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掐住食品保质期“戏法”的“七寸”记者近期在北京、湖南追踪发现,一些商家借用印刷机械、有毒化学药剂等“道具”,涂改食品保质期如同“变戏法”,真假难辨。 令人忧虑和不安的是, “食品永不过期”,不仅成为一些商家经营秘籍,日渐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也逐渐演变为食品安全的毒瘤,不断侵害着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鉴于泛滥的保质期“失贞”现象,我觉得,有必要与打蛇一样,掐住“食品永不过期”的“七寸”,做到稳、准、狠,从而让消费者尽早吃上放心食品。 实际上,现行法律对食品过期已制定出相应罚则。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 500 元以上 1
2、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96 条也明确了,销售过期食品,商家应给予消费者 10 倍赔偿。可是,这类似挠痒痒的处罚,难以对商家和企业起到惩戒预期。在美国,有家健康食品店销售了过期食品、药品,光是在纽约2州就主动认罚了 85 万美金,因此,国家有必要修改现行法律,大幅度提高处罚上限,让违规者违法成本远远大于收益。 我国法律对于过期食品去向,没有明确条款规定,也是导致商家在保质期“做手脚”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法 ,包括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曾发布的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
3、都对过期食品进行了规范,但是,除了笼统地说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要及时清理之外,并没有规定过期食品的回收、销毁等具体条款。 在过期食品去向“制度出口”方面,日本做到了极致。日本每年处理大约 2 000 万吨剩余食品,大约 5 倍于2007 年援助全球贫困人口的粮食数量。过期食品大多来自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的商店或餐厅,意味着食物必须当天售完,否则只能作抛弃处理。抛弃过期食物,让许多日本民众都很不满。而使用填埋等方式,不仅浪费还会产生温室气体,破坏环境。现在,日本有专业的过期食品处理企业,将过期食品制成饲料、肥料,或者发酵产生甲烷,作为工业能源。据统计,过期食品的 70%能够得到回收利用。 显然,我国也应该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而非食品生产、销售的任何一方,作为过期食品回收的龙头企业,从而尽快让过期食品有个理想的归掐住3食品保质期“戏法”的“七寸”宿。除此之外,学习美国在食品包装搞销售截止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和封箱包装期等四个日期;还要对食品包装印刷技术和内容制定新规则,从源头遏制日期“变戏法”。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