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2016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上课出勤率和学习效果,从而培养优良学风,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城建学院教学口、学工口负责实施,学院团委学生会落实,任课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及各班级班长、纪检委员具体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第二章 主要内容第四条 考勤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旷课、迟到、早退、请假等四种情况。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凡教学计划规定的修读课程(申请免修的课程除外)均实行课堂考勤
2、。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请假期限未到课者,均以旷课论处。第五条 病假、公假、事假 1. 学生因病不能上课时,应事先认真填写请假条(附件1),并附校医院或所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经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后交各班纪检委员登记并保存。 2. 学生请公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持有关单位证明,经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后交纪检委员登记并保存。参与教师项目的学生因调研履行请假手续需负责教师签字,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并签批后才有效。各单位应从严控制公假审批,避免公假过多占用学生学习时间。 3. 学生因事不能上课时,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陈述原因及出示证明,经任课教师批准后交纪检委员登记
3、并保存。4.原则上不受理因生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之外的请假。第三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课堂考勤的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前应督促纪检委员完成课堂考勤记录,将考勤结果定期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第七条 辅导员(或班主任)主要负责做好缺勤学生的思想、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八条 班级纪检委员负责考勤记录表(附件2)填写及上报,每节课结束后交科任教师签字确认。班长、团支部书记应监督纪检委员做好考勤登记工作,避免包庇现象发生。 第九条 院团委学生会负责对各班进行不定时抽查,督促各班做好考勤工作,并将全院各班每周考勤情况汇总,上报至学院学工办(团委办公室)。第四章 统计与管理第十条 凡无故不上
4、课者,视为旷课。迟到、早退时间在十五分钟以内的,三次计旷课一学时,超过十五分钟的,一次计旷课一学时。第十一条 纪检委员应如实登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请假情况,并认真填写课堂考勤记录表,将考勤情况及时告知辅导员(或班主任)。第十二条 纪检委员每周周日将上一周的考勤周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生会,学生会将全院考勤结果汇总统计成周缺勤学生公示表,交学院学工办审核同意后公示。学院定期将课堂出勤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学院学工办定期对学院课堂考勤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三条 学生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经请假各审批方分别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超过3天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后报学院学工办备案;超过3天(含3天
5、)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学院学工办与学院分管领导三方逐级审批。经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由纪检委员登记并保存,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一并上报。第十四条 学生无特殊原因应事先请假,事后一般不予补办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必须先征得辅导员(或班主任)同意,事后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第五章 结果应用第十五条 学工办每周一下午5:00前,将上周考勤情况汇总上报院党委。对违反教学有关管理规定、出勤情况较差的学生,由学工办提出处分预警和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第十六条 无故旷课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具体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课堂纪律的管理,对不按规定
6、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规定对缺课学生的平时成绩做出判定。第十八条 学生考勤结果作为学生本人评先评优以及班级考评直接参考依据,具体实施办法以各项评优评先具体要求。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开始实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城建学院团委、学工办负责解释。附件一:城建学院请假条存根姓名 学号 班级 去向 学生联系方式 家长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 事假( ) 病假( ) 公假(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是否销假:是,否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请 假 条尊敬的老师:本人因: 请假 天(课),从 月 日至 月 日止(课: 月 日,第 大节至 大节)。本人承诺:我已在请假
7、前将原因及日程告知父母,保证严格遵守日程安排,在外安全由本人负责,遵守法纪,按时返校,及时销假。逾期请按校规处理,望老师批准。学生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 父(母)联系方式: 年 月 日说明:根据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离校。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注明原因及去向,本人向辅导员(班主任)、学院请假获批后方可离校。请假时间为一天以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先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审核,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批。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意见(签字):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意见(签字): (备注:“存根”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存档,学期末交院学工办。) 附件二:城市建设学院课堂考勤记录表(纪检委员留)班级: 课程名: 上课时间: 应到人数: 上课人数: 下课人数: 缺勤人数: 其中迟到 人,病假 人,事假 人,早退 人,旷课 人缺勤学生名单姓名 学号 请假事由 备注任科老师签字确认 填表人 日期 附件三: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院周考勤汇总表学年: 教学周: 班级: 时间: 核对 是 否学号 姓名 出勤状况 课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