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音库鲁提乡小学领导班子集体 议事制度(试行)学校内凡有以下事项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商量决定:1、办学方针和发展规划;2、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3、机构增设或撤并;4、副校长人选推荐、中层干部人事安排;5、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福利、聘任方案和职务评审推荐;6、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具体数额由各校班子集体确定);7、基本建设项目;8、大宗物资(包括校服)的采购;9、新出台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10、组织较大集体活动;11、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12、学生奖惩:校级以上先进、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巴音库鲁提乡小学德育处2013.9.2巴音库鲁
2、提乡小学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试行)一、参加集体议事的领导范围,应视议事内容决定。一般事项由校级领导集体商议,人员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工会负责人组成。以上人员如果不足三人,视议事内容可扩大至中层领导。讨论特别事项可在校级领导的基础上扩大至中层领导。二、集体议事活动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其他领导召集。集体议事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如遇意见严重分歧,应暂缓决定,并把情况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三、集体议事的议题应由校长征求其他校级领导意见后事先拟定,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动议。议定的事项由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议事的内容都必须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记录本中及时、准确记录,每学年结束后,记录本必须及时归档。巴音库鲁提乡小学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