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为了加强机械学生会的系统化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进行,使机械学生会在工作和管理中正规化,系统化,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一)考核对象机械学生会全体干事(二) 考核标准 A、会议出勤(占 30 分)由机械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各部门的各项例会,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所分管的部长请假。出现以下情况扣取相应分数。B、常规工作(占 40 分)1、部门所有成员应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部长会对所有干事的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会议记录未做者每次扣 2 分,记录不详者每次扣 1 分。2、部门要求上交的资料应按时上交。资料包括个人总结,个人课表
2、,以及要求完成的汇总表。迟交 扣 3 分/次不交 扣 5 分/次3、做表格或汇总资料不认真,经分管部长找出三个以上低级错误时,一次扣1 分。4、在完成各部长分配的任务时,态度不认真或者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者可由其分管部长酌情扣分 2-8 分。C、活动参与(占 30 分)迟到 1-5 分钟 扣 1 分/次迟到 5 分钟以上 扣 2 分/次无故缺席 扣 5 分/次会议前请假 1 次 扣 1 分/次早退 扣 2 分/次会议中严重扰乱会议秩序 扣 10 分/次1、未参加院学生会要求参与的大型活动一次扣 2 分。2、本部门举办活动没有认真组织参与的,活动期间有偷懒者一次扣 2 分。D、附加分细则1、 ,获得院级荣誉加 0.5 分,获得校级荣誉加 2 分,获得市级荣誉加 5 分,获得国家级荣誉加 10 分。2、在担任干事期间 ,期末平均绩点在 80 以上者加 2 分。考核总成绩公式:ABCD(三)考核方式所有考核工作由秘书处和各部负责人执行 (四)奖励制度学年末按学年成绩排名评定“优秀干事”称号,并给予相应其它奖励。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