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本部门预算包含菏泽市人社局机关及所属 12 个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在预算编制安排中,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按政策规定据实保障,公用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核定,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和开展专项活动需求,结合资金保障能力核定。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 年收入预算为 4680.38 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3908.3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772 万元。2018 年支
2、出预算为 4680.38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13.05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41.2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26.05 万元。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680.3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行政运行支出 2424.54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352 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网络建设维护、执法检查、两网化系统管理、培训等各项支出。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 33 万元,主要用于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业务支出。4、职业技能鉴定支出 336.77 万元,主要用于劳
3、动职业技能鉴定各项业务开展支出。5、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支出 3 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节和仲裁的业务支出。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91.74 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人事考试、劳动能力鉴定等其他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支出。7、就业补助支出 772 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支出。8、医疗保障支出 141.28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9、住房保障支出 226.05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18 年 部 门 “三 公 ”经 费 情 况 说 明2018 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公”经费预算共 92 万元。(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10 万元 。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68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14 万元。 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