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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业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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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辦法業奉 教育部 99.08.31. 台技(二)字第 0990144823 號函核定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 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獨招生簡 章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校址: (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 110 號 電話: 07-6939512 傳真: 07-6936946 網址: http: /www.tf.edu.tw 【本簡章含報名表免費】(函購應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1目 重要日程表2 壹、 學程招生依據.3 貳、 招生學程及名額.3 、 報考資格 3 肆、 報名時間、地點、手續、費用及注意事項.3-5 伍、 甄試方式、總成績

2、核計與評分標準.5-6 、 成績通知及成績查詢.6 柒、 總成績複查.6 捌、 取方式及同分比序.6 玖、 放榜日期 6 壹、 報到及註冊 7 壹壹、 修習限、學分及上課時間.7 壹貳、 收費標準.8 壹、 其他(含學生申訴).8 299 學智慧生 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 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順序 項目 時間 地點 備註 (一)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 99.9.13(星期一)校址:(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 110號 詳簡章(P3-P4)明。 電話:07-6939512 傳真:07-6936946 一 報名 (二)現場報名 即日起至 99.9.30(星期四)教務處註冊組 (推進大

3、3F) 報名時間 1.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晚上 20:00 2.假日: 星期:下午 15:30晚上 20:00 星期日:上午 09:00下午 16:00 電話:07-6939512 傳真:07-6936946 二 寄發成績單與取通知單 99.10.4(星期一) 本校 報名學生未於 10月 6日(星期三)尚未接獲成績通知單者,得於 10月 6 日(星期三)16:00 時前攜帶報名證前本校申請補發。 三 正式上課日期 99.10.09(星期) 本校 星期日上課 (視排課情況而定) 3壹:學程招生依據: 為建學習型社會,配合產業用人才需求,培養第 二專長及提供跨域學習機會,辦學士後第二

4、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以強化民眾職場就業能,增進國家競爭,並依大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招生事宜。 貳、招生學程及名額: 招生學程 招生名額 上課時間 備註 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後學程 60 名 星期、日上課 (視排課情況而定) 1.招生名額依教育部9 98月13日台技(二 )字第 0990139099 號函核准。 2.上課地點:本校(高雄縣 829 湖內鄉東方 110 號) 。 3.修業限預計為一內三學期(無寒暑假) 。 4.本學程學生修業期滿,修滿規定 48 學分且經考核成績及格,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註:依報部核定之招生辦法,本招生報名人未滿 30 人 ,本校得經招生委員

5、會決議辦該學程招生事宜,並退還報名費全額與 書面資,考生得議。 、報考資格:須符合下各項條件 一、具國內經教育部案之大學、獨學院畢業, 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以上者。 二、報考者須已服畢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取學生如經發現報名資格符規定 ,即取消取資格。 肆、報名時間、地點、手續及費用: 一、報名時間 (一)通訊報名時間: 1.欲用通訊報名之學生即日起至 9 月 13 日(星期一)前 (以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含本簡章後面所需附之表件、畢業證書正 本、已服畢兵役者須繳交退伍或相關兵役證明影本及書面審查資,填妥回信住址及已貼 32 元郵票之普通信封、報名費匯票)以

6、限時掛號郵寄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同時將報名表件影印本傳真至本校,並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到傳真。本校傳真電話:07 -6936946。 絡電話:07-6939512,匯票抬頭:東方設計學院。 報名校址:(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 110 號 2.已辦妥通訊報名之學生,本校將用 報名學生所附普通信封,將報名證回寄報名學生本人,報名學生於 9 月 20 日(星期一) 未收到報名證,請務必在上班時間(每週4(一)至週(五)下午 16:00 前)與教務處註冊組絡(07-6939512),俾及時處報名學生之報名事宜。 3.通訊報名學生於放榜後 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回畢業証書正本。 (二)現場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

7、9月30 日(星期四)止。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晚上 20:00 。 假日報名時間:星期:下午 15:30 晚上 20:00。 星期日:上午 09:00下午 16:00。 電話:07-6939512 傳真:07-6936946 二、現場報名地點:東方技術學院教務處註冊組( 推進大 3F)。 註:本校得視需要延後報名截止日期。 三、報名手續 (一)通訊報名手續:(詳如上所述)。 (二)現場報名手續:備妥以下文件,應繳交之證件 全或報名表填寫完整者,概受。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取與 否予發還。完成報名手續後,現場發給報名證。 1.填寫報名表 考生應親自填寫報名表(如附表一)及成 績單專用

8、信封(郵遞區號務必填寫) (如附表二),並以正楷書寫字跡得潦草, 報名表內容與所繳驗證件符,予受報名。 2.繳交國民身分證影本 請將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黏貼在報名表上面 身分證正面影印本黏貼內。未黏貼者或學(經)證件上所載姓名、齡與國民身 分證符者,均得報考。 3.繳交學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請將學證件影印本黏貼在報名表上面學證件影印本黏貼內。 4.已服畢兵役者須繳交退伍或相關兵 役證明影本。請將退伍或相關兵役證明影印本黏貼在報名表上面退伍或相關 兵役證明影印本黏貼內。 5.繳交書面審查資:繳交在校學業成績單 、 工作經驗 、 服務單位之推薦函(如附表三) 及成就及學校認知自述表(如附表

9、四) 。請將以上證件影印本黏貼在報名表上面影印本黏貼內 。 有關在校學業成績單、工作經驗、成就及學校認知自述表等文件明,於本簡章第五項總成績核計與評分標準 。 四、繳納報名費 每名報名學生需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壹仟元整 ,以郵局匯票繳交,抬頭請寫 東方設計學院 。 (考生為低收入者,得於報名時繳交台灣所屬各縣市政府、台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建門縣政府、建江縣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可向本會辦低收入戶報名費免收) 。 5五、注意事項: 1.學生報名時請攜帶報名表、各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該浮貼在報名表上者請先浮貼)、報名費(現)和私章(校正時用),至本校辦報名。 2.各項應繳證

10、件,必須於報名時送繳,事後得以任何由申請補繳或追認。 3.成績專用信封一由報名學生自填妥自 巳姓名及確實可收件之地址,免貼郵票。 4.報名學生所繳驗之證件正本,將同報名證一併退還;報名學生應詳細核對報名證,其資有疑義者應於報名時即提請正。 5.報名學生如獲取,所繳證件或所填各項資與報考資格事實符(含應屆畢業生於取報到時未能如期繳交畢業證書) ,或屆時未畢業者,均取消取資格,得註冊入學;入學後始被發覺者,得依本校學則撤銷(開除)學籍。學生取後,本校得要求再繳驗各種證件正本。 6.報名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可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申請補發報名證,並加蓋補發字樣以資別。 7.報名學生得重複報名

11、,違者一取消取資格,並得要求退還報名費。 伍、甄試方式、總成績核計與評分標準: 一、甄試方式: 採 書面審查 方式。 二、總成績核計與評分標準: 總成績評分標準依 (一)在校學業成績平均(二)工作經驗 (三)成就及學校認知自述表等三部分計分,核計總分100分。 (一)在校學業成績平均:佔總分 20 分 根據報名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乘以 0.2。此項最高得分為 20 分。 (二)相關工作經驗資計分標準:佔總分 20 分 ; 資須超過三者才給分;資積分計算公式以 999月30日 為基準(畢業證書頒發日期加 3 ),1 給 4 分,超過半部分給 2 分,足半者給分。此項最高得分以 20 分為限。 (

12、三)成就及學校認知自述表計分標準:佔總分 60 分 由以下 13 各項之得分相加,如超過滿分 60 分,以 60 分計算。 1.職業證照或專門技師資格證書:0-15 分;技術證照職符合,丙級者給 10分,乙級以上及專門技師者給 15 分,如超過 15 分,以 15 分計算。 2.專業工作成就:0-35 分;以下 1 5 各項之得分相加,如超過 35 分,以 35 分計。 6 1 個人職務及表現 0-20 分 2 獲獎證明 0-8 分 3 創作、專、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 0-16 分 4 服務單位之推薦函 (如附表三) 0-10 分 5 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 0-10 分3.學校

13、認知自述表:0-15 分;自述表 (如附表四) 須與報名表一併繳交,如超過15 分,以 15 分計。 、成績通知及成績查詢 一、學生總成績、名次、招生最低登記分發標準及登記報到相關規定等,將於成績通知單內一併明。成績通知於 10 月 4 日(星期一) 寄發。 二、成績查詢:預定於 10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本校網站公告。 網址: http:/www.tf.edu.tw 。 三、未接獲成績通知者,得於 10 月 6 日(星期三)當日下午 16:00 時前 攜帶報名證前本校教務處申請補發。 柒、總成績複查 10 月 7 日(星期四)當日 09:0016:00 在本校教務處受現場

14、申請總成績複查,學生需攜帶報名證及成績單正本,於現場填寫複查成績申請表 (如附表五) 並繳交複查費新台幣 50元,逾期予受。(凡郵寄或電話查詢者,概受。) 捌、取方式及同分比序: 一、取方式: 依據本會會議決議,本學 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招生取 60名 , 得備取生干名,成績未達最低標準者予取;最低取標準由本招生委員會訂定。 二、同分比序:依書面審查成績,考生總成績相同者,以齡較高者優先取,齡相同者再依序比較成就及學校認知、工作經驗得分、在校學業成績平均,成績高者優先取 。 玖、放榜日期: 預定於 99 10 月 5 日下午 15: 00 時 於本校公佈及網站(http:/

15、www.tf.edu.tw)公告取名單,並寄發正、備取通知,隨函檢附相關表單及註冊注意事項,填寫完畢請於報到日一併繳交。 本會得視實際作業情形,予以提前或 延緩公告,請注意網站公告事項。 7壹、報到及註冊 一、正取生報到取及註冊: (一)正取生請於 10 月 9 日(星期) 10:00 14:00 時 至本校辦報到註冊。各正取生請依登記報到指定時間至校辦報到及註冊。 (二)已取分發之正取生,如經查出本會計算錯誤或分發錯誤,經重新計算後未達取標準時,即取消取及入學資格,該生得議。 (三)註冊:報到後之正取生必須持註冊繳費單至彰化銀各地分櫃繳費或用ATM 轉帳 (註冊現場收現)並將收據同繳費單於

16、10 月 9 日(星期) 10:00 14:00 時 繳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始完成註冊手續。凡是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註冊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得議。 二、備取生補登記報到註冊: (一)正取生分發、報到註冊後尚有缺額時,本招生委員會得依據達最低取標準之考生依成績排名順序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缺額。 (二)報到:獲遞補缺額 取之考生必須當場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完成報到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資格。 (三)註冊:接獲通知報到之備取生必須持註冊繳費單至彰化銀各地分櫃繳費或用 ATM 轉帳或其他銀、郵局填寫匯款單繳費(註冊現場收現)並將收據同繳費單繳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始完成註冊手續。凡是未能於規定時

17、間內完成註冊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得議。 壹壹、修習限、學分及上課時間: 一、修習限、學分: 修業限預計為一內三學期(無寒暑假) ,並得視學程性質予以延長,畢業學分為48 學分 ,入學前已修學士學位以上層級相關域同性質科目學分,得依本校規定辦抵免;惟抵免後,其實際修習取得之學分 得少於 40 學分 。 二、上課時間: 本學程授課時段為 星期、星期日,實際上課時間依本校課程排定時間上課。 8壹貳、收費標準: 本學程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額依教育部規定比照四技學制收費。收費標準如下: 學制 收費項目 額 合計額 用途 學費 (一學期 ) 39,810 聘任教學師資授課終點費用、政及教

18、學等人事費用、製作教材費用、輔導取得專業證照、推動產學合作及實習、提撥獎助學、新增教學設備及維護使用費用 雜費 (一學期 ) 14,090 53,900 (一學期 ) (收費標準比照 99 四技學雜費收費標準 ) 電腦軟體、圖書採購、專題製作材費用平安保險費: 290 電腦實習費: 900 日間部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一學期 ) 網資源使用費: 200 收費標準比照 99 四技學雜費收費標準 學生平安保險費、電腦實習費、網資源使用費等。 壹、其他(含學生申訴) 一、其他未盡事宜除依本會簡章規定辦外,悉依相關法規章處之。相關法規章未明定,仍造成疑義者,由本會緊急事件處小組研議方案,經主任委員批核,

19、或報請主任委員召開時委員會議討作成決議,並呈報教育部核定後施之。 二、學生申訴 考生如對招生事宜有疑義時,得於 放榜後二週內 備妥相關資向本會提出申訴(申訴申請書 ,如附表 )逾期恕受。本會相關人員討研議,於一個月內正式函覆報名學生,必要時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並告知申訴人處程序。 9附一: 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課程規劃表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三學期 科目別 科目名稱 學分 時 學分 時 學分 時 備註 設計方法 2 2 圖學 2 2 施工圖(一) 2 2 施工圖(二) 2 2 室內設計(一) 4 4 室內設計(二) 4 4 實習(一) 6 6 實習(二) 6 6 專題製作

20、 (一) 5 5 專題製作 (二) 5 5 專業必修 合計 14 14 13 13 11 11 室內環境控制 2 2 材與構造 2 2 設計證照實務 2 2 電腦輔助設計 (一) 2 2 電腦輔助設計 (二) 2 2 健康室內環境診斷 2 2 估價約與法規 2 2 智慧化空間實務 2 2 文化創意產業實務2 2 建材應用與實務2 2 專業選修 合計 6 6 6 6 8 8 共計 58 學分 (58 時 ) 1.修業最低學分 :48 學分以上。 2.修業限 :預計一內三學期 (無寒暑假 )成績及格可畢業。 10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報名學生證明 報名證號碼:

21、* 姓名: 重要日程表 順序 項目 時間 地點 備註 (一)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99.9.13(星期一)校址:(829)高雄縣湖內鄉東方 110 號 詳簡章(P3-P4)明。 電話:07-6939512 傳真:07-6936946 一 報名 (二)現場報名 即日起至99.9.30(星期四)教務處註冊組 (推進大 3F) 報名時間 1.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晚上 20:00 2.假日: 星期:下午 15:30晚上 20:00 星期日:上午 09:00下午 16:00 電話:07-6939512 傳真:07-6936946 二 寄發成績單與取通知單 99.10.4(星期一) 本校 報名學

22、生未於 10 月 6 日(星期三)尚未接獲成績通知單者,得於 10 月 6日(星期三)16:00 時前攜帶報名證前本校申請補發。 三 正式上課日期 99.10.09(星期) 本校 星期日上課 (視排課情況而定) .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 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報名費收據 壹仟元整 茲收到 報名費新台幣 低收入戶免費 此據 承辦人: 99 月 日 請貼最近三個月二吋正面脫帽半身黑白或彩色相片 11 附表一 東方設計學院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99 學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報名表 報名證號碼 * 姓 名 性別 男 出生地 市 縣 出生 月日 月 日

23、通訊處( ) 電 話 手機 E-mail 請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黑白或彩色相片 畢業 月 身分證統一編號 緊急絡人 關係 絡電話或手機 報名學生在校學業平均學 學校 肄業 月 月 分注意:本人對於招生簡章規定事項皆已解並遵守招生委員會之規定,如有實,願接受取消取及入學資格之處分。 考生簽章: 註:1.依簡章規定,報名之學資格須具國 內經教育部案之大學、獨學院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 學或獨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以上者。 2.上課時間:星期、星期日(視排課情況而定) 報名手續 1 繳驗證件* 2 繳報名費* 3 編號登記* 4 核發報名證* 註:字號請勿填寫 12附表一之一

24、報名證號碼: 在校學業成績單浮貼處 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浮貼處 學証件影印本浮貼處 退伍或相關兵役証明影印本浮貼處 工作經驗資証明影印本浮貼處 成就及學校認知証明影印本浮貼處 13附表二 報名學生成績通知單 報名 證號碼: 收 報名學生注意: 1.請報名學生親自填寫通訊住址及收件人姓名以報名學生可收到成績通知單。 2.報名學生成績皆已電腦存檔,發現有塗改變造等違法事實,除依法送法辦外亦取消取資格。 3.成績有疑問,請於 99 10 月 7 日(四)09:00 16:00 時 前向招生委員會申請複查成績。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報名學生成績通知單 姓名:_報名

25、證號碼: 成績通知單黏貼處 東方設計學院99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高雄縣829湖內鄉東方一一號14附表三 報名證號碼: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推薦函 報名學生姓名: 報名學生地址: ( ) 報名學生電話: (以上先由報名學生自填寫,然後交給推薦人) 茲推薦 君加貴校 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招生甄選。 被推薦者曾與本人共事如下: 對該報名學生之瞭解程:非常熟 熟 很熟 熟:認 其餘評估事項彙整如下表:(請打 v ) 評估項目 傑出 優 佳 普通 予推薦 學習能 創新能 表達能 導能 身心

26、況 合作 成熟程 工作態 具體評語 : (請就下各項加以評估) 一、 專業域: 二、 就之潛: 三、 成就之潛: 四、 其他補充事項: 總評: 傑出 優 佳 普通 予推薦 (務必勾選) 推 薦 人: 任職機關及單位: 職 稱: 與被推薦人關係: 絡電話: 傳 真: 推薦人簽章: 月 日 註:1.本表敷使用時,請用另紙書寫。 2.請推薦者直接將本表以本會提供之信封密封並在封口簽章後,交給被推薦者。15附表四 報名證號碼: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學士後智慧生活創意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 學校認知自述表 註 1.請用 100 字以上,描述對本校的認知。 2.本表成

27、績佔考試總分 10 分。 3.自述表與報名表一併繳交。 4.報名日期務必自填寫。 16附表五 報名證號碼: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複 查 成 績 申 請 表 報名證號碼: 姓名: 申請日期: 月 日 複查科目: 在校學業成績平均 工作經驗 成就及學校認知自述表 備 註:只能複查成績是否計算錯誤,得要求再評審。 複查費用:五十元 注意事項:一、報名證號碼要填寫正確、清楚。 二、請將本申請表及成績通知單正本,一併於 10 月 7 日(星期四) 09:00 16:00 時前 ,親至本校辦複查,逾期予受。 17附表 報名證號碼: 申訴申請書 報名學生: 申訴由:

28、此 敬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申請人: 絡電話: 手機: 家長或監護人: 蓋章 絡地址: ( ) 中 華 民 國 月 日 報考學生有疑義事項時,可向本校試務組提出,由本會相關小組討研議,並函覆報名學生。報考學生對招生考試及後續之相關作業,認有公並損及其個人權者,得備妥相關資於放榜 二週內 逕向本會提出申訴,本會於一個月內正式答覆。 18附表 七 報名證號碼: 結 書 本人報考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招生甄試,因故未能繳交 _, 請先准予報名加,並需於當日前( 月 日星期 )補繳,否則取消入學資格,並且再要求退回報名費,絕無議。 此致 東方設計學院 99 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 報名學生: (簽章) 報名證號碼: (報名學生免填) 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電 話: ( ) 監 護 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月 日 19本校距台南市 20 分鐘、高雄市 30 分鐘,交通非常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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