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 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2011 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做大做强湖北建筑业、打造建筑强省”的目标,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提高行政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神鼓劲,真抓实干,奋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和湖北建筑业的新跨越。 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建筑业总产值 4800 亿元,建筑业增加值 950 亿元以上;全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达到 93以上;力争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一
2、、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一)坚持扶优扶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中央在鄂龙头企业、省内骨干企业、专业优势企业、劳务带头企业等各梯队企业的培育。继续开辟绿色通道、 “直通车”等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 20 强、装修装饰 10 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龙头骨干企业,做好 133 家重点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推进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向优势企业倾斜。充分发挥中央在鄂企业的龙头作用,鼓励、引导地方企业与龙头企业实施战略联盟,协同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既有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抢抓国家持续加大基
3、础设施投入的机遇,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企业。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调控引导作用,支持高等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尽快进入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机 场 、港口、 铁路等政府重点投资领域;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等特色专业方向发展。(三)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加强同省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引导企业抢占有发展前景的国内区域市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优势板块。坚持“ 走出去” 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四)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认 真落实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
4、工作暂行办法以及施工合同备案制度。(五)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审批制度,实施建筑业企业总量动态控制。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创新动态监管办法,实施“两场 ” 联动管理, 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进行资质动态检查,启动处罚程序,依法清出扰乱市场秩序、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六)严格市场行为执法检查。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人员的培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行为检查,加大对建筑
5、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建筑市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加快出台建筑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加大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八)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继续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阳光工程” 、“温暖工程”等培训计划,不断拓宽农民工培训渠道,加快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化。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健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试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劳务基地,着力改善结构性“用工荒” 问题。引 导建筑劳务有
6、序流动和规模输出,促进劳务企业与大型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九)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管理,加大对省内外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证书及相关的信用状况的核验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程序,依法开展建筑工程招标主要环节的备案。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两个标准性文件。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认真执行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手册管理办法,全面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十)积极做好清欠维稳工作。进一步规范建
7、设工程分包行为,加大对拖欠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健全日常防范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十一) 完善工程质 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出台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十二)深入开展“住宅工程 质量通病再治理 ”活动。加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活动,强化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适时组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
8、量观摩活动,逐步实现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十三)周密部署质量检查工作。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检查。以钢筋加工、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楼板厚度等质量环节为重点,加大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等质量问题的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做好全国工程质量大检查的迎检工作。(十四)实施“精品工程 ”战略。研究制定优质优 价、优先进入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等创建精品工程的激励政策。继续开展“ 楚天工程 质量论坛 ”、质量巡讲等多种形式的 创精品工程专题活动。(十五)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进一步明确质量检测市场监管机构,落实监
9、管责任,对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机制,逐步推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严厉打击质量检测弄虚作假行为。继续开展示范检测机构创建、考核和观摩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和专项监督检查,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六)加大工程建设工法、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政策引导,开展对工程建设工法、新技术应用先进企业(项目)的表彰,提高建筑业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积极性。强化培训工作,发挥引领作用,组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观摩活动。四、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十七)继续实施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施工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一票
10、否决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和城乡结合部、县城和各类开发区等重点地区的安全监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会,适时召开安全现场会。(十八)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执行施工企业生产安全评价标准,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核查,加大对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研究落实国务院 23 号文确立的“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三项 新制度。(十九)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行为和论证程序,继续开展以监控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将重大危
11、险源的控制管理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十)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巡查。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脚手架为重点的安全巡查,开展预防高坠、坍塌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艾滋病防治及应急救援等教育活动,加大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三 类人员” 的培训、考核力度,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十一)健全监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建立全省应急救援资源报备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及 时调整完善应急预案。(二十二)全面推行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监督,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12、地活动,适时组织文明施工的专项检查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二十三)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协调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参公管理、适当增加监督人员编制、经费财政全额保障等问题。开展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五、提高监管服务效能(二十四)加强行业发展研究。制定完善湖北省建筑业“十二五” 时期发 展规划。研究制定落 实湖北省建筑市 场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措施。健全行业统计分析制度,实时分析和把握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动态以及行业发展情况。分析总结全省建筑业发展状况,发布湖北省建筑业“ 十一五” 时期发展报 告。(二十五)推进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社会监督制,创 建文明高效建管机关,打造建管工作品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 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实行服务限时制。完善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二十六)引导各级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协会深入市场调研,完善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