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桐环批2018企 1 号关于杭州桐庐华盛拉丝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200 台拉丝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杭州桐庐华盛拉丝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杭州桐庐华盛拉丝机械有限公司年产 200 台拉丝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为补办环评,同意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结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审批意见和环评要求执行。二、根据环评结论,同意杭州桐庐华盛拉丝机械有限公司在桐庐县富春江镇芝厦村老街 96 号,年产 200 台拉丝机。三、本项目主要设备:数控切割机 1 台、车床 5 台、刨床 1 台、摇臂钻
2、 2 台、铣床 4 台、磨床 1 台、锯床 1 台、行车 4 台、镗床 1 台、电焊机2 台。主要生产工艺:铁板-车、钻、铣、磨等金加工-焊接-组装-成品。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 制度,落实环评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夜间不得生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 类标准。(三)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乳化液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六、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桐庐县环境保护局2018 年 1 月 2 日抄送:桐庐县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