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阳江市养老院 2017 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阳江市养老院职能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确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和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在家养老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本院是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12 人。二、2017 年收入预算2017 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 11366 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 366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1000 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增加 3000 千元,主要是因为收入增加单位经营收入。三、2017 年支出预算2017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 11366 千元,其中:一般公共
2、预算拨款支出 366 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000 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增加 3000 千元,主要是因为增加老年人福利支出。2017 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10366 千元,占比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95 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80 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591 千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600 千元。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项目养老院设施设备、运营及“三无”老人生活补助:预算金额 1000 千元,绩效目标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2养人、抚养人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五、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
3、取得的财政拨款。(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4、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3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三)上
5、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六)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七)机关运行经费
6、: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4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八)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十九)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支出。(二十)购房补贴: 反 映 按 房 改 政 策 规 定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向 符 合条 件 职 工 ( 含 离 退 休 人 员 ) 、 军 队 ( 含 武 警 ) 向 转 役 复 员 离 退 休 人 员 发放 用 于 购 买 住 房 的 补 贴 。阳江市养老院2017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