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收入分配层次的税收调节机制2017 年第 2 期 税 务 与 经 济 No 2,2017(总第 211 期) Taxation and Economy (Serial No 211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檵殝殝殝殝)税 务 研 究不同收入分配层次的税收调节机制马永斌,闫 佳(清华大学 深圳研究生院,广东 深圳 518055)摘 要从 CD生产函数出发,分别从不同收入分配层次、税收体系与设计、税种设计与选择等方面来具体阐释税收在不同收入分配层次中的作用机理,以揭示税收体系设计与选择对改变收入分配格局的作用机理。研究证明,个人所得税对改变收入分配的格局具有直接的作用,消费税对改变收入分配的格局具
2、有间接的作用。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税率的改变对个人消费一般性商品时所消耗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影响是税收体系改变收入分配格局的关键。为使税收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税收体系设计应反映在收入分配各个环节;税种的设计与选择应体现在范围和力度上;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应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关键词税收体系;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中图分类号F810 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9339(2017)02 0064 06收入分配具有不同的层次,税收体系中的不同税种在不同收入分配层次上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现有关于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文献多是从实证的角度来考察不同税种对收入分配所发挥的影响,所得出的结论也
3、仅仅用以说明不同税种是否真正影响了收入分配,对于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机制还不甚明了。原因在于,一是由于收入分配具有不同的层次,实证研究很难根据不同收入分配层次具体考证不同税种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二是源于税收体系由多种多样的不同税种所组成,在经济学实证主义倾向的影响下,多数研究者还是从不同税种的角度出发来讨论单一税种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为了从理论上明晰税收体系在不同收入分配层次上的调节机制,本文从典型的 CD 生产函数出发,分别从不同收入分配层次、税收体系与设计、税种设计与选择等方面来具体阐释税收在不同收入分配层次中的作用机理,从而在理论上构建起不同于一般实证研究税收影响因素分析的调节机制方法。一、
4、收入分配层次(一)初次分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从事生产活动的目的是为获取收入,并以此来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自身的效用函数则是其消费和社会地位的函数。如果暂且不考虑市场上的借贷行为,则个人效用函数里的消费变量主要来自于收入。由于个人禀赋的不同,个人在生产中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差异,决定了不同的个人所创造出的产品价值不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价格赋予了不同的个人创造出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收益,当然这一收益的价格只是围绕着产品价值上下波动。归根究底,个人的人力资本决定了个人所能获得收入的多少。假设经济是完全竞争的,从典型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Y = Ahk1 出发,可以得出最优的工资水收稿日期201
5、6 09 16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6M591144)。作者简介马永斌(1971 ) ,男,云南昭通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博士;闫佳(1983 ) ,男,陕西西安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助理研究员,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企业资本管理与制度设计中心博士后。46平 w = Ah 1k1 ,即工资率等于个人劳动所创造的边际产品。个人工资 W = wh = Ahk1 。参数 、外生技术(制度)A、物质资本 k保持不变,则个人的工资就是关于人力资本 h 的增函数。很明显,只有当个人的人力资本水平提高,个人的收入才会提高。生产活动最有效的分配方式是按个人给予生产的要素 h
6、 来决定个人收入,因为个人所具有的人力资本是有差异的,根据最优分配理论,也就决定了个人的收入是有差异的。这样,人力资本高者得到的收入高,人力资本低者得到的收入低。收入差距会使收入高者的生产效率高,会使收入低者努力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以使其下一期的产出提高从而提高自己的收入。简而言之,收入的初次分配的特点是由市场上个人人力资本的差异来决定的,体现了效率。目标则是通过收入差距来激励生产和创造财富。(二)二次分配假定物质资本 k不变,则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的最优水平取决于个人的人力资本大小。有理由相信,越高的人力资本水平越是一种稀缺品,想要具有更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所必须付出的成本也应该越高。个人人力资本
7、投资又取决于自己的收入,那么根据最优工资水平 W = wh = Ahk1 ,所决定的较低人力资本水平所有者的收入可能会很低。而这个较低的收入可能并不足以弥补这些人想要使自己的人力资本提高到一个合意的水平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即使可以,使人力资本达到合意的水平可能需要的时间会非常长。据此,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较低人力资本水平的个人收入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徘徊。但是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个人却能获得较高的收入,较高的收入会使这些人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成本在整个收入中占的比例缩小。较大的收入差距会引起社会矛盾,这就涉及到社会公平的问题。社会公平是指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各阶层居民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但是公平不
8、等于平均。政府的相关政策是改变收入差距过大的必要手段。税收政策正因为其具有直接的效力而被作为调节收入差距最为常用的工具。如个人所得税按个人的收入水平设定不同的税率,收入高则税率高。如下式:W1 =(1 t1)Ah1 k1 W2 =(1 t2)Ah2 k1 (1)其中,t1 t2、h1 h2,当且仅当 t1 = 1 (1 t2) (h2 /h1),具有不同人力资本 h1 和 h2 的个体其个人可支配收入相等。这种经过税收政策的二次分配就具有了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简而言之,通过税收调节的二次分配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二次分配的目标则是缩小收入差距,使之达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消解社会矛盾。(三)三次分配
9、个人可支配收入是税后收入,也是经过二次分配调整过后的收入。引入个人效用函数 0 uc(t) ,s(t) e tdt,其中 c(t)是 t期的消费, s(t)是 t期个人的社会地位。个人消费的多寡取决于收入,但是效用的获得不仅来源于消费,社会地位也会影响个人的效用。关于社会地位,传统的资本主义精神认为个人财富可以直接增加个人的效用。有理由认为,一个人道德水平的增加也可以提高这个人的社会地位。如若一位富人把他的很大一部分财富捐赠出来用作慈善事业,那么这个人的社会地位也会得到提升。个人捐出自己收入的一部分转移给弱势群体,或者捐助给慈善机构无疑会得到世人的认可。但是这种方式的财富转移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
10、改变收入分配的格局?大量的事实和数据都反映出这种财富转移的力度十分有限。当然,收入三次分配所涉及到的并不仅是个人公益性的捐赠所转移的收入。实际上,相对于经过所得税调节后的收入二次分配,收入的三次分配是通过商品税来进行调节的。二次分配决定的是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但三次分配则真正决定了个体通过可支配收入所购买的商品带给自己的效用。二、税收调节与收入分配(一)税收体系设计与选择对改变收入分配的作用税收体系的设计与选择在不同的国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主要取决于经济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和管理因素。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是以流转税制为主体,这主要是由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流转税制是对商品和
11、劳务的流转额课征,征管成本低,能保证税源,这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又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来发展经济是密不可分的。流转税多采用统一的税率,这里假设为 tc,那么56征税后产品的收益变为 Y =(1 tc)Ahk1 。如果产品的收益在企业和个人之间分配,那么征过流转税后个人的最优工资率为 w = (1 tc)Ah 1 k1 ,企业的最优物质资本边际收益为 r =(1 ) (1 tc)Ahk ,个人的工资就为 W = wh = (1 tc)Ah 1 k1 。征收流转税后个人所获取的收入与经过初次分配时的个人工资 W = wh = Ahk1 相比,变化的只有(1 tc)这一项。从模型上可以看出
12、,流转税并不会改变收入分配格局,它只是使个体的税后收入降低,而且降低的比例相同。而以所得税制为主体的税收体系,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目前绝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和少数发展中国家实行这种税收体系。它以纳税人的所得为课税对象,能准确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有利于灵活调节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对消费、储蓄和投资等行为可产生迅速而强有力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因为以所得税制为主体的税收体系,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在模型里我们暂且不考虑流转税的征收。假设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 tp,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tf,产品收益在个人和企业间分配,此时最优的个人工资率为 w =(1 tp)Ah 1 k1
13、,个人收入为 W = wh =(1 tp)Ahk1 ,最优的企业资本边际收益为 r =(1 ) (1 tf)Ahk ,企业收入为 =(1 ) (1 tf)Ahk1 。因为 tp 会随着个人收入增加而提高,所以通过模型可以清楚地看到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收入高税率高,收入低则税率也低。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收体系,是指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占有相近的比重,在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共同起着主导作用。这样既能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可靠,又能使税收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一般来说,在由流转税为主体向所得税为主体的转换过程中,或者在由所得税为主体转向扩大流转税的过程中,都会形成双主体的税收体系。从发展的角度看,双主体的税收体系只是一种过渡模式。假设流转税税率为 tc,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