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海区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业务指引顺序 部门单位 相关资料用地规划规划局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环保局立项证书发改局土地产权证、校舍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国土局或物业归属人建筑质量合格证住建局 消防验收合格证及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消防局 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申报(详见流程图二)教育局江海区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教育申报流程图(二)申请设立(提交筹设批复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或个人责任人 设立流程图不 符 合 规 定 不 受 理登记受理职成办 初审材料评议小组实地考评 实地考评 评议小组实地考评 评议(注: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批准 职成办制成证书领取证书申请单位或个人 江海区民
2、办学校设立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有关说明页数1筹设批复和筹设情况报告交原件2单位申办: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申办:申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3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交原件4民办学校首届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推荐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拟任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5校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6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以及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提交民办学校董事的身份证、
3、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7开办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存入银行办学风险保证金集体办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银行存款证明等,交原件。8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9会计、出纳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职称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0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1学校土地产权、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2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督所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3学校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由消防部门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4学校建筑质量合格证明及学校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由质监部门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5民办学校从业人员卫生保健合格证由卫生局出具验原件、交复印件16学校章程由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关于通过章程的决议交原件17江门市江海区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呈报表交原件18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及江海区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办事指南江海教育信息网站下载打印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