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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质量管理工作意见.docx

上传人:拉拉链 文档编号:15212434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9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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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建局质量管理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体制 村镇建设指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镇(乡)村企业,镇(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活动。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和利用原国有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村镇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的统一管理与技术服务,并充分

2、发挥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促进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加大对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加强技术服务和工作指导,努力提高村镇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向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农民自建住宅标准、通用设计图或标准设计图。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所辖重点县、重点中心镇和区管镇的村镇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每半

3、年向省建设厅和市政府汇报一次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2、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别是城关镇以外的限额以上工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巡查报告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及其职责。每季度将村镇建设情况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限额以上村镇建设工程由建设方取得规划手续后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仍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手续。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村镇建设项目法人、村(居)民建房业主和建筑工匠对工程质量

4、安全负总责,村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和个人按各自职责对所承建的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应有专人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作。负责对本乡镇规划区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4、村民委员会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协助建设方办理建设手续,按月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村镇建设情况。并配合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定位放线。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1、限额以上(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

5、上、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工程竣工后,建设方要组织竣工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制镇、集镇的村镇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村镇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 2、限额以下(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生产性建筑,居民自建

6、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住宅的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建设方必须取得规划批准文件方可开工,并应在动土施工前到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建设方在申请建房基地时,应与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建房服务协议,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应指导建设方选用合适的设计通用图及其配套基础形式或联系有关技术人员提供基础设计有偿服务。建房协议可作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对其工程进行管理的依据。 3、对限额以下的农民自建房,各县、区应提供服务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工程服务机构。建设方应与村镇建设工程服务机构签定建房服务协议,以此作为村镇建设工程服务机构对其工程进行管理的依据。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村镇建设工程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和必要的指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农民自建房的水平。 四、加强村镇建设的抗灾,防灾工作。 各县,区应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对群众的抗震,抗风等防灾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工程质量意识,将灾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在村镇规划中划定建设用地时,要考虑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带;同时要考虑当地的农作物区域对建房的影响。村镇各类建设项目应避开采煤沉陷区域。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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