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2,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条 严格执行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制度,高速铁路工务作业人员应通过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3,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2条 高速铁路实行天窗修制度。凡影响工务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都必须纳入天窗,不得利用列车间隔进行。动车段(所)内线路、与高速铁路相邻的其它线路的作业办法,由铁路局规定。,4,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3条 高速铁路天窗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240min,且宜采用垂直天窗。运营速度为250km/h及以下铁路,如确需采取V型天窗,V型天窗时段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
2、/h。 在维修天窗的基础上,铁路局可根据列车开行情况,临时安排昼间天窗,用于设备检查。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昼间天窗内,不得进行设备修理作业。,5,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4条 在线间距不足6.5 m地段施工维修而邻线行车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 km/h及以下,并按规定设置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邻线来车时,现场防护员应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机具、物料或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或停留,并应与列车保持安全距离,物料应堆码放置牢固。,6,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5条 进入路基防护栅栏、桥面和隧道内检查、作业、设备故障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应设驻调度所(驻站)联
3、络员,在现场设现场防护员。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负责按规定办理登、销记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作业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应熟悉业务并掌握作业情况。驻调度所(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变更。,7,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6条 上道前和跨越线路时应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的规定,严禁抢越。铁路局应制定具体落实办法。,8,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7条 天窗作业结束后,工务部门应派专业技术人员添乘确认列车,对线路状态、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9,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8条 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养路机械
4、、机具及防护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满足运用安全的要求。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备应专管专用,加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状态不良的,禁止上道使用。,10,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9条 线路备用轨料应存放在车站、综合维修车间和工区。线路两侧散落的旧轨料、废土废渣应及时清理。因施工作业等原因线路两侧临时摆放的轨料,应码放整齐,并进行必要的加固。需临时拆除防护栅栏时,应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派人昼夜看守。,11,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0条 工务部门应建立铁路局、工务段、车间三级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做好工务设备故障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实行24小
5、时值班制度。工务段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应及时、全面掌握管内安全生产情况。,12,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1条 铁路局应根据高速铁路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常见工务设备故障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保持抢修机具状态良好、材料备品齐全有效。,13,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2条 工务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行车条件,并尽快组织制定处理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对行车安全和秩序有较大影响时,铁路局应及时向铁路总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14,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3条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
6、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和重伤设备处理等需临时封锁要点的施工,按规定程序办理。,15,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4条 遇有暴风雨雪天气或地震,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地段和设备的检查。在天窗时间外,检查人员不得进入路肩、桥面、隧道范围内。必要时,如仅需在路肩、桥梁作业通道且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检查,本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如需进入铁路建筑限界内检查,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提出本线及邻线行车限制条件,在得到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给点签认后方准检查。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必须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16,第二章
7、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5条 当设备发生故障,需在双线区间的一线上道检查、处理设备故障时,本线应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提出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的申请,在得到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给点签认后方准上道作业,本线、邻线可不设置防护信号。抢修作业时,邻线列车接近前,防护人员通知现场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作业机具、材料等不得侵限且严禁摆放在两线间。作业后应严格进行质量回检确认。检查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并按规定程序登记。,17,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故障处理后需要现
8、场看守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提出本线及邻线行车限制条件。如需在路肩、桥梁作业通道、隧道救援通道看守检查时,应设现场防护员,本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看守检查人员可在本线一侧路肩、桥梁作业通道、隧道救援通道检查,且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如需上道检查或作业时应办理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手续。,18,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6条 高速铁路处理设备故障需临时开行路用列车、轨道车时、由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申请,调度所值班主任(值班副主任)准许,列车调度员方便调度命令。,19,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2.0.17条 进入封锁区间的路用列车司机应熟悉线路和施工条件,否则应安排带道司机带道。,2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