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表 1: 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组织者考核验收评分表社(街)区名称_ 所属区县_ 总分_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1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完善相关工作网络 5 分 核查相关文件,未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扣 5 分 5 分*2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能按时间节点有效落实 10 分没有实施方案,扣 10 分;有实施方案,没有阶段性的目标和进度要求,扣 2 分;有阶段目标和进度要求,但未能按时间节点有效落实,扣 2 分8 分3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 5 分 未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扣 5 分 5 分*4组织、指导区域
2、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商店(超市) 、医院和眼镜店等经营单位参与创建活动10 分集贸市场、加油站、医院、大型连锁超市卖场、品牌连锁餐饮企业门店、品牌连锁眼镜店门店参建率应为 100%。查看参建单位一览表并进行现场核查,集贸市场、加油站、医院、大型超市有 1 家未参建,扣3 分;其他类型的有 1 家未参建,扣 1 分8 分5 推动参建单位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要求参建单位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承诺书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5 分 现场随机抽查,参建单位未公开诚信计量承诺的,有 1 家扣 1 分 3 分132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6 组织参建单位开
3、展计量法律法规和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宣贯和培训5 分 未开展培训或无培训记录的,扣 5 分;培训未覆盖全部领域的,扣 2 分 3 分7 在社(街)区进行诚信计量的宣传工作 5 分 通过翻阅记录及现场查看,未在社(街)区内进行诚信计量宣传的,扣 5 分 5 分8 建立诚信计量群众监督员队伍 5 分 查看聘任文件、监督员名单或培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 分9向社会公布创建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诚信计量申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计量申投诉10 分未公布创建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的,扣 2 分;查看投诉处理记录,有计量投诉未及时有效处理的,有 1 起扣 1 分8
4、 分10建立参建单位诚信计量档案,依据经营者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督,发挥诚信计量导向作用5 分 未建立参建单位诚信计量档案的,扣 5 分;档案不健全的,扣 2 分 3 分*11 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 分查看检查记录,未组织计量监督检查的,扣 5 分;有违法行为但未依法查处的,有1 起扣 1 分5 分12 在申请验收前,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10 分查看参建单位自查记录,未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的或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有 1 家扣 1 分8 分143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13 在申请验收前,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进行自查 10
5、分查看创建活动组织者自查记录,未开展自查的,扣 10 分;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 5 分8 分*14 在申请验收前,组织专家对参建单位进行核查 10 分查看核查记录,未开展核查的,扣 10 分;核查发现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的,有 1 家扣 1 分8 分本次评定结论总分: 分,*号条款合格 项,,不合格 项非*号条款合格 项,不合格 项结论: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达标创建组织方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检查验收组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1、评分表总分 100 分,总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一个以下(含一个)非*号条款不合格为优秀,总分 85 分以上(含
6、 85分)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两个以下(含两个)非*号条款不合格为良好,总分 80 分到 85 之间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三个以下(含三个)非*号条款不合格的以及总分 85 分以上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三个非*号条款不合格的为达标;总分 80 分以下或有带*条款不合格或有超过三个非*号条款不合格为不达标;2、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如有任一带*号条款不合格,则不达标。154附表 2: 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集贸市场考核验收评分表市场名称_地址_所属社(街)区_总分_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1.1负责人应了解计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5 分无专
7、人负责,扣 5 分;不熟悉,扣 3 分;基本了解扣 2 分3 分1.2有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且经过质监部门认可的培训5 分 无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扣 5 分;未经过培训,扣 2 分 4 分1、计量管理(15 分)1.3有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并做到有效贯彻实施5 分无计量管理制度的,扣 5 分;制度不健全的,扣 2 分;无实施记录或未有效实施的,扣 1分3 分*2.1 配备合法的计量器具 5 分查验计量器具的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不符合规定的,有 1 件扣 2 分5 分2、计量器具器具配备与管理(50 分) 2.2 计量器具配备准确度和称量范围符合要求 5 分 不符合要求的,有 1
8、 台扣 1 分 3 分165*2.3设立公平秤,且公平秤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复秤记录5 分没有设立公平秤扣 5 分;公平秤无专人负责管理的,扣 2 分;无复秤记录,扣 2 分;记录不规范的,扣 1 分;公平秤标志不醒目,扣 1 分4 分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2.4标准化菜市场计量器具实行“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管理5 分未统一配置,扣 5 分;虽统一配置,但电子秤产权归摊贩的,扣 2 分;使用非市场统一配置的电子秤,有 1 台扣 1 分3 分2.5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并做到账、物一致5 分 无台账,扣 5 分;台账不完善的,扣 1 分 4
9、 分*2.6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到强检合格标志完好10 分使用的计量器具有 1 台未检定、超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扣 1 分;无强检标志或标志不完好的,有 1 台扣 0.5 分8 分*2.7 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10 分 发现 1 台作弊秤,扣 2 分 10 分1762.8市场应配备一定量值的砝码,专人负责,定期对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自校,做好记录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5 分未配备砝码进行自校,扣 5 分;无自校记录,扣 2 分;发现问题无处理措施或处理措施不当的,扣 1 分4 分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
10、分3.1定量包装商品或预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及净含量允差应符合规定 5 分现场抽查定量包装商品或预包装商品 5 件,有一件计量不准的,扣 1 分4 分3.2零售称重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并符合要求5 分1、 未明示的,扣 2 分2、 现场抽查零售商品 5 件,有一件计量不准的,扣 1分4 分3、商品量及法定计量单位管理(15 分)3.3文件、统计报表及活动公告、明码标价和商品结算等以法定计量单位如实标注5 分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发现1 处扣 0.5 分 3 分1874.1 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5 分未公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扣5 分;未在醒目位置处
11、公示的,扣 1 分4 分4、诚信体系(20 分)4.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正处理计量投诉5 分未设立投诉受理部门或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意见箱的, 扣 2分;有计量投诉无投诉处理记录的,扣 1 分;有计量投诉未及时公正处理的,有 1 起扣 2分4 分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4.3 先行赔付制度的实行 10 分 查记录,未实行的,扣 10 分 10 分5.1 活水产摊位实行“超市化”管理 3 分 实行超市化管理,加 3 分5.2 对电子秤实行统一轮换管理 2 分 实行统一轮换管理,加 2 分5.3 设立自助式公平秤便民装置 2 分 设立自助式公平秤便民装
12、置的,加 2 分5、加分项目10 分5.4建立和落实不诚信摊位黑名单定期公示制度3 分 符合规定的,加 3 分本次评定结论总分: 分,*号条款合格 项,,不合格 项非*号条款合格 项,不合格 项结论: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达标市场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检查验收组成员(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1、评分表总分 100 分,总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一个以下(含一个)非*号条款不合格为优秀,总分 85 分以上(含 858分)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两个以下(含两个)非*号条款不合格为良好,总分 80 分到 85 之间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三个以下(含三个)非*号
13、条款不合格的以及总分 85 分以上且带*条款均合格且只有三个非*号条款不合格的为达标;总分 80 分以下或有带*条款不合格或有超过三个非*号条款不合格为不达标; 2、加分项,不计入 100 分总值;3、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如有任一带*号条款不合格,则不达标。附表 3: 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商店(超市)考核验收评分表商店(超市)名称_ 地址_所属社(街)区_总分_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1.1负责人应了解计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5 分无专人负责,扣 5 分;不熟悉,扣 3 分;基本了解扣 2 分3 分1.2有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且经过质
14、监部门认可的培训5 分 无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扣 5分;未经过培训,扣 2 分 4 分1、计量管理(15 分)1.3有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并做到有效贯彻实施5 分无计量管理制度的,扣 5 分;制度不健全的,扣 2 分;无实施记录或未有效实施的,扣 1 分。3 分2、计量器具 *2.1 配备合法的计量器具 10 分 查验计量器具的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10 分19209不符合规定的,有 1 台扣 2 分器具配备(15 分) 2.2 计量器具配备准确度和称量范围符合要求 5 分 不符合要求的,有 1 台扣 1 分 3 分3.1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并做到账、物一致 5 分无台账,扣
15、5 分;台账不完善的,扣 2 分 3 分3、计量器具管理(25 分)*3.2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到强检合格标志完好10 分使用的计量器具有 1 台未检定、超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扣 1 分;无强检标志或强检标志不完好的,有 1 台扣 0.5 分8 分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3.3 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10 分 发现 1 台作弊秤,扣 2 分 10 分4.1零售称重时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并符合要求.10 分1、 未明示的,扣 2 分;2、 现场抽查零售商品 5 件,有
16、一件计量不准的,扣 2 分 8 分4、商品量及法定计量单位管理(30 分) 4.2 定量包装商品或预包装净含量标注及净含量允差应符合规定 10 分 现场抽查定量包装或预包装商品 5件,有一件计量不准的,扣 2 分 8 分104.3文件、统计报表及活动公告、明码标价和商品结算等以法定计量单位如实标注10 分 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发现 1 处扣 1 分 8 分5.1 在醒目位置公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5 分 未公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扣 5 分;未在醒目位置处公示的,扣 2 分 3 分5、诚信体系(15 分)5.2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5 分 未设立投诉受理部门或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意见箱的, 扣 5 分 5 分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分方法 合格分 检查情况 得分5.3 及时、公正处理计量投诉 5 分无投诉处理记录的,扣 1 分;有计量投诉未及时公正处理的,有 1 起扣 2 分4 分加分项目(10 分) 6.1自身设有净含量检验机构或定期委托有净含量检验资质的技术机构开展商品净含量检验的10 分 符合要求的,加 10 分本次评定结论总分: 分,*号条款合格 项,,不合格 项非*号条款合格 项,不合格 项企业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检查验收组成员(签字)日期 年 月 日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