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历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2018 年 4 月 8 日成教务字 015号订】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 )要求,为加强我院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我院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规范性,彰显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一章学历证书的形式与发放资格第一条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高校颁发给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入学资格的受教育者,以证明其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达到规定标准的凭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二条毕业证
2、书的发放资格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并通过答辩,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发给毕业证书。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三条结业证书的发放资格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出现下列情况:(一 )参加毕业总补考之后仍有一门(含一门 )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二 )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三 )毕业论文 (设计 )未通过者;(四 )未解除留校察看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第四条肄业证书的发放资格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而申请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办理完退学手
3、续后,准予申请肄业,并发放肄业证书。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第五条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 学校可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结业证书在取得一年内,经本人申请, 符合第十七条换证条件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第二章 毕业 (结业 )证书的发放与管理第七条毕业论文 (设计 ) 答辩结束 5 个工作日内,由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根据学生学籍审验情况, 结合实践教学科提供的学生答辩结果按各专业可毕业人数,提交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 (结业 )证书登记表,经相关科室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教务处报请院领导审批。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第八条根据院领导批示,教务处指定专人实施办
4、证工作。(一 ) 按毕业生的专业、班级编制证书编号;(二 ) 打印证书;(三 ) 通知各系 (部 )取回证书,粘贴学生照片;(四 ) 教务处履行用印手续,各系(部 )将毕业 (结业 )证书送学院办公室统一加盖学院公章、院长印章及学院钢印。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第九条教务处委托各系(部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毕业证书发放。(一 ) 证书发放时,学生本人、辅导员和系主任在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生离校程序单上学历证书发放栏签名或盖章。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二 ) 毕业 (结业 )证书发放完毕后,由各班辅导员将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生离校程序单和未发完的毕业( 结业 )证书交各系 ( 部 )教学秘
5、书,由教学秘书将其妥善保管在各( 部 )档案室1 / 3内。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三 ) 发证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审核,要求领取人签名,并保证不错发,不丢失。(四 ) 代领人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领证书。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第十条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 ( 结业 )证书登记表和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生离校程序单作为永久性档案,由各系 (部 )负责归档。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第三章毕业证明书的管理第十一条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损坏等原因, 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
6、闥。第十二条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 ) 学生本人补办毕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二 ) 学生所在系 (部 )提供的申请者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详细信息的书面证明;(三 ) 毕业证书遗失、损坏原因及有关证明;(四 ) 申请人在市级以上报刊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的报刊原件;(五 ) 学生本人的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六 ) 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蓝色背景电子照片及同版纸质照片两张。第十三条学院接到申请者要求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后,由学籍管理人员对其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补发毕业证明书。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第十四条补办毕业证明书由教务处具体负责,主管院领导
7、审批后办理。第十五条补办毕业证明书的所有申请材料一并建档管理。第四章 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管理第十六条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结业生,在结业一年内, 可向学校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每年只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5 月份。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第十七条换证条件(一 ) 因课程不及格或学分未修满导致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新学年开学初申请以旁听方式修读对应课程,课程修读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二 ) 因毕业论文 (设计 )未通过导致结业的学生,可在下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 设计 )环节申请补做毕业论文 ( 设计 ),毕业论文
8、( 设计 )一般应在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原毕业论文(设计 )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补做合格并顺利通过答辩者,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三 ) 因留校察看未解除导致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一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同意解除留校察看者,准予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第十八条所需材料(一 ) 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二 ) 各系 (部 )加盖公章的最新成绩档案表一份;(三 ) 统一采集的毕业照片一张。第十九条办理流程(一 ) 结业学生满足毕业要求后向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申请换发毕业证书;(二 ) 学籍管理人员根据学生申请审核确
9、认其毕业资格,经教务长、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换证工作。第二十条证书发放换发的毕业证书原则上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如需代领, 代领人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2 / 3字的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第二十一条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时,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逾期一年不能换发毕业证书。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的内芯和封皮由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每年根据毕业人数统一制发,并由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专人保管。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第二十三条加强对我院学历证书管理,是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严肃性的一项重要工作, 也是保证学院办学质量和规格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管理。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