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路政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为切实加强路政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路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深化争创文明行业活动。特制定本路政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坚持“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方 针,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求,建立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激发每一位路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二、考核依据: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考核评议制度三、考核内容:1、路政巡视岗:执法规范;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熟练掌握法律、业务知识;路政巡视、结案、处罚卷达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巡视组长还应认真做好本组人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贯彻落实大队的各项管理制度。2、治超岗位
2、:执法规范;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称重检测准确无误,上报检测记录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治超组长还应认真做好本组人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贯彻落实大队的各项管理制度。3、内勤组长岗位:执法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本组各个岗位考核全部达标;后勤管理工作达标;认真做好本组人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贯彻落实大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4、内业岗位:执法规范;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路政内业管理;2全程办事代理制满意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5、法制管理岗位:执法规范;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社会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三、考评办法:考评采用百分制,每个岗位考评达标为 100 分,每月集体进行考评打分。评分标准:1、路政巡视岗:(1)执法规范(15 分)。要求:查处违法案件必须 2 人以上;着装符合要求;上岗要佩带执法证件;纠违时语言文明、专业。每违反一项扣 2 分;受到投诉经查实扣 5 分。(2)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25 分)。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扣 25 分;违反单位的工作纪律每次扣 5 分;违反单位的各项制度扣每次 2 分。 (注:组员被扣分时,组长负连带责任扣一半分数)(3)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20 分)。要求: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制
4、作各种规范的法律文书;熟练掌握处罚、 赔(补) 偿标准。每处错误扣 2 分;形成错案的,主要责任人扣 20 分,组长扣 2 分。(4)路政巡视、结案、 处罚卷达标(20 分)。要求:巡视率 100%;结案率 95%以上;处罚卷合格率 100%(80 分以上为合格)。3每项不达标扣 5 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以巡视组为单位考核)(20)。要求: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阶段性、政治性的突击整治任务;其他需要急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未完成任务扣 3 分(注:因完成以上任务可相应降低巡视指标, 执行任 务实行挂帐、销帐制)。(6)加分标准:1、每做一套优秀处罚卷加 3 分(以组为单位,90 分
5、以上为优秀)。2、每人上报一篇信息并被采纳加 1 分。3、每月考评本组全部达标组长加全组平均分的 1%。注:处罚卷如在年终被上级法制部门评为不合格,每卷扣 5分,所扣分数在当年或下一年总分中扣除(以组为单位)。2、治超岗位:(1)执法规范(15 分)。要求:着装符合要求;上岗要佩带执法证件;纠违时语言文明、专业。每违反一项扣 2 分;受到投诉经查实扣 5 分。(2)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25 分)。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扣 25 分;违反单位的工作纪律每次扣 5 分;违反单位的各项制度每次扣 2 分。 (注:组员被扣分时,组长负连带责任扣
6、一半分数)(3)称重检测准确无误,上报检测记录及时(20 分)。4要求:称重、检测无人为因素的失误;每天将检测记录及时上报路政大队。每出现一次失误或漏报一次扣 2 分。(4)治超无不良记录。要求:治超站没有对路政治超人员的不良记录反映(因治超人员的工作独立性较强,只有 1 人在岗且需要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每有一次不良记录反映或投诉经查实扣 5 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以治超组为单位考核)(20 分)。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阶段性、政治性的突击整治任务;其他需要急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未完成任务扣 3 分。(6)加分标准每人上报一篇信息并被采纳加 1 分。(7)每月考评本组全
7、部达标,组长加全组平均分的 1%。3、内勤组长岗位:(1)执法规范(15 分)。要求:着装符合要求;上岗要佩带执法证件;纠违时语言文明、专业。(2)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25 分)。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扣 25 分;违反单位的工作纪律每次扣 5 分;违反单位的各项制度每次扣 2 分。 (注:组员被扣分时,组长负连带责任扣一半分数)(3)内业、法制管理岗位考核(20 分)。5要求:所负责的内业、法制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全部达到标准分数(即 100分)。每个岗位未达标扣 2 分(其中内业、法制管理岗因不合格卷或错案被扣分,组长负连带责任扣一半分
8、,所扣分数在当年或下年总分中扣除)。(4)后勤管理工作达标(20 分)。要求:路政大队的所有办公设备,路政管理装备等要造册清楚,帐物相符,为 大队做好其他后勤保障工作。每项未达标扣 2 分。(5)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20 分)。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阶段性、政治性的突击整治任务;其他需要急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未完成任务扣 3 分。(6)加分标准:上报信息并被采纳加 1 分,本组考评全部 达标加全组平均分的 1%。全年许可卷全部达 标加 3 分,法制岗年终处罚卷被加分组长加一半分(分数加在当年或下一年的总分中)。4、内业岗位(1)执法规范(15 分)。要求:着装符合要求;上岗要佩带执法
9、证件;纠违时语言文明、专业。每违反一项扣 2 分;受到投诉经查实扣 5 分。(2)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25 分)。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扣 25 分;违反单位的工作纪律每次扣 5 分;6违反单位的各项制度每次扣 2 分。(3)路政内业管理(20 分)。要求:路政文书、台帐管理达标率 100%;统计报 表准确率 100%;许可卷合格率 100%。每处不达标扣 5 分。(4)全程办事代理制满意率(20 分)。要求:全程办事代理制满意率达到 80%以上。不达标扣 5 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0)。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阶
10、段性、政治性的突击整治任务;其他需要急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未完成任务扣 3 分。(6)加分标准:每上报一篇信息并被采纳加 1 分;许可卷合格率 100%加本月得分的 1%。注:许可卷如在年终被上级管理部门评为不合格,每卷扣 5分,所扣分数在当年或下一年总分中扣除。5、法制管理岗位(1)执法规范(15 分)。要求:着装符合要求;上岗要佩带执法证件;纠违时语言文明、专业。每违反一项扣 2 分;受到投诉经查实扣 5 分。(2)无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25 分)。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扣 25 分;违反单位的工作纪律每次扣 5 分;7违反单位的各项制
11、度每次扣 2 分。(3)负责对路政处罚案卷的审查、封卷、装订工作(20 分)。要求:对外勤组所制作的路政处罚案卷认真、仔细进行审查,合格后如无特殊情况 5 日内封卷、装订。未按要求封卷、装订扣 2 分。如处罚卷年终被上级法制部门评为不合格案卷,每卷扣 5 分,形成错案的扣 10 分,所扣分数在当年或下一年总分中扣除。(4)宣传、培训、信息 报送(20 分)。要求:全年社会宣传次数不少于 5 次;执法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 8次;信息报送按分局、人事科的要求上报,被市局、区信息采用 10 条、通讯报道 4 篇。每少宣传或少培训一次扣 2 分。每少一条(篇)信息、报道扣 2 分。(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0 分)。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阶段性、政治性的突击整治任务;其他需要急办的各项任务。每次未完成任务扣 3 分。(6)加分标准:每上报一篇信息并被采纳加 1 分;超额完成全年信息上报采纳工作加 2 分;全年处罚卷全部合格以上加 2 分;全部优秀加 3分(分数加在当年或下一年的总分中)。四、奖惩办法全年总分平均数达 90 分以上者有评优资格。80 分以上者为工作合格,不满 80 分者为工作不合格,具体奖惩数额及措施结合北京市公8路路政管理人员考核评议制度及分局年终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错案责任人按“ 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