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 州 市 物 价 局 文 件苏价检字 201848 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专项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区物价局,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及国家和省对社会化培训机构价格监管的最新要求,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专项巡查的通知(苏价检2018 39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苏州市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专项巡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物价局2018 年 4 月 8 日(此件公开发布)苏州市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专项巡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社会化培训行业的价
2、格秩序,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收费行为,坚决整治社会化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规收费乱象,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确保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省物价局相关的工作部署,制定我市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专项巡查实施方案如下:一、巡查方式和时间本次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情况专项巡查由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统一组织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市检查分局负责对市属各类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巡查。根据“ 双随机” 要求,在 苏州市教育培训 机构单位名单中随机抽取 10 家单位,并从我市本级执法人员库中随机确定执法人员,组成五个专项巡查组开展巡查。各市、区价格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
3、。按照各市及吴江区抽取不少于 2 家,其他各区不少于 1 家的要求,组织落实好本辖区内巡查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巡查工作。 二、巡查内容和重点本次巡查对象以中小学校外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为主。重点巡查培训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提供服务前的价格承诺;(三)标示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四)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五)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费义务;(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三、巡查工作要求(一)突出巡查重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规范社会化
4、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必要性,明确把中小学校外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收费作为巡查重点,认真梳理汇总历年来相关的投诉举报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切实加强与教育、人社、民政、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强化本部门的上下协调配合,及时交流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巡查取得实效。(三)及时反馈整改。专项巡查过程中,可通过座谈会、政策提醒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培训机构,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四)认真做好总结。各市、区要认真梳理、分析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省局要求认真撰写巡查报告,提出加强培训收费监管的建议。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典型案例 1 例,报送至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检查三处。联系人:徐大成 68260220。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