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 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从政府管制理论和行政法学视角对中国的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进行了初步研究,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指出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是为了克服互联网信息发布者和受众之间的高度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尝试;且从行政法学视角对我国最近的互联网政府管制模式进行了评判和剖析;以加拿大为例对互联网信息管制中的“自我规制”的理论与实践加以评介;最后从制度分析的视角对我国最近的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措施进行了宏观评述。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自我规制1 导言今天的中国正在走向所谓的“互联时代”或新经济时代。据国际电信联盟的统计,截
2、止 1999 年 6 月,全球互联网络(Inter)用户已经突破了 1.6 亿,联入网络的国家和地区已有 187 个,预计到2002 年,用户将增加到 310 亿。互联网络已经成为信息时代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和最外在也是最扩张的特征。1想起来著名经济学者汪丁丁最近出版的一本关于互联网经济评论的新作,书名就叫自由人的自由联合。2但是在这样一个虚拟的自由美丽公共空间里,也出现了信息过载,信息传递的无序乃至虚假失控现象,于是互联网信息的政府管制和行政立法就势在必行。不过当自由和秩序,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等具有“相互性的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利弊相权?3对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管制动因、管
3、制框架、管制模式,我们应该有怎样的把握和认识?本文就试图站在一个“价值无涉”的中立的研究人员视角,从政府管制理论和行政法学进路,以及制度分析的视角,对此加以初步的解构和品评。这篇文章很可能无法解决多少实在的问题,但是如果能够把一些问题“说清楚”,也就多多少少达到了本文的初衷。2 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的必要性首先我们需要明了“什么是政府管制”,法学论文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勒把他对政府管制的研究称为“经济管制的理论”,并创立了管制经济学。美国当代管制学者史普博将政府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为直接或通过改变消费者和厂商供求决策而间接干预市场分配机制所颁布的法规
4、或采取的特定行动”4;而中国学者将其定义为“政府行政机构根据法律授权,采用特殊的行政手段或准立法、准司法手段,对企业、消费者等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实施直接控制的活动。”5政府管制活动按其目标可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控制两种,前者侧重于处理企业间及企业和消费者间纯粹的经济关系,后者则偏重于处理企业的经济行为可能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的不健康或不安全问题。而笔者认为互联网信息的政府管制应主要归为社会性控制的范畴。曾经有人认为网上构建了一个超越传统国家权力,仅仅受计算机控制,没有政府、法律和警察的网络空间。6但我们应该看到网络信息空间中也存在着“市场失败”(marketfailure),互联网上的信息发布者
5、和受众(新闻学上的术语)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网络信息的失序有至少以下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信息轰炸”,即在有限的时空内投放超密集的信息容量,使人们无从分辨,无法选择;二是“信息伪造”,即在网络中通过技术的方法伪造出一个以假乱真的信息环境来欺骗公众。在网上产品的生产商往往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对产品做夸大的乃至虚假的宣传:“。”的背后也可能是一个皮包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虽多,有时候也真的是鱼龙混杂,“亦真亦幻难取舍”。同时网络跨越了传统的地域国界概念,于是出现了信用证犯罪,个人隐私权被侵害,网上非法交易等现象。比如说从 1998 年开始炒的火爆男性性功能治疗药物,辉瑞公司(Pfizer)出品目1
6、23 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 2 第 2 篇 WTO 与企业财务管理预览一、入世后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都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展开的,人世后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变迁必定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极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加入 WTO 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求及与有关WTO 成员国达成的双边协议,我国将逐步放松外资金融机构准人的范围和区域限制。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必将使我国金融市场发生全面而深远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从而对企业筹资投资产生极大的影响。第一,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资金供给的增
7、加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为我国企业筹资、投资和规避风险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组合方式。第二,金融创新丰富了金融工具品种,拓展了金融服务范围,但同时也派生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表外风险等新的风险,使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大,规避风险将成为人世后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最重要课题之一。第三,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我国金融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金融机构自律性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也将进一步规范,必将便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得以更加有效地发挥。这样,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在金融市场都将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只能凭借其良好的经济效益、看好的市场前景与持续高速的增长而获得资金,况且企业
8、筹资有时还要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 3 第 3 篇 浅谈利润管理的合理性预览由于现实不成熟的社会经济环境及人们对假账的深恶痛绝,“利润管理”被习惯上理解为非善意的利润操纵。的确在现阶段“利润管理成为一个很消极的词汇,但是凡事都有它的另一面,利润管理也有它的合理性,就象纳税筹划与偷税一样,虽然其目的都是为了节约税费支出,但其实现目的的手段截然不同:前者合法合理,是一种较高水平的理财行为;而后者是以违法和不合理的手段来实现的,承担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是一种愚昧的理财行为。 一、利润管理“度”的把握 利润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其“褒”与“贬”的分水岭就是一个“度”,在这个“度”内是合理的利润
9、管理行为,应该被人们所接受;超过这个“度”就是利润操纵,就应受到惩罚或谴责。这个“度”如何把握是这一行为性质判断的钥匙。借鉴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现实特征,笔者认为利润管理的“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1) 法律制度框架。法律制度是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是企业经营的游戏规则,企业的任何行为都应在符合规则的前提下进行。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度”就是法律制度的框架,在法律、制度、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所作的利润调整和选择是合理行为;超越法律制度框架范围的利润管理是一种违法或违规行为,是利润操纵。 (2)企业各利益主体的协调性。企业利润管理行为的结果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数额,一 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