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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kuailexingkong 文档编号:1183315 上传时间:2018-06-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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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2015-02-1600:22:04 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职责,物业接管工作的,特制定本制度。 章总则 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的工程质量和使规范物业公司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职责,物业接管工作的,特制定本制度。 章总则 条客户服务中心是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对待接管物业的主体结构及业主自用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验收。工程部对待接管物业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套公共场地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验收。环境服务部待接管物业项目的环境绿化及环卫设施的验收。保安部待接管物业项目的前期安全保卫工作,并公司接管验收工作。 条

2、行政部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情况,并对考核。 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接管验收,是指物业在竣工验收并合格证之后,物业公司从管理和业主的角度对待接管物业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再检验。 章接管验收的组织与实施 条客户服务中心人在待接管物业交楼前两个月组织有公司参加的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专题会议,待接管物业项目的接管验收人(简称“项目人” ) ,组建接管验收工作(简称“验收组” ) 。 附则:如不按时会议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人 500 元。无故不按时参加的,扣罚责任人 500 元。 第五条项目人自受命之日起一周内组织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附则:如不按时组织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扣罚责任人及

3、项目人 200 元。 第六条项目人在受命五个工作日天内带队并组织验收组的人员与房产工程部接管验收联席会议,接管验收进场及双方注意,并在会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会议纪要,并在工作日内将其呈报集团分管、房产客户服务中心和公司。 附则:如未在规定内与房产工程部接洽,或未按时或呈报会议纪要的,扣罚项目人 100 元。 第七条项目人在接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后 3 天内与人事部组织接管验收培训,培训课时少于 20 个学时(含考试) ,并且于交楼前月培训工作。项目人与人事部培训考勤及培训考试工作。 附则:不按时组织培训,培训学时,未按时培训工作或组织考试的,扣罚项目人与人事部人各 200 元。受训人考试不及格的

4、,扣罚责任人 100 元;培训科目考试合格率低于 90%的,扣罚项目人、人事部人和主讲人各 50 元。 第八条项目人在联席会议后三天内,安排物业助理或工程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前期摸底工作。 附则:未在规定内安排人员进驻待接管物业的,每延迟一天,扣罚项目人 50 元。 第九条项目人安排专人于正式接管验收一周前备齐接管验收所需的表格和资料。 附则:未按时备齐资料的,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 50 元,项目人 30 元。第十条验收组的工作由项目人安排,以接管验收工作优先,的人予以支持。 附则: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接管验收工作的,扣罚责任人 500 元。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人验收组的工作,每周检查一次

5、,并组织接管验收疑难问题。 附则:若不按时检查工作疑难问题的,扣罚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200 元。 第十二条项目人在正式接管验收工作三天前接管验收工作方案的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 附则:未按规定方案编制、呈报和批复工作的,扣罚项目人 200 元。 第十三条在正式接管验收时,项目人每天由物业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施工组成的接管验收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天的接管验收情况,验收不合格项的整改期限,并书面记录。 附则:未按时联席会议并书面记录的,每次扣罚项目人 100 元。如不合格项中漏报或错报的,每项扣罚责任人 50 元。 第十四条项目人每天计划检查接管验收工作。 附则:如验收人员未规定的工作量,每次扣罚责

6、任人 100 元。如未工作检查和次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罚项目人 50 元。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在每份验楼单上签名确认,并在当天交人及项目人签名。 附则:未按规定签名确认的,每份扣罚责任人 50 元。 第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在交楼一周前。 附则: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扣罚项目人 100 元,服务中心人 50 元。第十七条接管验收后,项目人于次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的工作汇报,并与集团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 附则:若迟报工作汇报或无故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的,扣罚项目人 100 元,服务中心人 50 元。 (更多精彩来自“秘书不求人” ) 章接管验收的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接管验收覆盖率 100%。 附则:接管验收每漏检

7、一户(项) ,扣罚当事人 100 元,项目人 50 元。 第十九条项目人对每天呈报合格的接管验收项目抽检,抽检率 20%。有不合格项目,须加抽 30%。再有不合格项,须复检。 附则:未按规定抽检和复检的,每次扣罚项目人 50 元。 十条项目人组织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对接管验收的关键项目专项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专项验收的,扣罚项目人 300 元。 十一条凡是不合格项的分户验收项目,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只对整改项验收。 附则:未验收的,每户(项)扣罚责任人 50 元。 十二条验收过程中的不合格项,验收组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并且有工程师的签收记录。整改完毕 24 小时内人组

8、织复验。 附则:未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产工程部组织整改的,或未有签收记录的,或组织复验的,每次扣罚项目人 100 元。 十三条验收过程当中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人立即上报公司,并在 24 小时以内书面上报房产公司。 附则:如漏报、错报,每次扣罚项目人 200 元,服务中心人 200 元。若有不报、迟报的,每次扣罚项目人300 元。 十四条验收组每天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情况。超过三天未整改完的,书面加催一次,并在 24 小时内书面上报公司。超过一周内还未的,在 24 小时内书面报公司、房产工程部和房产公司。 附则:如未按时催办整改情况的,每次扣罚责任人 50 元,项目人 20 元。如未按时上报

9、,扣罚项目人和服务中心人各 100 元。 十五条接管验收工作中的不合格项,经整改验收三次还未合格的,验收组在 24 小时内上报公司。 附则:未按规定上报不合格项的,每次扣罚项目人 100 元。 十六条接管验收工作广州市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内容,累计验收差错率超过 3%。 附则:未广州市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验收项目评定标准的接管验收,差错率超过 3%的,扣罚项目人 200 元,服务中心人 100 元;因接管验收位,有业主暂不收楼的,每 1 起,扣罚项目人 50 元。有业主拒收楼的,每一起,责任人工资下浮两级,扣罚项目人和服务中心人各 300 元。 章接管物业交楼前的管理

10、 十七条对验收合格的物业单元,钥匙经验收人员检验后于当日交接,由项目人签收,并指定专人复核、编号和封存。 附则:交接钥匙差错的,每一户,扣罚责任人50 元。 十八条已接管物业的钥匙交楼前只允许在检查、清洁、维修的情况下借用。借用时遵守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人同意并于当日归还。 附则:未按规定封存、借用和保存钥匙的,每次扣罚责任人 50 元。因管理不善钥匙遗失或错乱的,每次扣罚责任人 200 元,项目人 100 元。 十九条验收人员验楼后,关闭门窗水电。 附则:验收人员未关闭门窗水电的,每次扣罚 50 元;由此而室内设施受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责任人工资下浮一级,扣罚项目人 100 元。

11、 十条已验收合格后的房屋,验收组在入户门上张贴封条。客户服务中心和保安部日常的巡查。 附则:如封条漏贴,每一户,扣罚责任人 30 元。 十一条工程部须对已接管的公共设施设备安排专人巡查或值班。故障的,应立即报房产工程部维修。三天内未的,应上报公司。 附则:未按时报修和上报的,扣罚责任人 100 元,工程部人 50 元。 十二条物业公司任何人员房屋,均使用室内洁具和用品。 附则:如私自使用室内物品的,扣罚责任人 300 元。 十三条验收中无法整改的项目,验收组在工作日内以书面上报集团公司。 附则:未按时将整改项目上报的,扣罚责任人 50 元。 十四条保安部对已接管的房屋和设备房中的物品看管。 附则:因管理不善,室内物品丢失的,责任人照价赔偿,扣罚保安部人 50 元。 十五条验收组每周将本周的接管验收情况报表报行政部。行政部每周两次对接管验收情况抽查。 附则:未按时报送报表的,扣罚项目人 200 元,服务中心人 100 元。每延迟一天,责任人加扣 50 元;如报表中有错报、漏报的,每一项,扣罚项目人和服务中心人各 50 元。督导室未按规定抽查,经公司有漏报、错报和不报的,每项扣罚行政部人 200 元。 第五章附则 十六条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直至扣完为止。 十七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解释。 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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