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管 理 制 度第 一 条 为 了 控 制 或 消 除 施 工 生 产 现 场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预 防 工伤 亡 事 故 的 发 生 ,保 障 各 项 施 工 生 产 任 务 安 全 顺 利 地 完 成 ,根 据 国家 有 关 规 定 和 目 前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的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本 项 目 所 有 的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第 三 条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中 必 须 有 针 对 性 的 安 全 技 术措 施 。所 有 工 程 的 施 工 组 织
2、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必 须 有 单 项 的 安 全 技术 措 施 。没 有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工 程 不 得 进 行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必 须 依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以 及 行 业 的 有 关 安 全 技术 标 准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必 须 全 面 ,并 具 有 针 对 性 。要 根 据 施 工 工 程 的结 构 特 点 、施 工 方 法 、施 工 机 具 设 备 、作 业 环 境 、各 类 施 工 人 员 的 素质 等 实 际 情 况 ,明 确 具 体 地 提 出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和 注 意 事 项 ,防 止 口号 式 、一
3、般 化 ;施 工 现 场 需 要 的 临 时 施 工 用 电 ,必 须 纳 入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之 中 。要 有 设 计 、有 计 划 、有 平 面 布 置 图 、有 说 明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由 项 目 经理 部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编 制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参 与 ,并 经 过 项 目 总工 程 师 审 批 生 效 。2工 程 量 在 5000 万 元 以 上 的 大 型 工 程 和 新 、难 、险 工 程 需 报 公 司审 核 批 准 。第 四 条 特 殊 和 危 险 性 大 的 工 程
4、 必 须 单 独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案 。爆 破 、吊 装 、水 上 和 水 下 作 业 、深 坑 、滑 模 、搭 设 和 拆 除 高 大脚 手 架 、桥 架 、挑 架 、挂 篮 等 特 殊 架 子 、施 工 临 时 便 桥 等 ,在 施 工 前必 须 编 制 单 独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单 独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一 定 要 有 依 据 ,严 格 标 准 ,有 计 算 、有 详 图 、有 说 明 、有 审 批 ;特 殊 和 危 险 性 大 的 工 程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必 须 由 公 司 总 工 程师 指 定 的 具 备 相 应
5、 资 格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编 制 ,并 经 公 司 总 工 程师 审 批 。第 五 条 必 须 严 格 实 行 逐 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各 分 项 工 程 开 工 前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总 工 程 师 要 将 工 程 概 况 、施 工 方 法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等 情 况 ,向 工 地 负 责 人 、各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进行 详 细 的 书 面 交 底 ,并 向 参 加 施 工 的 全 体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交 底 。书 面 交 底 应 一 式 三 份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总 工 程 师 、工 地 负 责 人 各
6、 执 一份 ,另 一 份 交 项 目 经 理 部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总 工 程师 、工 地 负 责 人 要 分 别 在 每 一 份 书 面 交 底 上 做 交 底 和 接 受 交 底 的 签字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后 ,工 地 负 责 人 必 须 请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总工 程 师 指 派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和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验 收 ,方 准 进行 下 一 步 施 工 ;3两 个 及 以 上 施 工 队 或 工 种 配 合 施 工 时 ,工 地 负 责 人 要 按 工 程进 度 定 期 或
7、不 定 期 地 向 各 施 工 队 或 工 班 负 责 人 进 行 交 叉 作 业 的 书 面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各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每 天 要 向 本 队 的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施 工 要 求 、作业 环 境 的 安 全 交 底 。工 程 量 大 、技 术 复 杂 、连 续 多 天 从 事 一 项 工 作 的要 进 行 书 面 交 底 ;各 级 书 面 的 交 底 书 ,要 有 交 接 时 间 、交 接 内 容 、交 接 人 签 字 ;各 级 书 面 的 交 底 书 ,要 按 分 项 工 程 归 放 在 一 起 ,以 便 备 查 。第 六 条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安
8、全 技 术 措 施 的 检 查 验 收 制 度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由 项 目 总 工 程 师指 派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和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验 收 签 认 。按 照 谁 主 办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由 项 目 部 分 管 机 械 设 备 的 负 责 人对 机 电 设 施 、设 备 、施 工 材 料 、工 程 材 料 进 行 验 收 签 认 ;由 项 目 的 安全 部 门 对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进 行 验 收 签 认 。第 七 条 必 须 做 好 特 种 作 业 等 各 类 安 全 关 键 岗
9、 位 人 员 的 培 训 、教育 、考 核 和 管 理 工 作 。保 证 各 类 人 员 均 具 备 相 应 的 技 术 等 级 和 从 业资 格 。第 八 条 必 须 做 好 安 全 技 术 资 料 的 回 收 、分 类 、整 理 和 保 管 工 作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要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回 收 各 类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用 计 划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书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设 施 、设 备 、材 料 以 及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的 检 查 验 收 单 、合 格 证 、施 工 队 伍 和 从4业 人
10、员 的 资 格 证 书 、技 术 等 级 证 书 等 。对 回 收 的 各 类 安 全 技 术 资 料要 进 行 分 类 、整 理 ,并 做 好 保 管 工 作 。各 相 关 部 门 或 人 员 要 积 极 予 以配 合 。第 九 条 建 立 和 实 施 严 格 的 施 工 生 产 安 全 技 术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各 级 总 工 程 师 或 技 术 负 责 人 ,对 施 工 生 产 的 安 全 负 技 术 责 任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必 须 经 上 一 级 总 工 程 师 或 技 术 负责 人 审 核 批 准 后 执 行 ;由 于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11、费 用 不 落 实 ,导 致 因 工 伤 亡 事 故 发 生 的 ,要追 究 项 目 经 理 的 责 任 ;由 于 工 地 负 责 人 无 故 不 执 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案 ,导 致 因 工 伤 亡 事 故 发 生 的 ,要 追 究 工 地 负 责 人 的 责 任 ;由 于 安 全技 术 措 施 本 身 的 问 题 ,导 致 因 工 伤 亡 事 故 发 生 的 ,要 追 究 审 批 人 的责 任 和 编 制 人 的 责 任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发 现 工 地 负 责 人 无 故 不 执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既 不 监 督 落 实 ,也 不 向 主 管
12、领 导 汇 报 的 ,要 追究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的 管 理 责 任 ;各 级 总 工 程 师 或 技 术 负 责 人 ,要 组 织 技 术 部 门 和 技 术 人 员 分析 研 究 发 生 因 工 伤 亡 事 故 的 技 术 原 因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技 术 防 范 措 施 ;各 级 主 管 安 全 生 产 的 领 导 和 总 工 程 师 或 技 术 负 责 人 要 认 真 组织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工 地 负 责 人 以 及 各 施 工 作 业 队 负 责 人 学 习 国 家 、行 业 以 及 上 级 颁 布 的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规 范 、规 定 、标
13、 准 等 ,并 要 积 极贯 彻 执 行 。5第 十 条 认 真 总 结 、推 广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技 术 革 新 和 技 术 改 造 成 果 ,积 极 采 用 安 全 新 技 术 ,不 断 促 进 安 全 技 术 进 步 。对 在 这 项 工 作 中 作出 成 绩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等 各 类 从 业 人 员 要 及 时 给 予 奖 励 。二 、安 全 检 查 制 度第 一 条 为 及 时 发 现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中 存 在 的 管 理 缺 陷 、各 种 隐患 和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作 业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的 行 为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14、 好经 验 ,采 取 相 应 有 效 措 施 消 除 安 全 管 理 缺 陷 、各 种 隐 患 和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作 业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的 行 为 ,推 广 安 全 生 产 的 好 经 验 ,不 断 提 高安 全 防 护 和 安 全 管 理 水 平 ,搞 好 本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特 制 定 本 安 全 生产 检 查 制 度 。第 二 条 项 目 经 理 部 、工 程 处 和 劳 务 队 伍 都 要 定 期 组 织 安 全 生 产检 查 。具 体 规 定 是 :(一 )项 目 经 理 部 对 工 程 处 的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的 全 面 系 统 的 安 全
15、 检查 每 半 年 定 期 进 行 一 次 ,对 重 点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重 点 检 查 ,每 季 度 进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重 大 节 日 前 和 其 它 必 要 时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专 项 或 全面 检 查 ;平 时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要 深 入 基 层 进 行 经 常 性 的随 时 抽 查 。(二 )项 目 经 理 部 至 少 每 月 组 织 一 次 全 面 系 统 的 安 全 检 查 。项 目 的安 全 检 查 由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组 织 ,对 本 项 目 部 所 辖 各施 工 单 位 的 安
16、全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系 统 的 检 查 。平 时 项 目 部 专 职 安技 员 对 各 施 工 单 位 (含 劳 务 用 工 )进 行 巡 查 。6(三 )工 程 处 及 劳 务 承 包 队 伍 的 安 全 检 查 由 其 专 (兼 )职 安 技 员 负责 ,每 天 定 期 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的 自 检 自 查 。第 三 条 各 工 程 处 除 了 要 坚 持 定 期 的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外 ,还 要 根 据工 作 需 要 进 行 不 定 期 的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包 括 巡 回 检 查 、专 业 性 检 查 、
17、防 洪 、防 汛 、防 台 风 、防 雷 击 、防 暑 降 温 、冬 季 施 工 等 季 节 性 安 全 检查 以 及 重 大 节 假 日 、重 大 活 动 期 间 的 安 全 检 查 。第 四 条 必 须 加 强 对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工 作 的 领 导 ,使 其 目 的 和 要 求明 确 、计 划 具 体 可 行 。在 计 划 和 实 施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中 ,各 级 主 要 负 责人 必 须 亲 自 组 织 、全 程 参 加 ,特 别 对 隐 患 及 其 整 改 方 案 必 须 亲 自 确认 ,并 签 署 意 见 。第 五 条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工 作 应 由 各 级
18、 主 要 负 责 人 、相 关 部 门 的 管理 人 员 和 技 术 人 员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共 同承 担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要 认 真 听 取 施 工 现 场 作 业人 员 反 映 的 安 全 生 产 问 题 ,并 加 以 协 调 和 解 决 。第 六 条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该 是 :查 各 级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否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了 安 全 生 产 法 等 一 系列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标 准 ,是 否 真 正 履 行
19、 了 自 己 的 安 全 生产 职 责 ,是 否 保 证 为 安 全 生 产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资 源 ,是 否 能 够 正 确 处理 安 全 和 进 度 ,安 全 和 效 益 的 关 系 ;查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是 否 真 正 落 实 ;查 防 护 ,施 工 现 场 各 种 防 护 是 否 达 到 规 定 的 标 准 ;7查 隐 患 和 违 章 ,施 工 现 场 各 方 面 是 否 存 在 事 故 隐 患 和 违 章 作 业 。第 七 条 每 次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都 要 制 定 明 确 的 检 查 表 ,并 严 格 依 据安 全 生 产 检 查
20、 表 实 施 系 统 性 的 检 查 ,避 免 随 意 性 和 漏 项 。第 八 条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要 坚 持 边 检 查 边 整 改 。对 查 出 的 隐 患 和 违章 ,要 由 检 查 负 责 人 签 发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单 或 施 工 现 场 违 章 记 录 并 开处 施 工 现 场 违 章 处 罚 通 知 单 。隐 患 整 改 要 定 人 、定 措 施 、定 完 成 日 期尽 快 进 行 。一 时 不 能 整 改 的 要 建 立 检 查 、整 改 、消 项 登 记 台 账 ,予 以记 录 。在 隐 患 没 有 消 除 前 ,必 须 采 取 可 靠 的 防 护 措 施
21、。如 有 危 及 人 身安 全 的 紧 急 险 情 和 重 大 隐 患 ,必 须 立 即 停 止 作 业 ,填 发 停 工 指 令 通知 单 。第 九 条 由 于 气 候 、自 然 灾 害 等 原 因 停 工 以 及 发 生 因 工 重 伤 事 故及 以 上 事 故 后 ,应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的 安 全 检 查 ,经 检 查 负 责 人 确 认 合格 并 呈 报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批 准 ,方 可 再 开 工 。第 十 条 劳 务 队 伍 或 生 产 班 组 应 做 好 班 前 、班 中 、班 后 和 节 假 日前 后 的 安 全 检 查 ,特 别 是 作 业 前 必 须 对
22、 作 业 环 境 进 行 认 真 检 查 ,发现 问 题 要 立 即 解 决 或 及 时 上 报 ,解 决 后 方 可 开 始 作 业 。下 班 后 要 对作 业 现 场 进 行 清 理 ,不 得 留 有 任 何 隐 患 。第 十 一 条 定 期 全 面 的 安 全 检 查 应 该 由 检 查 负 责 人 组 织 写 出 书面 的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情 况 报 告 ,并 加 以 审 核 后 ,报 请 公 司 或 项 目 的 主要 负 责 人 签 署 意 见 。特 别 是 对 事 故 隐 患 ,要 实 事 求 是 地 具 体 描 述 ,并8提 出 具 体 明 确 的 整 改 意 见 。公
23、司 或 项 目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对 隐 患 整 改 方案 和 所 需 资 金 等 要 签 署 明 确 意 见 ,并 督 促 落 实 。第 十 二 条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过 程 中 ,依 据 公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等 ,有 权 对 违 章 人 员 进 行 制 止 、处 罚 和 根 据 隐 患 情 况 采 取 责 令 立 即 整 改 直 至 停 工 整 改 等 应 急 措 施 。对 不 听 从 管 理 的 人 员 、部 门 或 单 位 ,有 权 向 领 导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汇报 。第 十
24、三 条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对 日 常 安 全 检 查 结 果 负 责 。日 常 检查 中 ,对 存 在 的 隐 患 不 加 以 指 出 ,不 责 令 整 改 的 或 隐 患 得 不 到 整 改 ,也 不 向 领 导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汇 报 的 ,一 旦 因 此 发 生 事 故 ,要 承 担 相应 的 责 任 。第 十 四 条 对 于 拒 不 接 受 检 查 ,或 检 查 发 现 的 问 题 拒 不 整 改 的 单位 ,由 上 级 部 门 按 公 司 劳 动 安 全 考 核 奖 惩 办 法 的 规 定 对 该 单 位 的负 责 人 和 其 它 主 要 责 任 人 给 予
25、 处 罚 。9三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制 度项 目 工 程 要 确 保 施 工 生 产 安 全 ,所 制 定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不 但 要 有针 对 性 ,而 且 还 要 具 体 全 面 真 正 落 到 实 处 。为 此 ,必 须 认 真 做 好 安 全技 术 措 施 交 底 工 作 ,使 之 贯 彻 到 施 工 全 过 程 中 。一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的 基 本 要 求(1)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必 须 逐 级 进 行 ,纵 向 要 延 伸 到 全 体 作 业 人 员 ,从 项 目 到 工 程 处 到 班 组 (劳 务 队 伍 ),最 后 到 作 业 人 员 ;(2
26、)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必 须 具 体 、明 确 ,要 有 针 对 性 ;(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的 内 容 主 要 针 对 施 工 中 给 作 业 人 员 带 来 潜 在 危险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4)应 将 施 工 程 序 、施 工 方 法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向 施 工 现 场 负 责 人 、班 组 长 进 行 详 细 交 底 ;(5)定 期 向 两 个 以 上 作 业 队 和 多 个 工 种 进 行 交 叉 施 工 的 作 业 队 进行 书 面 交 底 ;(6)应 该 优 先 采 用 新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10(7)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必
27、须 有 书 面 的 签 字 记 录 。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的 主 要 内 容(1)本 工 程 项 目 的 施 工 作 业 特 点 和 危 险 源 、危 险 点 ;(2)针 对 危 险 源 、危 险 点 的 具 体 预 防 措 施 ;(3)相 应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标 准 ;(4)应 该 注 意 的 安 全 事 项 ;(5)发 生 事 故 后 应 该 采 取 的 避 难 和 紧 急 救 援 措 施 。四 、班 组 安 全 活 动 制 度一 、班 组 (机 组 或 单 项 作 业 点 )是 项 目 施 工 的 最 基 层 的 生 产 组 织 ,是 安 全 生 产 的 前 沿
28、 阵 地 。班 组 长 必 须 组 织 开 展 每 周 一 次 的 班 组 安 全活 动 ,结 合 本 班 组 生 产 实 际 讲 评 安 全 。二 、班 组 坚 持 每 天 一 次 的 对 本 班 组 作 业 范 围 内 的 安 全 检 查 ,制 止工 人 的 违 章 作 业 。三 、每 天 开 工 前 或 作 业 前 向 大 家 讲 明 佩 带 好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禁 止冒 险 蛮 干 和 违 章 指 挥 。四 、组 织 本 班 组 工 人 学 习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五 、负 责 “三 级 教 育 ”的 班 组 长 教 育 ,教 育 内 容 :一 是 本 班 组 作 业 特点 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二 是 班 组 安 全 活 动 制 度 及 纪 律 ;三 是 爱 护 和 正 确使 用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设 施 )及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四 是 本 岗 位 易 发 生 事 故的 不 安 全 因 素 及 防 范 对 策 ;五 是 本 岗 位 作 业 环 境 及 使 用 的 机 械 设 备 、工 具 的 安 全 要 求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