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1584484 上传时间:2018-08-0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国土资源所办事指南一、农(居)民建设用地审批1、申请条件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常住户,且有生产生活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义务;因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多子女家庭,原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分居后父母身边需有一子女);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且无住房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回乡等回本村组落户无住房的;经批准户口已经移到本村组,原宅基地退交集体组织重新安排的。2、不予受理的情况对下列情况申请宅基地的,乡(镇)国土资源所不予受理。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

2、体规划的;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已列入规划改造范围的;原有住宅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户口虽已迁入,但原籍住房未拆除或依法转让,不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空挂户的;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或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但住房实际长期空置的。3、申报资料农(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一式两份);农(居)民建房用地审批表(一式两份);个人行政许可申请书;农(居)民申请建房用地公示(存根);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

3、簿复印件;属拆旧建新的,需提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建设用地“三到现场 ”情况登记表;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或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城市规划区内的还需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涉及公路、水利、电力、环保、林业等部门的,须上述单位出具意见书。申请人已有宅基地,现另行选址申请建房的,需提供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回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翻建及新申请的除外);需分户另行建房的,属城市规划区外的需提供镇司法所的分户(房)见证书,城市规划区内的需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4、办理程序受理申请国土资源所审核公示所长审查镇政府审核上报审批国土局窗口收文建设用地股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制作审批文件发证5、办理时限整个流程共需 30 个工作日。(不含镇政府审核时间)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一)所需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权利人(为户主)的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如果该土地登记业务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按规定提交资料外,还需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土地登记的,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代理境外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需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有关文件资料(含历史遗留的房屋准建通知书、建房用地许可证等)或村(

5、居)委会的权属证明书(注明地址、建屋年份、面积、四至,村(居)委会需在权属证明书落款处加签名)(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发证1、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2、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3、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镇(村)建设规划且占用基本农田的;4、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5、土地权属有争议的;6、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三)办理程序国土资源所受理申请通知测量缴纳测绘费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填写有关资料公示所长审核局窗口收件登记发证办地籍调查、公告、审核地籍股审核局领导审批发证办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办公室盖章局窗口通知国土资源所领证所窗口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四)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咨询培训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