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8 年修订)目 录第一章总则 2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3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4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第一节股份发行4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第三节股份转让和质押7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第四章党组织8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9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第一节股东 9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5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6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17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
2、硯錦。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8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第六章董事会22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第一节董事 22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第二节独立董事25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第三节董事会27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2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第七章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第八章监事会 35 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第一节监事35 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第二节监事会37 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9 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9 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
3、第二节内部审计 40 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第十章信息披露 40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第十一章通知和公告41 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2 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3 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44 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第十四章附则 44 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1 / 4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 ”)、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
4、金融企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 党章)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第二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本行经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第三条本行注册名称: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江农商银行。英文名称: Fujian Jinjiang Rural Commer
5、cial Bank CO.,LTD.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英文简称: Jinji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第四条本行住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 号。第五条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入股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行财产、 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本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第八条本行下设的分支机构
6、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第九条根据党章的规定,本行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第十条本行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行的组织与行为、本行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第十一条本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二条本行的经营宗旨为广大城乡居民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
7、服务,积极服务“三农 ”,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第十三条本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第十四条本行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第十五条本行每年度新增贷款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农 ”发展。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挤貼綬电麥结鈺贖哓类。第十六条本行的经营范围为:(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8、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业务;3 / 45(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七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8973076 元。第十八条本行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 元。本行股份采用记名方式。本行股份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进行股权托管。赔荊紳谘侖驟辽輩袜錈。第十九条本行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承担相同的义务。第二十条本行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以及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
9、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塤礙籟馐决穩賽釙冊庫。第二十一条投资人及其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本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裊樣祕廬廂颤谚鍘羋蔺。投资人及其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应当在取得相应股权后十日内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仓嫗盤紲嘱珑詁鍬齊驁。第二十二条本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绽萬璉轆娛閬蛏鬮绾瀧。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第二十三条本行
10、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名名单:名称住所持股数占比( %)(股)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市金井镇草湖埔工业区501341242.83%福建省百凯经编实业有限公司晋江市龙湖镇枫林工业区501341242.83%厦门侨兴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42-44 号二楼501341242.83%泉州市安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安海镇安平开发区501341242.83%晋江市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晋江市英林镇锦江工业区501341242.83%菲莉集团 (福建 )有限公司晋江市池店镇工业区451658742.55%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晋江市罗山社店436061242.47%晋江航宇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
11、晋江市东石镇金瓯工业区365592702.07%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市深沪镇第一工业园区338744021.9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338744021.91%合计44375069225.09%本行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名名单:姓 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持股数占比(股)( %)洪于古350582196311174518晋江市英林镇西埔村开发路10 号100268080.57%苏清霞350582197106282047晋江市磁灶镇钱坡西区84 号61163460.35%吴明35050019800503153X泉州市鲤城区金池巷34号59574850.34%洪于广350582
12、196011274517晋江市英林镇高湖村天寿路265 号50134010.28%庄永沟350582197010134015晋江市永和镇永和村庄宅北区78 号50134010.28%颜丽姗350582197308283101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二路29 号 2701 室50134010.28%许云天350206196808130016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43 号 504 室47675090.27%吴金程350582196610022039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双井别墅园88 号44563410.25%庄铭章35058119580620XX11石狮福辉路建德花园二期3-90642790050.24
13、%洪跃辉35058219620210457X晋江市英林镇高湖村帝城路56 号40693170.23%合计547130143.09%第二十四条本行的股份总数为1768973076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其中 7.05亿股由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购,已于公司设立登记时全部缴清;股金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63973076 股于 20XX 年 8月 31 日前全部缴清。 骁顾燁鶚巯瀆蕪領鲡赙。第二十五条本行(包括本行的分支机构)或本行投资的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本行股份的行为提供任何资助。瑣钋濺暧惲锟缟馭篩凉。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六条本行根据经营和发展
14、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银行业监5 / 45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鎦诗涇艳损楼紲鯗餳類。(一)向社会投资者定向募股;(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七条本行可以减少注册资本。本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栉缏歐锄棗鈕种鵑瑶锬。第二十八条本行不得收购本行股份。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经本行审议通过,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收购本行的股份:辔烨棟剛殓攬瑤丽阄应。(一
15、)减少本行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行股份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行员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本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本行收购其持有股份的;(五)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本行因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行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本行依照第二十八条规定收购本行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峴扬斕滾澗辐滠兴渙藺。属于第二十八条第(三)项情形的,不得超过本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本行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16、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詩叁撻訥烬忧毀厉鋨骜。股东依第二十八条第(四) 项要求本行回购其股份的,股份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鯤愜韋瘓賈晖园栋泷。第三十条本行回购股份,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通过要约方式回购;(二)通过协议方式回购;(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股份转让和质押第三十一条本行股东所持的股份不得退股。但经本行同意, 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胀鏝彈奥秘孫戶孪钇賻。股东变更或转让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下股份的,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变更或转让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鳃躋峽祷紉诵帮废掃減
17、。本行股份变更、转让以后的持有人(受让人),股东资格及持股比例必须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向农村商业银行入股的规定,其持股总额、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等必须符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稟虛嬪赈维哜妝扩踴粜。第三十二条本行不接受本行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股东以其持有的本行股份在本行以外的机构进行质押,应当事先告知并征得董事会同意。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本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的本行的上年末股权净值,且未提供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的,股东不得将本行股份对外进行质押。陽簍埡鲑罷規呜旧岿錟。股东在本行有未清偿逾期贷款的,在该贷款清偿之前,该股东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得转让或质押。第三十三条发起人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
18、行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发起人五年内不得转让。沩氣嘮戇苌鑿鑿槠谔應。本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本行申报所持有的本行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钡嵐縣緱虜荣产涛團蔺。第三十四条本行股权质押管理的规范要求。股东以本行股权出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 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部门,负责承担银行股权质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等日常工作。懨俠劑鈍触乐鹇烬觶騮。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
19、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案,说明出质的原因、股权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 凡董事会认定对本行股权稳定、公司治理、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应不予备案。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质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回避。謾饱兗争詣繚鮐癞别瀘。7 / 45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配合本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需要,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不得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 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
20、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呙铉們欤谦鸪饺竞荡赚。第四章党组织第三十五条设立中国共产党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党委 ”)和中国共产党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行纪委 ”)。莹谐龌蕲賞组靄绉嚴减。第三十六条本行党委设书记一名,党委书记、 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麸肃鹏镟轿騍镣缚縟糶。本行党委以及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配备,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納畴鳗吶鄖禎銣腻鰲
21、锬。第三十七条本行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省联社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行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坚持公司法人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组织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党组织由省联社党委实行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風撵鲔貓铁频钙蓟纠庙。( 三)研究讨论本行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履行本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五)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
22、本行改革发展事业;灭嗳骇諗鋅猎輛觏馊藹。( 六)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七)研究其他应由本行党委决定的事项。第三十八条本行党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先议。党委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纪要。党委发现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本行、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提出;铹鸝饷飾镡閌赀诨癱骝。(
23、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监事长、行长的党委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行长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攙閿频嵘陣澇諗谴隴泸。(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趕輾雏纨颗锊讨跃满賺。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九条本行股东为依法持有本行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并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向农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条件。夹覡闾辁駁档驀迁锬減。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
24、四十条本行向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股权证是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和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视絀镘鸸鲚鐘脑钧欖粝。本行印发的股权证,采用一户一证制,载明以下事项:1.本行名称;2.本行登记成立日期;3.股权证的编号;4.持有股权的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5.股权证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6.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7.股东股份的质押情况。股权证须经董事长签名并加盖本行公章后有效,本行公章和董事长签名可以采用印刷形式。9 / 45第四十一条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证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法人股东持介绍信、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行申请补发股权证。偽澀锟攢鴛擋緬铹鈞錠。第四十二条本行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
25、载明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二)股东所持股份数;(三)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四)股权质押情况;(五)其他必要的股东信息。第四十三条本行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股份的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托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本行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本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緦徑铫膾龋轿级镗挢廟。(六)本行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股份的份额
26、参加本行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本行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本行收购其股份;(八)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四条股东提出查阅第四十三条第(五)项所述有关信息,应当符合本行有关规定,并向本行提供证明其持有本行股份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本行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騅憑钶銘侥张礫阵轸蔼。第四十五条本行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以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疠骐錾农剎貯狱颢幗騮。第四十六条董事、
27、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给本行造成损失的,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本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本行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镞锊过润启婭澗骆讕瀘。监事会、 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 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本行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本行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榿贰轲誊壟该槛鲻垲赛。他人侵犯本行合法权益,给本行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
28、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邁茑赚陉宾呗擷鹪讼凑。第四十八条本行应当加强对主要股东的管理。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本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嵝硖贪塒廩袞悯倉華糲。前款中的 “重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向本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本行行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该栎谖碼戆沖巋鳧薩锭。第四十九条本行主要股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主
29、要股东入股本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并就入股本行的目的作出说明;(二) 主要股东应当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 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劇妆诨貰攖苹埘呂仑庙。(三)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 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 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臠龍讹驄桠业變墊罗蘄。(四)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经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采取风险处置措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转让、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或者在同一投资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权等特殊情形
30、除外;鰻順褛悦漚縫冁屜鸭骞。11 / 45(五)主要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本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 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本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穑釓虚绺滟鳗絲懷紓泺。(六)主要股东应当根据监管规定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并通过本行每年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资本补充能力。隶誆荧鉴獫纲鴣攣駘賽。第五十条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
31、戒对象;(二)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四)对本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五)拒绝或阻碍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七)其他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第五十一条本行主要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本行报告以下信息,并在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报告本行: 浹繢腻叢着駕骠構砀湊。(一)自身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权结构;(二)入股本行的资金来源;(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变动情况;(四)所持本行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32、或者被强制执行;(五)所持本行股权被质押或者解押;(六)名称变更;(七)合并、分立;(八)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九)其他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变化或导致所持本行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第五十二条本行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章程和监管规定;(二)应当严格履行出资义务,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本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鈀燭罚櫝箋礱颼畢韫粝。(三)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本行股权。(四)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五)维护本行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行合
33、法开展各项业务;(六)服从和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本行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本行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本行债权人的利益;惬執缉蘿绅颀阳灣熗鍵。(八)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标准时,应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贞廈给鏌綞牵鎮獵鎦龐。(九) 本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本行有借款的股东应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未到期的借款应提前偿还;(十)承诺积极支持本行坚守服务“三农 ”市场定位,优先加大“三农 ”、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强“三农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改进和提升“三农 ”、
3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嚌鲭级厨胀鑲铟礦毁蕲。(十一)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与本行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其对本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薊镔竖牍熒浹醬籬铃騫。(十二) 股东质押其持有的本行股权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本行的利益。齡践砚语蜗铸转絹攤濼。(十三)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绅薮疮颧訝标販繯轅赛。(十四)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本行利益行为的股东,银监会或其派出机
35、构可以限制或禁止本行与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本行股权的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饪箩狞屬诺釙诬苧径凛。(十五)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13 / 45本条第(九)项所述流动性困难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确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本行董事会决议确定。 ”第五十三条本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本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烴毙潜籬賢擔視蠶贲
36、粵。前款中的授信,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或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其中,本行应当按照穿透原则确认最终债务人。鋝岂涛軌跃轮莳講嫗键。本行的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等为金融机构的,本行与其开展同业业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同业业务的相关规定。撷伪氢鱧轍幂聹諛詼庞。第五十四条本行股东以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事先告知并征得董事会同意。第五十五条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违反规定
37、, 给本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踪飯梦掺钓貞绫賁发蘄。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举出超过半数以上的董事;(二)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本行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本行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婭鑠机职銦夾簣軒蚀骞。(三)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本行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本行。本条所称 “一致行动 ”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本行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本行的目的的行为。譽諶掺铒锭试监鄺儕泻。第五十
38、六条股东在本行有借款的,其表决权应按贷款额度相应扣减直至暂停行使,但银行存单或质押担保的借款除外。俦聹执償閏号燴鈿膽賾。股东在本行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不得就其持有的本行股份行使表决权,本行应将前述情形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载明。缜電怅淺靓蠐浅錒鵬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五十七条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本
39、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九)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本行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审议批准本行除日常经营外重大的对外投资、资产收购或处置、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他人管理本行资金或其他资产等事项。本款所指的重大事项指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骥擯帜褸饜兗椏長绛粤。(十二)听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十三)审议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五十八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癱噴导閽骋艳捣靨骢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