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改革攻坚深入推进 行政审批事项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 (试行) 旨在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提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质量和效果。指南用于指引政府负有提供责任、需求长期稳定和较适宜市场化运作、采用 PPP 模式建设运营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操作, 包括重点水源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大型灌区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等。采用PPP 模式建设的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做好相关工作。除特殊情形外, 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 原则上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水行政审批印发水利部贯彻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
2、务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 提出水利部 20 项重点任务措施, 细化工作内容, 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再减少 5 项行政审批事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水利部行政审批事项已由48 项减少到 17 项, 减少了 65%。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 制定多项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并上线运行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 实现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 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查审批效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会同有关部委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办法, 建立督导工作制度、改革工作简报制度, 组织开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信息系统, 督
3、促地方加快推进改革。目前, 全国 31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均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印发了实施方案。农业水价改革覆盖 883 个县, 涉及农田灌溉面积 5200 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效果初显, 根据吉林、重庆、浙江等 14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初步统计, 亩均用水量改革前 578m, 改革后 439m。工程良性运行得到保障, 实际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的县或灌区374 个。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在 12 个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中, 5 个已成功落地实施, 共吸引社会资本 37.61 亿元, 约占工程总投资的 22.8%
4、。联合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 (试行) , 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社会资本参与行为。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改革3 月, 会同国土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各试点地区根据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方案已经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各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联合批复, 标志着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9 月, 水利部召开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推进会, 总结 6 个试点地区工作进展, 对下一阶段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明确自2017 年 12 月 1 日起, 将水资源税
5、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 9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水权改革11 月 24 日, 宁夏水权试点通过水利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联合验收, 是全国首个通过验收的水权试点。目前, 宁夏等 7 个省 (自治区) 全国水权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探明了水权确权的主要路径和方法, 探索形成了区域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水权交易模式。出台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规范水权交易。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平台作用, 累计促成 15 单水权交易, 交易水量达到 8.76 亿 m。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改革目标通过
6、 2 年左右时间, 探索水流产权确权的路径和方法, 界定权利人的责权范围和内容, 着力解决所有权边界模糊, 使用权归属不清, 水资源和水生态空间保护难、监管难等问题, 为在全国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积累经验。试点任务一是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二是水资源确权。试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 陕西省渭河, 江苏省徐州市, 湖北省宜都市, 丹江口水库 (水库库区管理范围) 。扩大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目的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 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试点时间从 2017 年 12 月 1 日开始实施。试点范围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