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五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戏剧类评选细则根据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办字号)文件规定,按照第五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戏剧类评选细则。一、评奖对象与范围、临沂市“沂蒙文艺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的最高文艺奖项。本届评选文艺作品奖。、凡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由我市戏剧院团(含民营剧团)创作并演出的剧目(包括京剧、吕剧、话剧、柳琴戏、五音戏、豫剧、梆子、弦子戏、歌剧、音乐剧等),均可以单位名义推荐申报参评。确认剧目创作时间以首次公开演出时间为准。、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须是我市人员,主创人员系外市者不得参加
2、评奖。与市外有关部门、人员联合创作的作品,由我市主创人员和单位申报评奖。戏剧类作品的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音乐、演员、舞美、灯光、化妆等。、评选实施方案第二项(一) “文艺作品评选对象”第、条规定之范围人员不参加评选。二、参评条件与标准、参评剧目应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创作品。、参评剧目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和欢迎,演出应在场以上。、参评剧目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1 / 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三、奖项类别、数额及奖金戏剧作品奖:一等奖 名,奖金万元;二等奖名,奖金万元;三等奖 名,奖金各万元。四、组织机构根据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办字
3、号)文件规定,成立“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奖项设置、终评、表彰等工作。按照评选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第五届沂蒙文艺奖戏剧类初评委员会”负责初评工作。初评委员会由位专家组成 ,设主任名, 副主任名。 成员从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五、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申报程序: 报送作品须经市直各单位、部队驻临单位、临沂军分区政治部、高等院校及各县区文联按分配名额认真推选,并由推荐及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县区、各单位原则上推荐戏剧作品件。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作品。、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填写第五届临沂市“沂蒙文艺奖”戏剧类作品申报表 (一式份),提供剧目演出光盘
4、套(视频格式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份,主创人员 (包括参评主要演员) 身份证复印件 份,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场次证明等。、报送时间: 各单位须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所需资料报送市文联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六、初评程序及方法2 / 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沂蒙文艺奖”戏剧类初评委根据评选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参评的戏剧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初步评选出二、三等奖的作品,推荐出一等奖候选作品。初评委对通过初评的作品撰写评语及推荐理由,经所有初评委成员签字后报市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七、奖项管理、根据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办字号)文件规定,临沂市“沂蒙文艺奖”由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表彰,市评委会代表市委、市政府颁奖。获“沂蒙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参评作品、人员获奖后,所报参评作品及相关资料收入临沂市“沂蒙文艺奖档案库”,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本细则由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报送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文化中心座楼室市文联“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临沂市沂蒙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临沂市戏剧家协会3 / 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年月日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