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辽宁检验检疫局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查工作细则审查工作细则是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权和责任。一、具体内容如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证核发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26020二、审查过程(一)审查流程1.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查工作流程图辽宁检验检疫局申请人经办人 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申 请受 理填写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执行者工 作内容基本程序接受审批申请单及
2、有关资料不予受理决定 审定不予受理决定2审 查决 定发 证2.一般程序。(1)申请申请人需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资料。(2)受理受理岗位职责: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时限:自申请人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3)审查资料核查辽宁检验检疫局职责:应当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审查申请单及有关资料;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签发审
3、批单审定准予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3疫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 160 号)、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国质检卫2015 269 号)的要求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书面审查。时限: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风险评估辽宁检验检疫局职责: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时限: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但应当书面告知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所需时间,原则上专家资料审核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境内现场评估不超过 2 个月
4、,实验室检测时间视检测项目和方法而定,不宜超过 2 个月,境外现场评估启动不超过 6 个月。(4)决定辽宁检验检疫局职责:根据对申请材料书面检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判断,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入/ 出境特殊物品 卫生检疫审批单。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辽宁检验检疫局作出不予审批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4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5)证书送达证书送达岗位职责: 确保决定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5、后,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系统查看和打印电子行政决定文书或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当面送达行政决定文书。时限:电子行政决定文书在作出决定后可以随时查看和打印; 确需书面文书 ,提前联系当地检验检疫局, 自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当面送达。(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1.审查环节(1)受理受理部门:辽宁检验检疫局责任人:受理岗位职责和权限:受理岗位负责现场或审批系统中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部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审查内容: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方式:书面审核。审查结论确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审查程序:受理人员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的审核,
6、应严格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如申请人5当面提交资料,受理岗位应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如申请人在审批系统提交资料的,受理岗位应当在资料提交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
7、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应当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审查时限:5 个工作日。相关文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审查审查部门:辽宁检验检疫局。责任人:审查岗位负责人。职责和权限:审查人员依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6理规定内容和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对申请人申请审批单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价。审查内容: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
8、确定是否开展风险评估,确需开展风险评估的,按总局文件规定组建风险评估专家组,开展风险评估。审查方式:文字审查和风险评估。审查结论确定:上报材料完整、规范,提出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评估结论不合格,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审查程序:对受理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建议,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不予许可的建议。确如有必要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按规定组建风险评估专家组,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卫生安全标准,对被审查单位实施评估。风险评估中专家组提出不符合出入境要求且无法整改的,提出不予许可意见;可以整改的,应监督限时
9、整改情况。审查时限: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审查的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不包括申请单位不合格项目整改时间)。原则上专家资料审核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境内现场评7估不超过 2 个月,实验室检测时间视检测项目和方法而定,不宜超过 2 个月,境外现场评估启动不超过 6 个月。相关文书:风险评估报告(开展风险评估时)、实验室检测报告(开展实验室检测时)(3)决定决定机构:辽宁检验检疫局责任人:决定机构分管负责人。职责和权限:对审查机构根据审查材料、风险评估作出的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结论进行决定。审查内容:确定审批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审批
10、程序的规定。审查方式:书面审核。审查结论确定:批准或不批准。审查程序:决定机构分管负责人收到审查部门的审核意见,确定批准、不批准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审查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时间不纳入法定办结时限。相关文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不予许可决定书。2.审查人员。包括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和决定人员。3.经办要求。8表 1 受理人员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材料受理审查司(局) 辽宁检验检疫局责任人 受理岗位职责和权限 1、受理岗位负责现场或审批系 统中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 材料。2、受理部门作出受理或不
11、予受理决定。审查内容审查要点:1、申请事项依法是否需要取得特殊物品 审批;2、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及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书的填写是否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填写是否完整,与提供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审查方式 书面审核。审查程序受理人员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的审核, 应严格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 别做出处 理:申请 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如申 请人当面提交 资料,受理岗位应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如申请人在审批系统提交资料的,受理岗位应当在资料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出具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 事项依法不属于
12、本 单位职权范围的, 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申请 材料存在可以当 场更正错误的,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 场更正。申 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申请 材料不 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 报单位需要 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 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应当受理其行政许可申 请,出具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 书。审查结论确定 1、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
13、予受理决定。审查期限 收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的,如申请人当面提交资料,受理岗位 应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相关文书1、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 书。3、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 书。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应承担的后果注意事项:1、对于因内部工作人员过问,从而影响审批公正性、科学性的应记录在案,以备查询。2、须在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 检疫管理规定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责任:1、受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对符合出入境特殊物
14、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予受理的;(2)未按要求对外依法公示材料的;(3)在受理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 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故意不一次告知9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的;2、对违反出入境特殊物品卫 生检疫管理规定,引起 检疫 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表 2 审查人员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材料审查审查司(局) 辽宁检验检疫局责任人 审查岗位负责人职责和权限 审查人员依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15、内容和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对申请人申请审批单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价。审查内容审查要点:1 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规范性;2 书面审核是否符合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3 确定是否开展风险评估,确需开展得按 规定组建风险评 估专家组,开展风险评估。审查方式 书面审核、风险评估审查程序1 对受理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建议,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不予许可的建议。2 确有必要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 实验室检测等方式 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按规 定组建风险评估专家组,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卫生安全标准,对被审查单 位实施评估。3
16、风险评估中专家提出不符合出入境要求且无法整改的,提出不予 许可意见;可以整改的,应监督限时 整改情况。审查结论确定 上报材料完整、规范,提出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评估 结论不合格,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审查期限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时间不纳入法定办结时 限,但须尽快开展。原则上专家资料审核不超 过 20 个工作日,境内 现场评 估不超过 2个月,实验室检测时间视检测项 目和方法而定,不宜超 过 2 个月,境外现场评估启动不超过 6 个月。相关文书 1、风险评估报告(开展风险评 估时)2、实验室检测报告(开展实验 室检测时)注
17、意事项及不当行为应承担的后果注意事项:1、对于因内部工作人员过问,从而影响审批公正性、科学性的应记录在案,以备查询。2、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责任:1、受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对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予许可的;(2)以风险评估等理由拖延 审查时间的;(3)未依法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的;2、对违反出入境特殊物品卫 生检疫管理规定,引起 检疫 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有关规10定追究刑事责任。表
18、 3 决定人员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审批决定审查司(局) 辽宁检验检疫局责任人 决定机构分管负责人职责和权限 对审查机构根据审查材料、风险评 估作出的许可或不予许 可的结论进行决定。审查内容 审查要点: 确定审批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查方式 书面审核。审查程序 决定机构分管负责人收到审查部门的审核意见,确定批准、不批准意见,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审查结论确定 批准或不批准。审查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专家资料审查 、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时间不纳入法定办结时限。相关文书1 行政许可决定书。2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 审批单。3、不予许可决定书。
19、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应承担的后果注意事项:1、对于因内部工作人员过问,从而影响审批公正性、科学性的应记录在案,以备查询。2、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责任:1、受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 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对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予许可的;(2)以风险评估等理由拖延 审查时间的;(3)未依法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的;2、对违反出入境特殊物品卫 生检疫管理规定,引起 检疫 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审查方式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许可证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和风险评估。1.书面审查(1)适用情形:适用于申请人的所有书面材料审查。(2)法定审查内容: 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