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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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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指导和规范本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参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业 主 、 业 主 大 会 选 聘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时 , 适 用 本 规 定 。第三条 (主体分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

2、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前备案、中标结果备案;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对业主委员会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撤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负责为辖区内的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提供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供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提供符合要求的评标场所、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见证、发布中标结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并处理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中的投诉;负责

3、对业主委员会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撤销。行业协会依据行业纠纷调处有关办法对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中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负责定期收集不同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信息供参考,并提供免费的物业服务收费咨询服务。第四条(选聘方式的确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后确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应先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确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方可启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在参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工作前,应要求对方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该

4、选聘工作已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该义务的,由行业协会进行提醒、通报、谴责,并予以自律扣分。情节严重的,行业协会可提请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诚信扣分。第五条 (选聘方式)提倡业主、业主大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适当提高对该项目的检查频率,不得将该项目列入免检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公开招标的条件及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参与选聘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的内容;2、根据建设部物业服

5、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接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在 30 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非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在 8 万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项目的企业,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第七条(邀请招标、协议选聘的条件及要求)为促进公平公正,提供更好的服务,业主、业主大会通过邀请招标、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的内容;2、根据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接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在 3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或非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在 8 万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项目的企业,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6、3、企业诚信等级连续 3 个月被评定为 B 级及以上; 4、企业拟在该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具备 3 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5、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处理及时、规范,近一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一年内被有关管理部门诚信扣分累计未超过 10 分。若在招标前备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企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业主、业主大会应重新选取企业。第八条 (招标前应表决的事项)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招标前需经业主共同决定(没成立业主大会的)或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大会的)表决,明确下列事项:(一)确定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二)授权业主委员会或个人履行招标人职责,具体

7、组织招标活动,参与评标,代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委托业主委员会作为招标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已过有效期的,应授权 3 至 5 位业主作为招标人;(三)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四)明确物业服务标准;(五)明确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上述内容的,应在招标前将业主大会决议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至少 7 日。第九条(招标前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无效的,招标人应依照业主共同意见或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10 日前,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提交项目所在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招标公告或

8、邀请)招标文件经备案后,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中选择 3 家或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5-11 人的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成为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物业管理评标

9、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十二条 (评标依据)招标人应将业主共同意见或业主大会表决决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作为投标人的准入资格。招标人应将投标企业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人员情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诚信情况、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承诺、为该项目提供的便民服务等作为评标标准,其中诚信情况应作为最重要的评标标准。投标前,投标企业投标文件中的上述信息应与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保持一致。第十三条 (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直接确定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需按本规定重新组织招投标。 第十四条 (中

10、标结果公示及备案)中标结果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公示 7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无效的,招标人应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将中标结果向物业所在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标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履行期限、规章制度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现场答辩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

11、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公告)招标人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至少 7 日。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15 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项目所在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招标费用承担)招投标的费用按下列方式分担:(一)有企业投标但无中标企业的,由参与投标的所有企业平均分担;(二)有中标企业的,由中标企业独自承担。第十九条 (投诉处理)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或招投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

12、公示期间书面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驳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投诉后,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有必要的可要求招标方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纠纷调处)当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出现纠纷时,可以由行业协会按照行业纠纷的有关调处办法进行调处。第二十一条 (处理措施)当事的企业违反或不执行已达成的调处协议相关约定的,由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手段予以处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诚信扣分。行业协会违反本规定的,由其联系指导的

1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规定的,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当事人对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二条 (解释部门)本规定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施行日期)本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附件目录1. 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投标操作指南2. 小区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征询意见表3. 小区招标前表决事项征询意见表4. 物业服务标准示范文本5. 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结果公示6.

14、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文件7. 招标前备案办事指南8. 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前备案表9.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10. 评标会时间安排表11. 招标公告12. 投标邀请函13. 进场交易项目开标会议签到表14. 进场交易项目开标情况记录表15. 进场交易项目评审会议签到表16. 评审纪律17. 进场交易项目专家意见表18. 进场交易项目评审会议记录19. 评审专家不良行为记录表20. 评标会议常用表格及材料21. 小区物业管理招标评分表(仅供参考)22.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项目评审报告23.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24. 中标通知书2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6. 中标结果备案

15、办事指南27. 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备案表28.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29. 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30. 物业管理招标服务进场交易办事指南(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附件 1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投标操作指南一、招标前准备1、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续聘、选聘方式进行表决。若双过半的业主同意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程序终止,无需进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程序(使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征询意见表 )2、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授权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履行招标人职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合同期限等进行表决(使用招标前表决事项征询意见表 、 物业服务标准 ) 。3、公示业主

16、大会决议结果后无异议或异议无效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使用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结果公示 、 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4、招标人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备案(使用招标前备案办事指南 、 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前备案表 、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5、招标人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告;或招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选择 3 家或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使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 、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评标会时间安排表 、 招标公告 )三、报名或接受邀请并制作投标书6、投标

17、人网上匿名报名或接受邀请(使用投标邀请函 )7、投标人编制投标书四、抽取专家8、开标前 1 天,招标人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物业管理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并通知专家五、开标、评标9、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开标场所开标,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评标场所由专家评标,产生评标结果(使用进场交易项目开标签到表(针对公开招标) 、 进场交易项目开标情况记录表(针对公开招标) 、 进场交易项目评审会议签到表 、 评审纪律(评委签名) 、 进场交易项目专家意见表、 进场交易项目评审会议记录 、 评审专家不良行为记录表 、 标底 、 评标会议常用表格及材料

18、 、 物业管理招标评分表 )六、确认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10、根据评标结果,由招标人确认中标人(使用公开招标项目评审报告 )11、招标人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平台发布中标结果(使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七、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1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无效的,招标人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使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中标通知书 、参看中标结果备案办事指南 )13、招标人提交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使用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备案表 )八、签订合同、合同备案17、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招标人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

19、将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至少 7 日19、招标人将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报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使用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参看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附件 2小区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征询意见表(仅供参考)一、是否续聘表决是否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同意 续聘 物业服务企业同意 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二、选聘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同意 不同意 邀请招标方式: 同意 不同意 协议选聘方式: 同意 不同意 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

20、工整;同意的请在下面的空栏内划“” 。附件 3小区招标前表决事项征询意见表(仅供参考)一、表决授予业主委员会履行招标人职责同意 不同意 授权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招标事宜:1、具体组织招标活动;2、参与评标;3、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中,业委会成员 需作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同意 不同意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或业主委员会已过有效期的,授权以下业主代表履行招标事宜(3-5 位业主):业主代表一: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二: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三: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四: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五: ;性别: ;联系电话: 其中,业主代表 需作为评标

21、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二、表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同意 不同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电梯住宅(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2)非电梯住宅(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3)别墅(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4)商铺(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5)自有产权车库 元/月/;(6)自有产权车位 元/月/个。三、 物业服务标准:同意 不同意物业服务标准参照附件 4 制定。四、表决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同意 不同意共 年,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说明:本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同意的

22、请在下面的空栏内划“” 。 附件 4物业服务标准示范文本(仅供参考)服务内容项 目 基本服务 分级服务 收费构成综合管理服务1. 服务与被服务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3. 有完善的管理方案,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等制度健全; 4. 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 5. 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行为规范;6.管理处 24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7.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1. (是/ 否)设置管理处,办公地点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

23、接待场所,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2. 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 小时在管理处或专门的接待场所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 3. 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小时内答复; 4. (是/ 否)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 5. 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 次社区活动。 6.物业服务经理具备项目经理班培训证书,并有 年以上物业服务经理任职经历。1.包括经理在内的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客服人员、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2.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3.社区文化活动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

24、其他费用; 4.税金及利润(或管理者酬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1. 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制度及巡查维修档案记录;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 3. 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 4. 共用设施设备有国家规范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 5. 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 6. 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7. 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9.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

25、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1. 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是/ 否)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 、户门标识明显,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及隔阻设施,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 月检查 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2. 每年 次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并做好记录,对非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损坏应及时安排修理; 3. 每月 次巡查围墙、屋面排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围墙完好(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 ,保障排水畅通; 4. 每 周 次巡查道路、路面、井盖等,保持路面平整

26、、无破损、无积水;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和配件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和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水电费用,但不包含二次供水和电梯产生的水电费用。5. 每日 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保证户外设施安全使用; 6. 每日 次以上巡检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公共照明设备,保持灯具完好,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 %以上; 7. 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

27、日检 查次,每 个月保养 次,设备房每月清洁 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 次,每月检查 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 24 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 10 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8. 小时受理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 天内处理。公共秩序维护1. 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 小时值班; 2. 建立公共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公共秩序维护员站岗值勤标准、公共秩序维护员巡逻值勤标准、公共秩序维护员交接班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员培训制度、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 3. 公共秩序维护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

28、统一服装; 4. 制定火警、盗警、地震、台风、爆炸、人员急救、煤气泄漏、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处理预案; 5. 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1. 小区(是/ 否)设有监控中心,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中 项以上技防设施, 小时开通; 2. 各出入口 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3. 公共秩序维护员对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层等,下同)每 小时巡逻 次,并做好巡更记录; 4. 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 次; 5. 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

29、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6. 对公共秩序维护员的理论及实操培训全年不少于 课时,进行继续教育;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2. 公共秩序维护所需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施设备中已含的监控设备)的费用; 3. 安全行政及物料消耗费用。保洁服务1. 各类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2. 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3. 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1. 每栋每层设置 个垃圾收集点,每日早晚定时清理 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污迹、无异味; 2. 果

30、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 次,擦拭 次,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3. 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1. 自有保洁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2. 保洁行政及物料消耗费用; 3. 四害消杀、防疫、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4. 使用环保的清洁剂。 每天不少于 次,目视地面、绿地干净; 4. 电梯轿厢、操作板、地面等清洁保养每天不少于 次;电梯门壁打蜡上光每月不少于 次,表面光亮、无污迹;大堂地面根据材质情况每月不少于 次进行抛光保养; 5.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 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 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 次,按时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6.

31、做好白蚁及卫生虫害的防治工作,其中 5-10 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 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 次;7.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 小时。等环卫费用; 4. 保洁服务发生的水电费用; 5. 保洁外包费用。绿化养护1. 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 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 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种,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4.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5. 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1. 小区绿化率在 %以上; 2. 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

32、次以上,无枯枝、缺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无杂草;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 遍,花灌木增追施复合肥 遍,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3. 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及时清理杂草,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有机复合肥 遍; 4. 花坛及时更换枯死、损毁的花木,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 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 次,盛花期追肥适量; 5. 每年中有 次以上花卉、景点布置,4 季有花。1. 自有绿化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2. 绿化行政及物料消耗费用; 3. 绿化补苗费用(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用

33、) ; 4. 绿化养护服务发生的水电费用; 5. 绿化外包费用。附件 5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结果公示(仅供参考)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小区采用电子投票书面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方式 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本小区共有业主票权数 人,面积票权数为 平方米。共收回 业主的票权数,面积票权数为 平方米。全体业主就有关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事项进行了表决,决议结果:一、是否续聘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同意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因此,本次业主大会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二、选聘方式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开招标的业主票 户,

34、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同意邀请招标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同意协议选聘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因此,本次业主大会同意以 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三、授予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履行招标人职责的表决结果授权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招标事宜:1、具体组织招标活动;2、参与评标;3、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中,业委会成员 需作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同意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或业主委员会已过有效期的,授权以下业主代表履行招标事宜(3-5 位业主):业主代表一: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二:

35、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三: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四: ;性别: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五: ;性别: ;联系电话: 其中,业主代表 需作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同意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因此,本次业主大会 (“同意”或“不同意” )授权业主委员会(或以上业主代表)履行以上招标事宜。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表决结果: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电梯住宅(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2)非电梯住宅(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3)别墅(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4)商铺(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月/;(5)自有产权车库 元/月/;(6)

36、自有产权车位 元/月/个。同意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因此,本次业主大会 (“ 同意”或“不同意” )上述收费标准。五、 物业服务标准的表决结果:物业服务标准参照附件 4 制定。同意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因此,本次业主大会 (“ 同意”或“不同意” )上述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六、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的表决结果:共 年,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同意的业主票 户,面积票 平方米,通过率分别为 、 。因此,本次业主大会 (“ 同意”或“不同意” )上述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七、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或全体当选的业主代表)签名确认:业主委员会 居(村)委会

37、(盖章) (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 6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仅供参考)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 (公开/邀请)招标。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本项目位于佛山市 区 镇街 路 号,四至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平方米(其中公建用地 平方米) ,道路用地 平方米,绿化用地 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

38、米(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幢(其中住宅 幢 套,非住宅 平方米) ;建筑结构为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综合容积率 ;绿化率为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个,地下停车位 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 平方米。二、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本项目于 年 月开工建设,共分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已于年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已(计划)于 年 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三、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1、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座落位置: 。2、业主委

39、员会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座落位置: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购房人按房屋总价 %标准缴存,共缴存 元,利息总额 元,已申请使用 元,账户总余额 元。专户银行为 。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及要求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的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秩序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10、 。二、物业管

40、理服务的要求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3、 ;4、 。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参照附件 4四、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 。五、 。六、 。第三部分 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一)具备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招标项目的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在 3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或非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在 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三)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一)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内容组成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函(应标函)(3)投标报价(需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

41、致)(4)资格证明文件及公司简介(5)物业管理方案(包括:公司简介、对投标项目的策划方案及管理要点分析、物业管理组织实施方案、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方案、物业管理收支预算、对合同意向的承诺)(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应当进行装订密封。3、投标文件应按序加注页码,编排目录,整册装订牢固、可靠。如因装订问题出现漏页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 套,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须统一用 A4 纸打印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

42、表人签署和加盖印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三)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封面样式见:收件人: 项目招标小组项目名称: 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投标人: 在规定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封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材料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字样。(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于修改处加盖公章才有效,修改内容必须清晰。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未密封的;(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4)逾期送达的;(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一、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一)评标标准计分方法评标项目分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人员情况、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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