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为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院,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指南。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及公开形式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院编制的商学院党务与信息公开目录 ,具体公开形式参见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二)查询方式学院网址为 http:/ 号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办公室,邮编:25501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 12:00,14 :3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受理程序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2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