净重、标准号,检验合格标记或附合格证。7.2 包 装产品应用清洁、干燥的容器密封包装,便于运输。7.3 运 输

13、产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轻 拿 轻 放 , 不 得 倒 置 , 避 免 严 重 撞 击 , 严 防 曝 晒 和 雨 淋 , 防 止 包 装 容 器 损 坏 造 成渗漏。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污染。7.4 贮 存产品应在通风阴凉的库房保存,贮存温度在535,避免阳光曝晒,雨淋或冷冻,远离火源。8 保质期产品在原包装内(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按规定条件贮运,自生产之日起计, 保质期不低于1年。Q/75595673-X220166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粘度测量方法A.1 原 理静 态 圆 柱 型 容 器 的 壁 与 转 子 之 间 的 空 间 中 的 液 体 试 样

14、 受 着 一 个 剪 切 力 的 作 用 , 保 持 这 剪 切 力 所 需 的 力矩,可以通过指针在刻度盘的偏移范围来反映;指针上的读数是液体试样的动态粘度。A.2 仪器和设备A.2.1 可编程控制式数字粘度计:精度为测量范围的1%。A.2.2 恒温水浴槽0100:精度为0.2。A.2.3 温度计:精度为0.1。A.2.4 其他:取样器皿、溶剂或洗液、卷纸等。A.3 测量步骤A.3.1 先 将 恒 温 水 浴 槽 的 温 度 设 定 在 25 1 , 待 温 度 恒 定 后 将 样 品 放 入 恒 温 水 浴 槽 中 , 待 样 品 的 温 度恒定在251时,用粘度计测定样品的粘度。根据样品的粘度选择合适转子,开启粘度计,待读 数 稳 定 后 开 始 读 数 。 扭 矩 百 分 比 读 数 应 控 制 在 30% 90%之 间 。 若 扭 矩 过 高 或 过 低 时 , 可 变 换 转 子 或 转 速 , 使扭矩在指定范围内。A.3.2 表盘的读数稳定后,显示读数即为试样的实测动态粘度值 mPa.s (毫帕斯卡 .秒 )。A.4 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平均值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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