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部门预算目 录第一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 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2、、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雕塑和城市勘察、市政设计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县域内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执行规划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工程
3、质量检测、建材质量检测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及其它已报批建筑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规划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5、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指导商
4、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节能材料的管理;指导全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6、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和监督全县燃气、供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7、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8、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9、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
5、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10、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11、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市场的执法监察工作。12、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各类资源、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依法对县城规划区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基本情况县城建局编制数 62 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11
6、 个、全额事业编制数 21 个、差额事业编制数 1 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数 29 个;实有人数 68 人,其中:在职人数 52 人,包括行政人员 8 人、全额事业人员 30 人、差额事业人员 1 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13 人;退休 16 人。第二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 年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 5912700.76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912700.76 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县城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5912700.76 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
7、别划分:基本支出 5912420.76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9.9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944289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82872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5259.76元;项目支出 280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0.01%。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7594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9%;城乡社区支出 5043247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84%;住房保障支出 361859.76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 年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总额为 5912700.76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100%,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507594 元,占财政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 5043247 元,占财政补助支出 84%;住房保障支出361859.76 元,占财政补助支出 7%。(四)政府性基金情况2017 年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2017 年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912700.76 元,比 2016 年减少 4247299.24 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减少开支。(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 年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0 万元、工程预算 0 万元、服务预算 0 万元。二、
9、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7 年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8.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8.1 万元,比上年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第三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 年部门预算表八张表(详见附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