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联教育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正文)举办人员: 张 建 国 、 吴 志 发 、 吴 红 、 刘 国 琦制订日期:2 010 年 4 月 25 日 审批机关: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备案日期: 章程编号: 公示日期: 湖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监制2新联教育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编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第三条 本校以培养一大批适应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
2、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第四条 本校的举办者是张建国、吴志发、吴红、刘国琦。第五条 本校的审批机关为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第二章 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 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新联教育职业培训学校。3第七条 本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区(县)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路 号。邮政编码:41 ;电话:0731 。本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县) 街道(乡、镇)第三章 办学内容第八条 本校办学宗旨:“敢为人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以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的教学理念,“与时俱进,以责任、品牌、效
3、率为灵魂”的管理理念。第九条 本校的教育、教学业务范围:(以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 。(二)办学形式: 。(三)办学范围: 。(四)招生对象: 。第十条 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 月。(二)年度在校生数: 人。4(三)年度班级数 个班。(四)班级学额:每班 人。第四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 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 事务所验资,并于 年 月 日出具了编号为 的验资报告。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一)办学投入部分(币种为人民币)出资人名 称出资数额(单位:万元)出资形式占总资产 的百分比备 注(二)国家资助部分(币种为人民币)5出资机
4、构名 称出资数额(单位:万元)出资形式占总资产的百分比备 注(三)社会捐赠部分(币种为人民币)捐赠人名 称出资数额(单位:万元)出资形式占总资产的百分比备 注第十二条 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第十三条 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 项所列途径。(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二)社会捐助;(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6(四)银行贷款;(五) 。第十四条 本校经费支出的主要项目和比例如下:开支范围与项目 比 例 简 要 说 明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业务费公务费助学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第十五条 本校教职工基本福
5、利待遇的标准如下,并逐年略有提高。(一)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最低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最高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二)职工福利标准月平均为人民币 元。(三)职工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标准执行。7(四)其它待遇标准: 。第十六条 本校所有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所有支付项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报销项目必须有证明人签字,然后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支付。第十七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本校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年度净收益)提取的 %(不低于 25%)作为学校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建设、维护和设备的添置、更新;提取的百分之 作为学校的公益金,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第十八条 本校每个会计年
6、度结束均按照财务制度具实制定财务报告,并请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学校按照财务公示制度公示学校主要财务收支数据,接受各方监督。第五章 管理机制第十九条 本校设立董(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建立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二十条 学校董(理)事会由 名董(理)事会组成(其中 名是学校职工),董(理)事会由 依法 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报审批机关备案。董(理)事会在职人数少于二分之一时,即宣布解散,并照程序建新一届机构。首届董(理)事会分别是 等同志。8第二十一条 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
7、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学校其它重大事项。第二十二条 学校董(理)事会设董(理)事长一名,主持董(理)事会日常工作。设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开展工作,董(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理)事会指定的副(理)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首届董(理)事会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理)事长由 但任 。今后各届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二)检查董(理)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理
8、董(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9第二十四条 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次会议。在董(理)事长认为必要召开或者三分之一的董(理)事提议的情况下也均应召开会议,董(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通知全体董(理)事会。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席表决,委托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第二十五条 董(理)事 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和按照出席会议董(理)事 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会议表决。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组成人员的 1/2 时方可召开董(理)事会议,会议决定必须超过 1/2 到会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9、。但学校董(理)事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 。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10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与校长第二十八条 本校首任法定代表人由 但任,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学校今后新任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二十九条 本校聘请 担任首任校长,任期三年,报经审批机关核准后上岗。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依法履行校长职责:(一)执行学校董
10、(理)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七) 。第七章 合理回报问题第三十条 本校出资人按照下列第 项办法处理合理回报问题。(一)本校出资人依法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各类基金及费用从年度净收益中提取结束,由董(理)事会 根据当年11学校财务状况并由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决定年度净收益中给予出资人的回报比例,并依法将该决定及相关内容公告社会,报审批机关备案。以上
11、行为达到法定实效,并没有异议,本校出资人则按照兴办学校时所出资金占学校总资产的比例取得出资回报,学校依法代扣有关税金。 (二)本校属于捐资办学,不要求取得回报;(三)本校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四)本校出资人暂不要求合理回报。需要取得合理回报时必须经全体董(理)事召开会议,2/3 组成人员同意给予合理回报,并依法修订本章程,报审批机关核准,并由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按照章程修正案规定取得合理回报。第八章 学校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各类变更事项依法办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举办者的学校,其中有举办者要求变更举办者,该举办者必须先取得其他举办者同意,在获得学校董(理)事会同意,并优先将举办权变更
12、给已有的举办者。第三十二条 本校 自行终止办学,并依法办理终止程序,停止办学,解散学校。第九章 章程修改程序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修改:12(一)学校出现变更事宜;(二)符合本章程其他条款中的章程修改设定;(三)国家法规调整涉及本章程内容与之相抵触;(四)学校办学重大调整等;(五)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必须履行严格的修改程序,由全体董(理)事会召开会议,修改章程的内容必须形成章程修正案,全体成员签字,在会议通过后 15 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 年 月共同制定,已经首届董(理)事会全体董(理)事于 年 月
13、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校董(理)事会。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送审批机关备案,审批机关于 年 月 日向社会公示本章程,并于 年 月 日 时结束公示。本章程自结束公示后正式生效。举办者签字(章):13学校董(理)事会成员签字:年 月 日注:此为样本(A4 纸,一式三份)14第六部分 申报、审批有关表格(表样)湖南省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申报单位(人)(盖章): 申 报 办 学 名 称 : 学 校 校 址 : 填 表 日 期 : 15民办学校申报设立一览表序号 材 料 名 称 纸张型号页数份数 收检人1 民办学校举办者资格审查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自然人政审材料 2法人
14、资格证明复印件 3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416法人单位最近年度财务报 5表其它 62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书3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报告书4投入拟举办的民办学校的资产验资报告5 办学章程6学校董(理)事会成员备案登记表董(理)事会成员身份证 1复印件董(理)事会成员政审材 2料董(理)事会成员教育经 3历证明材料董(理)事会成员个人简 4历17其它 57学校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表及附件拟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1拟任人政审材料 28民办学校校长任职核准表及附件拟任人身份证复印书 1拟任人政审材料 2拟 任 人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书 3拟任人健康证明材料 4拟任人岗位资格证书复印 5件其
15、它 6序号材 料 名 称纸张型号页数份数 收检人9学校教职工、财会人员简明登记表18拟聘教职工、财会人员身 1份复印件(一人一张)拟聘教职工、财会人员学 2历证书复印件(一人一张)拟聘教职工、财会人员资 3格证书复印件(一人一张)其它 410学校土地房屋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用地证明复印件(须 1验原件)学校房产证明复印件(须 2验原件)学 校 平 面 图 ( 须 验 原 件 ) 3学校校舍租赁合同复印件 4(须验原件)其它 511学校设施设备简明登记表、购货发票及其复印件1912学校图书软件资料简明登记表13 学校设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14 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15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注
16、:以上样本附后(A4 纸,一式三份)民办学校申请设立简明登记表填表人: 年 月 日学校名称办学目标举办者名称 住址20办学类型 办学范围办学层次 办学规模学校校址 邮政编码名称成员名单决策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 校长财务负责人 会计内设机构教职员工数总 共 教 职 员 工 人 , 其 中 专 任 教 师 人 , 专 职 员 工 人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印(¥ )学校占 自有 平方米 房屋占 自有 平方米21地面积 租用 平方米 地面积 租用 平方米自有 平方米 自有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租用 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 积 租用 平方米实验装备情况图书资料图书 册,杂志报刊 份,音像资料 盘(盒)姓
17、名 住址 电话申请联系人姓名 住址 电话申办法人及公民个人意 见签名 (公章)22民办学校举办者资格审核表填表人: 年 月 日举办者简明情况登记法人名称 或自然人姓 名性 质法人资格证件编号或身份证号 码住 址法 定代表人联 系电 话23审批机关核准意见经审查,以上成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要求,可以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签字(签章):年 月 日附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政审材料自然人健康证明材料 自然人学历等相应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简介法人单位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民办学校名称核准书填表人: 年 月 日24拟用名称备用名称拟办学校简况学校类型办学层次
18、办学范围学校地址办学规模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申办人简况联系电话通讯地址25办学拟投入资本投入资本拟投入资本折合人民币约 万元( )举办者(签名盖章) 投资额(万元) 投入比例(%)名称核准通知经审查,同意 等使用 名称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凭本名称核准书到银行开具临时帐户,到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不得以此名称开展一切办学活动。本名称核准书有效期为三个月。26审查机关年 月 日此表无附件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备案表填表人: 年 月 日决策机构名称组成人员人数决策机构负责人决策机构成员简况27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 住 址健康状况从教年限联系电话28(近期集体照片粘贴处)(照片自左起附人员名单)
19、此表附件:董(理)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董(理)事会成员政审材料:董(理)事会成员健康证明材料董(理)事会成员教育经历证明材料董(理)事会成员个人简历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审核表填表人: 年 月 日姓 名性别 民族身份证号年龄 党派户 籍 地籍贯 学历毕业学校专业特 长(照片)时间何年何月地点 担 任 何 种 工 作工 作曾任职务简历29称谓 姓名 年 龄 党派 工 作 单 位及 职 务联系电话家庭 成 员 及主 要 社 会关 系决策机构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年 月 日审批机关核准意见签字(签章):年 月 日此表附件:拟任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人员政审材料;拟任人员健康证明材料:拟任人学历等相关证明。民办学校校长审核表填表人: 年 月 日30姓 名性别 民族身份证号年龄 党派户 籍 地籍贯 学历毕业学校专业特 长(照片)时间何年何月地点 担 任 何 种 工 作工 作曾任职务简历称谓 姓名 年 龄 党派 工 作 单 位及 职 务联系电话家庭 成 员及 主 要社 会 关 系决策机构意见签字(签章):年 月 日审批机关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