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机房管理制度1、 所有制作人员不准将食物、水杯及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带进制作机房、不准在制作机房吸烟、会客。2、 各部门使用的后期制作设备相对固定,一般情况各部门编辑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特殊情况由技术部安排。3、 编辑人员应正确规范操作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挪动设备、改动线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报执勤班技术人员处理。严禁私自动手拆卸机器。4、 严禁将与本台节目制作无关的录像带、录音带、光盘、软磁盘带入机房。严禁使用非本机房设备,若有特殊情况须报技术部同意。5、 工作结束后,编辑人员应关闭机器电源及总电源,将机器防尘布盖好,清理杂物,关好门窗。6、 机房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星期一至星期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加班,如遇特殊情况,使用人需提前半天报技术部,由分管台长批准。